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流浪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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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哪里?系统?”棺材板里,钻出一套漆黑盔甲。
“系统,说句话呢。”
“宿...宿主,距...离...领地...太...远,信...号...不...好。”
“这里是哪里?为什么我在这里?”
“宿主...因...为实...力超...出...被位面...弹射...出...去。需...要等领...地升...级后,系统...会想...办法接...回宿主,这段...时间,请宿...主自...行...生...活。”
“信号还真差。”前世偶尔去什么偏远山区,就会有类似的信号,不过个人资料能查看还是可以的。
名称:哈尔男爵,余闲 种族:吸血鬼(熔岩)
等级:子爵 近战:三阶 魔法:一阶
介绍:拥有魔武双修天赋的战士,他们获得了永恒的青春,却只留下了一具虚无的空壳。吸血鬼对生物造成的所有损伤全都用于支持他们那不朽的躯体。凭借着几百年来积累的战斗经验,在手起刀落的刹那间没有人可以对他们的攻击进行报复。它们具有控制时空的力量,可以使自身在战场上像一团模糊的雾一样移动。没有敌人有望在机动上超越它们。
技能
生命吸取:将从近战时造成的伤口中汲取生命之力,受等级影响提升速度。
不灭身躯:来自的伤害将损耗生命之力来抵御。
时光旅者:生命之力将被储存在时间长河之中,可以使用生命之力改变自己的岁数。
掠魂者:被掠夺的生命之力可以转化成魔力使用。
熔岩者:免疫火系负面魔法,火系伤害减半,光属性压制减免三成。
“感觉现在的自己,很强嘛!”余闲想着,锁定一只松鼠,居然能够短暂飞行着扑向松鼠,还没有一丝声响。黑影一闪,余闲就捏住松鼠,咔嚓一下,扭断松鼠的头。一丝丝生命力被余闲抽出,看着手中的松鼠,发现松鼠就像一只干尸一般,失去了血液和水分,连毛色也黯淡无光。
转身一拳打穿一棵树,树皮急速坍缩,树叶也随之发白掉落,一会就变成一棵枯树,余闲抽出手,捏捏树皮,如同土坯一般掉落一地渣滓。渣滓中,余闲嫌弃的用脚踩两脚,里面的小虫子什么的,在这棵树被吸收生命之力的时候,居然顺带着一起吸干了。虽然对于生命之力代表什么没什么概念,不过好像很强的样子。
行走森林之中的漆黑盔甲,对什么都好奇,花香,溪水,树木。只是路过之后留下一地死寂。野猪的尸体,小鹿的尸体,胡乱的丢在一旁,路过的两个猎人都为之害怕。
“最近这里出什么魔兽了?我怎么感觉怕怕的。”
一个猎人俯身覆没野猪的伤口,“这个爪印没见过,真是利落,这个野猪居然是被直接切开半个脖子,不过怎么没血?”
“没血,难不成是吸血鬼。”
“吸血鬼有这么大力?看看这一下,连头骨都断了。”猎人拍拍猪头,“我们还在早点回去吧,早点告诉大家远离这里吧。这种魔兽还是第一次见。”
两人原路返回村庄,和村里的退役爵士那么说着。
“听起来,像是森林里多了一只比蒙兽。你们告诫村民不要靠近,我去向大人请示。”爵士转身骑上马,就向最近的子爵领跑去。
“哈?比蒙?这种类猿巨兽已经几十年没听闻的,就算帝国和兽人在的战场上,也有二十多年没听闻这些巨兽的存在,你说这一个开拓村,会有一只比蒙?会不会只是嗜血魔熊什么的。”
“大人,就算是嗜血魔熊这些,也不是我们一个村庄能抵御的,能请您安排军队对村庄附近进行搜查吗?”
