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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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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山脚下,姜明珠就让陆瑾然把自己放下来,自己拄着小竹竿慢吞吞地、一瘸一拐地走。

好不容易才回到家里,她的脚痛得厉害,穿着长袖长裤又热,她身上出了一层汗,浑身黏糊糊的,要不是这会行动不便真想立马烧水洗澡。

家里人没什么人,只有他们两个。

“红花油放在哪儿?”陆瑾然问。

姜明珠瘫坐在椅子上,“你能不能先给我到院子里倒些水,我想洗把脸。”

还要洗脚,脚出汗了,虽然不臭,但也不好意思让他帮忙揉。

陆瑾然点点头。

不一会儿他拿了搪瓷盆出去倒了水回来。

凉凉的水扑到脸上舒服极了。

姜明珠用湿毛巾擦完脸和脖子,又将水倒进洗脚盆里,脱了鞋袜开始洗脚。

看着淹没在水中的两只还没有自己巴掌大的脚丫,白嫩秀气,脚背肉多,脚指头圆圆的,粉白色的脚指甲修剪得很干净,陆瑾然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有恋足癖了。

等她洗完脚,他端着洗脚水出去倒,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明珠,俺听人活你脚伤了!”何玉芬正在割猪草,得知这事立马赶回来,还在门外就担心地大声嚷嚷起来。

姜明珠连忙起身,单腿一跳一跳地跳到门口,边给陆瑾然一个眼神示意他离开边提高音量回答:“娘,我崴了一下脚,不算多严重,休息一两天就能好,你有事要忙就去忙吧!”

小乡村消息传得挺快。

陆瑾然有些失望,但又没有办法,只能将盆放在一旁的地方回自己暂住的房间。

姜明珠拿起地上的盆一跳一跳地回到屋里,放好盆后往摇椅上一躺,右脚搁在小凳子上,一脸乖巧样儿。

何玉芬推门进来,瞅着闺女的脚,“呀!你这都肿了,咋弄成这样的?”

“我想去山上采些杨梅,没想到会碰到蛇,吓得崴脚了。”

“也不提前跟俺说一声,就你一个姑娘独自上山多危险呐!”

“你有事忙,我这又不是要紧的事,没想到会弄成这样的。”

也是,除了会抓蛇的人谁想没事遇上蛇呢!

“咋下来的?”

山脚下有村子里的妇女在割猪草、芒草,蛇出没的可能性比较小,何玉芬敢肯定闺女至少上到半山腰了。

姜明珠抿了下唇,“陆知青上山采草药,碰巧遇上把我背下来的。”

回来的路上她已经想好了帮陆瑾然拉爹娘的好感,在他们约定好的三个月内让关系过明路,然后就能结婚怀孕,早几年把任务完成。

听到是人家知青救了闺女,何玉芬心情有些复杂,既感谢又有点担心两人之间因为这事产生好感。

虽然从目前来看住在自己家里的两个知青都挺勤劳能干,看着不像那些个不负责任抛妻(夫)弃子(女)的知青,但知人知面不知心。

没准他们是因为眼下的形势不得不低头,等以后有了回城的机会翻脸不认人。

她微微垂眸,有些心不在焉地说:“小陆还懂草药呢!”

“听他说他家祖上是御医,专门给皇帝看病的,祖祖辈辈都是大夫,他五岁就开始认草药,要不是出了这事没准已经到医院里上班了。”

“哟!这可厉害了。”

在何玉芬看来能给皇帝看病的大夫肯定医术特别好,至于中医是不是四旧不重要,自家出了啥事不也要找赤脚郎中给整点草药喝喝。

医院不能随便去,花钱又费事,再不找大夫治病,病越拖越重没准命就这么拖完了。

她边倒红花油给闺女揉脚边说:“你爹和汪书记早就打算建卫生所,只是没有合适的人,那个赤脚郎中年纪大了,儿子孙子不会开方子,小陆如果医术真的好的话可以去试试。”

老母亲手劲儿大,姜明珠痛得龇牙咧嘴,不断抽气。

“娘娘娘你快别揉了,我自己揉。”

“得了吧!俺还不知道你怕痛舍不得下手,揉一揉通了里面的气就能好得快,忍忍。”

“啊,天呐!实在是太痛了,我忍不了……”

待在屋里的青年长身而立于窗前,听着对面的屋里传来女孩透着痛苦的哼唧声,搭在窗沿上的手不断攥紧。

年久的木窗被捏得发出咔咔的闷响,他却好像完全听不到一般,耳朵里只剩下压抑的哼唧声。

要是他们的关系过了明路就能给她揉脚了,虽然还是会痛,但自己的手法更专业,不至于让她这么难受。

可是,还要等三个月。

三个月呀!

