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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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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一早启程,到镇子上明玥家纸火铺门口,只见堆满了花圈和轿子纸马若干,有的贴了挽联,有的还没贴,铺子里也不见人,满地都是还没来得及收拾的竹篾碎条和那金山银山金童玉女。

小老六有些拘谨地跟在他爹身后,他爹则探头探脑地往柜台里瞧,有些不敢进去,仿佛怕走错了门一样。

这时候对面寿材铺子家的鹿哥儿看到了,以为他们是要买纸火,便与他父子俩大声说道:“在里头吃饭呢,你们大喊一声是能听到的。”

十香爹闻言,忙回头朝鹿哥儿问,“是沈家的纸火铺么?”他一面回头指着那铺子上头的匾额。

他不识字,自然认不得沈记那俩字。

鹿哥儿听这话,方反映过来,多半是找沈家叔叔,便应道:“是呢。”

“谢谢小哥儿。”鹿哥儿虽年纪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但因穿得一身好衣裳,让十香爹下意识地觉得低人一等,所以哪怕对面是个小孩儿,他也正儿八经地躬着腰身道谢,这才转头进铺子,一面大喊沈煜的名字。

昨儿晚上忽然接到加急的单子,人家多给了一两银子,今儿晚上必须要送到何家村,所以明玥夫妻俩是从昨晚熬到现在,才将人家的订单完成,这会儿在屋子里吃饭,吃完饭沈煜还要继续借对面寿材铺子陈大哥家的牛把货给拉过去。

因自打开张以来,没买到合适的牛,一直借对面陈家的牛,明玥很是过意不去,正和沈煜说着:“陈大哥夫妻这样帮咱们,但总是借人家的不好,要不回头你抽空去县里看看,还是自己买一头吧,左右咱们这里的猪圈里就一头小猪崽,再关一头牛也是使得的。”

昨天下午十香婶走后,明玥让对面寿材铺子的陈嫂子邀着去市场上买了头小猪崽,才十七八斤重,怪可爱的。

沈煜正要搭话,忽然听得外面传来十香爹的声音从外头传来,明玥这才忽然想起昨天和十香婶说的话,连忙起身迎出去,一面与沈煜说道:“昨儿太忙,忘记给你提了,十香婶打算把小老六送来,我同意了。”

沈煜闻言,也起身跟着迎出去,夫妻俩才过那堆满纸火的穿堂,就见着这父子俩,忙邀进来一起吃午饭。

十香爹是拒绝的,这如何好意思?但一早忙着赶来,也没吃早饭,就喝了几瓢凉水,这会儿肚子很是不配合地咕咕叫起来。

便一脸尴尬地半推半就跟着进了后院,却只见这小院子果然跟自家婆娘说的一样,好生宽敞华贵,地面居然还铺了石板!又是小阁楼又是乡绅老爷家那样的厅堂,一时看花了眼。

但等坐下后,看到桌上的饭菜,白米饭就算了,三菜一汤,汤是鱼汤,菜里还有肉,当下别说是小老六,就是十香爹也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唾沫。

这会儿也不去想那工钱什么的,只要一日三餐管小老六就不错,这都算是自家赚了。

这样的丰盛饭菜,在乡下过年也不见得能吃到,可见这沈家真是发达了。十香爹甚至都想问,自己能不能留下来?

明玥家搬到这镇子上后,不像是在乡下那样吃顿好的还需要躲躲藏藏,更何况三个孩子以前严重营养不良,所以明玥现在也十分抓营养这一块,用沈老爹的话说,这赚回来的钱没给沈煜买书本,一家子也没换体面衣裳,就全用来吃了。

不过明玥当时只笑着回道:“人生在世不过这吃喝二字,更何况孩子们再长身体,相公也太瘦,当是要先顾着这张嘴才是。”

这顿饭吃得很快,因为沈煜要忙着送货去何家村,还要赶在天黑前送到,又还有十来副挽联和一篇祭文没写,也就没招呼十香爹喝酒。

十香爹听说还要忙着送货,吃完饭后自告奋勇留下来和小老六一起帮忙装车,等他们父子俩装好,沈煜这边的挽联也写完。

待沈煜带着小老六去了何家村,十香爹这才朝明玥千恩万谢,“阿煜媳妇啊,小老六就交给你了,不听话就只管打,莫要叫他闲着,这娃儿什么都能做,有事就叫他。”

