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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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国连筷子也没用,直接下手抓起猪头肉,往嘴里硬塞。
一口肉,一口酒,赵建国吃喝得不亦乐乎。
眼看着他将最后一口塞下去,林雨华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吃饱喝足,好上路。”
赵建国猛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鼓着的腮帮子停止咀嚼,含含糊糊的呆愕道:“林……林雨华,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雨华平静声道:“你的判决下来了,是死刑,两周以后就地枪决。”
“不可能!”
林雨华轻摇了摇头,颇有些怜悯的看着赵振邦,“下辈子投胎,多看书,多学法,免得再被人当枪使,最终落得死于非命的下场。”
话落,林雨华推门离开接待室。
赵建国忽的暴怒,脸色涨红,脖颈青筋暴起,攥着监狱铁栏杆怒骂。
“我就是点了个房子,还是赵振邦指使的,关我两天也就得了,怎么也不至于枪毙!”
听到动静,赶到的两个警员,将赵建国给死死按住。
林雨华淡漠声道:“这些话,你留着和法官说去,我管不着。”
“姓林的,你个骗子,你说好不追究我的责任!”
林雨华冷笑望着歇斯底里的赵建国,“我是不打算追究你的责任,可巡捕追不追究,我就管不着了。”
离开接待室,林雨华正要出门,却在门口迎上了陈采薇。
陈采薇手里拎着个塑料袋,递给林雨华,“这是你送我的礼服,原本早就该还你,可一直忙差事,没来得及送。”
林雨华抱着袋子深吸一口,满脸陶醉的道:“陈警官,你是不是喷了香水,这味道……”
陈采薇俏脸微沉,“你再胡闹,我真生气了。”
林雨华老老实实的收下塑料袋,“我能不能问,这是为什么?”
陈采薇回答得格外坦率,“看到这件晚礼服,我就会回忆起幼时富足的日子,以及家破人亡人的景象。”
“这件礼服很贵,我不想随便送人,只能还给你。”
心思缜密的人,通常对小事格外敏感且坚持。
林雨华愈发觉得,陈采薇是个当助理的材料。
另外,陈采薇是国外警校毕业,一身格斗术格外精湛,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林雨华询问道:“陈警官,你在这里就职,每个月多少钱?”
“底薪五十,全勤奖五块。”
每个月五十五元,对七十年代的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
林雨华当即拍板,“每个月五百,当我助理。”
想要继续发展生意,拓展市场,林雨华需要许多信得过的人才,因此并不吝啬工资。
无论换做是谁,整整翻了十倍的工资,都会忍不住动心。
陈采薇温声道:“谢谢你的好意,如果有机会,我会考虑的。”
说出这句话,就相当于婉拒。
林雨华无奈一笑,“哪天想通了,公司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巡捕局附近巷口,林雨华正要招手叫人力三轮车时,忽然从巷子里冲出个人影,一把就抱住了林雨华的胳膊。
“雨华哥哥,只有你能够帮我了!”
赵媛媛抱着林雨华的胳膊,哭得梨花带雨。
她穿着黑色高跟鞋的脚有些红肿,身上的OL制服套裙皱皱巴巴,白衬衣的领口,也全是汗渍。
看这模样,赵媛媛不知是几天没洗澡换衣裳。
林雨华有些嫌弃的将赵媛媛推开,“我们两个人之间,已经没交情好讲。”
“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不能就这样撂下我不管!”
被推倒在地的赵媛媛,仍死乞白赖的抱着林雨华的大腿,“为了给我弟疏通关系,我爸妈花了七百多块钱,家底都赔进去了。”
“没想到遇见骗子,现在被骗得一干二净,我真的已经走投无路!”
“如果你不帮我想办法,我就只能一死了之!”
林雨华冷笑道:“好啊,办法多的事?”
赵媛媛期冀道:“雨华哥哥你最好了!快说,什么办法?”
“绳索、毒药、跳河、或者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你喜欢哪一种,自己选去。”
林雨华一脚将赵媛媛给踢开,顺势坐在旁边经过的一辆玛拉板车上。
“师傅,去县中央大街。”
“好嘞,小伙子腿脚够麻利的。”
赵媛媛哭喊着在后面追,拎着两只高跟鞋撒丫子跑。
对此,林雨华置若罔闻。
如果赵媛媛真有为了旁人而自杀的骨气,当初就不会骗走自己的救命血汗钱。
说白了,她就是个不分青红皂白,三观扭曲的白眼狼,一个见钱眼开的软骨头。
“雨华哥哥!如果你不要我,我爸妈就会让我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你忍心看着我往火坑里跳吗?”
林雨华微笑着挥了挥手,“祝你未来的丈夫老当益壮,早生贵子。”
回到县城以后,林雨华就开始筹备将公司合并,以及开业典礼的事。
中途,赵媛媛三番五次的来到门口闹事,都被张三青的人给赶走。
因为公司的扩大,林雨华给张三青涨了五十块的工资,他也换上保安制服,组建了二十人的保安队。
现在,林雨华门口随时都有巡逻的人,再不会有放火烧屋的事发生。
两周时间到,在刘庆祝的精心照料下,林小颖的伤口已经基本恢复如初。
开业典礼已经准备好,四百名员工,二十个保安,在公司门口整齐列队。
墨兰芳还在外头跑订单,刘庆祝看见这么多人,就吓得两腿发抖,说什么也不愿意上去。
好好的一个集团性质公司,只有林雨华一个大股东,孤零零的剪彩。
站在铺着红毯的主席台上,林雨华朝下边招了招手,“小颖上来,陪哥一起。”
林小颖吓得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害怕。”
林雨华跳下主席台,不由分说将瘦弱的林小颖抱上台,羞得她满面通红,一个劲的捂脸,引得台下一阵欢声笑语。
总算哄好林小颖,两人一人一只手握着牌匾上的红布,对着话筒高声喊道:“我宣布,兰芳集团于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九日,就此成立!”
砰——
礼花齐齐响起,周峰等人从簸箕里抓起准备好的红包,一股脑的往底下扔,场面好不热闹。
差不多时间,县城监狱同样砰砰几声枪响,也算庆祝赵建国等三祸害,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杨万年留下的上海牌轿车,也成了林雨华的座驾。
在七十年代,轿车绝对是稀罕物,有钱不托关系,也不见得能买得到。
这辆九成新的轿车,至少也得七八千块钱。
开幕仪式完毕,林雨华便载着行李,开上汽车前往牛背村。
这次回去,算是衣锦还乡,为父母光耀门庭。
路上,林小颖坐在副驾驶,一路好奇张望,稍有些疲倦了,她才有些落寞的道:“哥,如果咱爸妈还活着,能看到你这么出息,该会有多好?”
林雨华停下车,揉了揉林小颖的脑袋,“爸妈临走那段时间,咱们也尽心尽力,没什么后悔的。”
“虽然爸妈捞不着享福,但是后半辈子,哥肯定让你锦衣玉食,荣华富贵。”
林小颖眼眸中泛着泪光,“哥,你真好。”
车子行驶到牛背村附近的县城,再往前就是乡间小路。
林雨华只能将车子停在县城招待所,并带着拉杆箱,和林小颖一起,踏上了乡间小路。
这一趟,林雨华除了几身换洗的衣物以外,没有带任何礼物。
按理说,衣锦还乡是要给乡里邻居备礼,可当初林雨华和林小颖差点挨饿的时候,连送口水的人都没有。
万般皆无奈,林雨华只能背起重病的林小颖,扒火车前往临近珠州讨生活。
现如今林雨华飞黄腾达,自然与周围这些白眼狼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