现在每一分一秒陆瑾然都觉得是一种煎熬。

他难得心生渴望,渴望时间快点过去,想得到姜家人的认可,名正言顺地照顾她。

只是作为知青要想获得姜家人的认可可能没那么容易,毕竟别的大队有不少知青为了回城背信弃义,跟乡下的丈夫妻子撕破脸闹得很难看。

这段时间他们下乡以后,因为外形条件比较出挑,有不少村子里的姑娘看得愣神,被村民直接拉着,那充满防备的眼神就好像在看毒蛇猛兽一样。

淡粉的薄唇不自觉地抿紧。

许久,攥住门框上的手缓缓松开。

这里比较偏僻或许可以……

揉完脚,姜明珠瘫倒在摇椅上。

眼眶通红,额头上又冒了一层汗,感觉整个人都快要去了半条命,半死不活的。

何玉芬抬手擦掉头上的汗,看着她那样有些心疼了。

“这两天你啥活也别干,好好养着,饭俺和你二嫂轮着来,尽快把脚养好咯!”

“好。”

虽然她们做饭不怎么好吃,但姜明珠现在确实不大方便,揉过的脚比之前还要红肿,跟红烧猪蹄一样。

现在脚不方便踩缝纫机,衣服也不能做了,还是筹备设计秋款吧!

……

临近中午,太阳高照。

灼热的阳光炙烤着大地,晒得花草树木都有些发蔫。

何玉芬在灶房烧火做饭时汗如雨下,脸色泛着不自然的红。

油锅烧红后,她蹲下捞起水盆里的菜抖了抖水,起身就要将菜放入锅中,突然眼前有些发黑。

她晃了晃脑袋,勉强恢复清醒,继续炒菜。

宋宝娟已经知道小姑子扭伤了脚的事,比以前提前了一会从外面回来。

她先去了一趟小姑子屋里头,见她已经抹了红花油养几天就能好,这才放下心来。

“二嫂,你快去灶房帮娘择菜洗菜吧!”

要不是脚痛不方便行动,强行走动会被何玉芬同志骂成狗,姜明珠肯定会单腿跳到灶房去帮忙。

闻言,宋宝娟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自从三年前小姑子吃菜发现菜里有虫后只要她在家就不让婆婆择菜、炒菜,没想到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没放下。

“怕啥,就算有虫也没啥,虫都死透了又不能吃了你,你就当添口肉,以前日子困难没东西吃吃虫的海了去了,还专门去地里挖,有些人还抢呢!”

姜明珠:“……”

天知道吃饭吃着吃着发现菜里有虫子的尸体给一个洁癖狂心里造成了多大的阴影,哪怕过去了三年一想起她就浑身发毛。

“哎呀!你别笑话我了,快去快去,不然来不及了。”

宋宝娟无奈地耸耸肩,“行吧,要是菜下锅了俺拿筷子挑拣一遍看看。”

“你挑完不管有没有虫子都别告诉我。”

“哈哈。”

宋宝娟笑着离开屋里。

自家小姑子到城里头读了书以后不知道是不是刚开始被城里人嫌弃越发地爱干净,好像得了一种一点不干净就浑身不舒服的毛病。

刚才她进屋就看到屋子里头一尘不染,窗户桌柜几乎隔一天就要擦一回,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还喷了香香的花露水。

自己结婚时新房刷墙,家具都是新打的,当时在村子里可风光了,但还是没有小姑子的闺房那么干净漂亮又充实。

这些家当大部分还是小姑子自己挣的,她一个人一年比他们一家子地里刨食挣得还要多,除了有点爱干净的毛病以后不管是嫁到哪家哪家有福。

更何况还长了张天仙似的漂亮脸蛋,自己要是个男人恨不得把人供起来,啥活不让干。

宋宝娟来到灶房,凑到锅边瞅了一眼,都快要炒好了。

“娘,还要炒啥菜?换俺来吧!”

何玉芬热得鬓发都湿透了,摇了摇头,“俺这围裙已经围上了,你去铺碗筷,明天换你做。”

“成。”

宋宝娟打开碗柜拿了八只碗、八双筷子,学着小姑子的习惯到水缸边舀水冲洗干净,边倒扣着碗甩水珠边往堂屋走。

等她铺好碗筷去灶房端菜,便看到婆婆晕倒在地上。

“娘!”宋宝娟被吓得直瞪眼,慌忙跑过去,摇了摇肩膀试图将人唤醒,“娘,你咋了,哪儿不舒服?”

然而,何玉芬双眼紧闭,昏睡不醒。

她伸手摸了下额头。

温度好像有点高,但又没想发烧时那么高。

不会是中暑了吧!

宋宝娟连忙抱住她的胳膊,半抱半拖地将人拖出灶房。

正要去找邻里帮忙,这时大哥大嫂的房门开了。

她心里一喜,“陆知青,帮忙搭把手,我婆婆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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