明玥自是应了,托他给沈老爹带话送竹篾来,这才带着三个女儿收拾地上乱七八糟的纸屑和纸钱襟,至于那些细碎的竹篾都收拾起来,做柴火用。

话说从前虽也是每天忙得跟那陀螺一样,但却没有像是昨天晚上这样熬夜,明玥还是有些不适应,等将铺子里外收拾干净,只觉得脚下已经开始飘忽忽的。

老大沈灼云看在眼里,很是心疼,“娘,要不您去睡会儿,我们看着铺子,有客人买东西再叫你。”

好是好,可是明玥哪里放心,还担心三个女儿被人拐走呢?而且沈煜也一宿没睡,还要顶着这大日头去送货,他都没喊一声。

于是给拒绝了,“娘不困,正好还有几个花圈,娘扎框架,你们把爹爹昨天讲的故事给我说一遍好不好?”

她太了解这三个孩子了,是闲不下来的,自己若是不开口让她们讲故事,只怕一会儿要和自己一起动手扎花圈了。

果然,她让三个孩子讲故事,一下把注意力转移开了,只是说着说着,老大沈灼云就说起这条街头那开粮油铺的安家小子。

那安家小子胖乎乎的,个头也比别的孩子要大一些,往日里总是使唤比他小的孩子们给他做事,或是抢大家的零嘴吃。所以这条街的孩子们都不喜欢他,但又怕他,只在背地里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什么红尾巴狼。

以至于明玥到现在都不知道这安家小子具体叫什么名字,因为几个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跟前说红尾巴狼。

“他可坏了,上次抢了爷爷给我们买的糖就算了,昨天还抢姐姐给我抓的蛐蛐儿。”老三沈耀光才两岁多,有时候咬字还含糊不清,又奶声奶气的,现在说起那红尾巴狼的时候,总算长了些肉的小脸上,腮帮子气鼓鼓的,十分可爱。

“对,所以我们就把蛐蛐分给了别的小朋友,让他们帮我们去红尾巴狼哪里把蛐蛐抢回来。”老大沈灼云立马接话,想要像明玥证明她们最后没有吃亏。

但是明玥一听这事儿就觉得不对,立马就严肃起来,“所以你们觉得你们最后赢了红尾巴狼?”

三个女儿齐齐点头?老三沈耀光疑惑地看着明玥,“难道没有么?姐姐们把蛐蛐分给了大家,大家就给我们把蛐蛐抢回来了。”

明玥提醒,“可是你们因此失去了更多的蛐蛐啊。”所以有啥可高兴的?不过其实也正常,小孩子间的处理方式不都是这样么?

不顾明玥觉得,娃娃要趁早抓,思想也是。于是便道:“而且你们也说了,这条街的小孩子都不喜欢红尾巴狼,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要分给大家蛐蛐,让大家帮忙呢?明明他是你们大家共同的敌人,可因为你们给大家分蛐蛐,好像他就成了你们姐妹三的敌人了。”

几个孩子明显没听懂,但还是一脸认真地听着。

“而且,你们这次因为要大家帮忙,给大家分了蛐蛐,那下次如果红尾巴狼再抢你们的东西,你们找大家帮忙,是不是还要提供相应的报酬呢?你们若是不给,他们肯定不愿意。”

这时候老二沈煌月好像听出了些什么,有些沮丧地垂着小脸,“所以我们错了,不该分给大家蛐蛐。可是不分蛐蛐,大家又不会帮我们一起去抢回蛐蛐。”

所以明玥也学着沈煜开始说教了,不过她没直接说办法,而是提醒着,“你们不是说,大家都被红尾巴狼欺负过么?”

老大沈灼云思考着,老三沈耀光也苦思冥想怎么办?反而是那早熟的老二沈煌月朝明玥试探道:“所以,我们要向大家提起红尾巴狼以前对大家的种种恶行,把问题推出去,让大家去反抗红尾巴狼?”

明玥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老二沈煌月孺子可教也。毫不吝啬地赞叹道:“对,这样的事情聪明人就应该是组合大家的力量为自己所用,而不用亲自动手就能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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