肥胖的子爵靠在椅子上,盯着爵士看来两眼,淡然说道“我会向伯爵大人申请的。”
两日后,一支全副武装的百人小队潜入森林之中,就再也没有回来。几日后,一批同样武装的人进去,带出了一百具尸体,均是胸甲被锋利的爪子撕裂开来,盔甲上沾满血迹。
“这是比蒙的爪印?看着好像还真是。”
“按照验尸官的说法,是比蒙的,他们在一些战士手中验收到这种白毛。和雪地比蒙的毛很类似。”
“一击毙命,真是干脆。不过为什么雪地比蒙靠近这开拓村?顿尔子爵。”伯爵手中捏着这白毛,“看着不像是比蒙,这毛色不对。”
对到阳光下,纯白的毛尖端还有一点猩红色。“这是一只嗜血魔熊,不过白化了。”
“伯爵大人还真是见多识广,卑职不甚钦佩。”
“上一次白化的嗜血魔熊,他的皮在帝国首都被拍卖,价值在一百六十万金币。顿尔子爵,知道该怎么办了吧。”
“卑职这就派人随行,将这只嗜血魔熊献给伯爵大人。”
“这事办得到,给你上次想要的郁金香庄园也不是不可以。”
两人对视一眼,发出爽朗的笑声。
不日,一张红粉色的魔熊皮就被送出森林,“郁金香庄园,真是个美妙的地方啊。整整二十万金币呢,可不是一万,两万,三万,二十万!哦,我光明的未来啊。”
只是没人发现,送出的尸体少了一具。余闲已经不知什么时候混入了这个队伍之中。
“酒鬼索蛤,你还活着呢,还以为你留在那个森林里了。”索蛤,子爵领里一个比较老的战士,除了嗜酒如命,没有别的爱好,也没结婚,只是那么混迹在子爵领里,除了酒馆打酒的,没有一个熟人,就是子爵他也是爱答不理,领取那份微博的薪水换酒几乎就是他后半人生的全部。这个倒霉蛋是魔熊从山丘滚下来的时候被压死的,他正好躲在山丘下喝酒,就那么丢了性命,连随行的人都没发现他什么时候摸鱼消失的。
啪的一下推开门,灰尘差点让余闲窒息,二十年没打理过的样子。灰尘除了在几个新打补丁的地方没堆上,就算床上都只有一个人形的地方没太多灰尘。“咳咳咳,真是要命的环境。”
一个快老去的四阶战士,家具是那么寒酸,甚至不如稍微殷实点的农户人家的感觉,系统遗留的鉴定系统把他的身体状况反馈的一干二净,就算这次活下去,也活不了几个月。他的人生这几年,就是打酒和领薪水,然后醉倒被人送回家中。一个月几个银币的收入,换取十几个铜子的劣质甘蔗酒,那酸过头又淡淡的酒味,让余闲怀疑这是酿的醋吧。喝这种酒能喝醉?还是这个人酒量实在太差了?
没几个月,索蛤死在家中,没人去检查他怎么死的,尸体就像是被卡车撞烂的布娃娃一样。当然套在身前的盔甲之中,没人看出来什么端倪,几日后,他就曝尸荒野,盔甲不知去处,因为就在乱葬岗那一块,多了一具快碎完的尸体。这就是个混蛋的世界。
余闲知道这就是个没太多规则的世界,拳头大才是硬道理,以流浪骑士的名义辗转到伯爵领,终于打听到一点妹妹的消息,当然不是什么正规渠道。走后原地连尸体也没留下。一个子爵领和伯爵领交界的土匪寨子,什么时候被人干掉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再过不久估计就会有新的土匪占据这里。手里把玩这金币,没有系统问自己要金币,好无聊,至于这半麻袋的金币银币,一时间也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和对路的商人换一匹马,花了二十金币,一匹驮马还配备一辆比较新的小马车,差不多也就十七八金币。
余闲和驮马大眼瞪小眼,一个前辈子没骑过马,一个被余闲的吸血鬼气场压制着不敢动。
“我会赶马,只要五个银币。”商人麾下一个拴着铁链的女孩突然扑倒在余闲身前,保住余闲的腿。
“你个小贱人,居然敢冲撞骑士大人。”商人一急,眼看鞭子就要抽下去,余闲还是摆摆手制止商人的行为。
“你会赶马?什么价格。”
“额,骑士大人,这个。”
“两枚金币,给她换个行头,准备点干粮。”不想搭理商人,理会商人很无趣,还很掉价。
“是的骑士大人。”想要再踢女孩一脚,可是想想反正金币到手,没必要这样再给骑士留一个不好的印象。一个女奴隶,十岁左右,别说五个银币,就算倒贴两个银币,都没什么人会要,又不好看,也不怎么实用,这个年龄的孩子吃的还多。
“链子也下了吧。”余闲说着,直接徒手捏断了铁链,“鉴定:一条品相极差的铁制链子。”
“我的仆人不需要链子,只需要忠诚。”余闲对着诧异的女孩说道。商人却被吓尿一地,连刚掏出的钥匙都跌落在泥浆中。徒手捏断铁链,起码是七级以上的人类强者。自己刚刚这么贪婪的索取骑士大人的金币,就算被杀,也没人敢管。
“带上东西,走吧,去圣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