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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今天是卑微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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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在意一个永远不会遇到的人是什么感觉?

柏偃觉得自己可以很好地给出回答。

他对一张照片里的人产生了莫名的在意,  强烈的探索欲,无穷的兴趣。最开始或许称不上一见钟情,只是觉得好看,  很正常的情感,喜欢美好是人类本能,  他是人,自然也屈服于本能。

所以柏偃没有刻意忽视这种感受,而是在手机里存下了那张照片,就如同印章,  也像是纪念,  纪念自己第一次心跳加速。之后由于繁忙的钢琴训练,不歇的美术课程,那张照片孤独地躺在他的手机里,  安安静静躺了两个月。

他不曾想起,  也没人知晓,那张照片成了柏偃脑海里一个模糊的光影,  只在人生的某一刻闪过,  获得一句不出声的感慨与赞叹。

按照常理,  事情到这儿,就该停止了。

谁能对一个死了两百多年的人有多余的心思呢?

那时柏偃才十六岁,  按部就班地长大,十分确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优秀而正直的人。

一个正常的,  优秀而正直的人。

十六岁的最后一天,美术老师布置了那个月的课时作业。虽然父母要给柏偃请专业老师来家里上课,  但柏偃很享受集体学习的过程,所以上的是六人一堂的美术课。

傍晚,柏偃举着画纸,  第一次陷入茫然。

课题:向死而生

海德格尔的死亡本体论。

人的一生分为两部分,一是奔向死亡的每分每秒,一是彻底消亡的那一刻。

十六的少年哪里知晓死亡,死亡离他还太远。无解之下,柏偃拿出了相机,手指轻触,不停看向下一张,他试图在以往图景中找到灵感,但很可惜,没有合适的答案。

没有答案就去创造答案,没有灵感就去寻找灵感,那天晚上星星很亮,柏偃想出门走走,但就在他穿好外套走下楼梯时,不合时宜的,他想起了那幅画。

或许是命运的眷顾,或许是命运的捉弄,楼梯上,柏偃拿出手机,划开图册,点开那张照片。

少女的金色长发随风飞舞,高高的绞刑架残酷地竖于玫瑰花海之上,女孩的脸上有些灰尘,可能因为施刑者的拖拽,也可能是那些刽子手弄脏了风,于是风把象征死亡的灰烬吹到她的脸上。

可她在笑,眼睛都弯起来,澄净的瞳孔里隐隐可见铺天盖地的路易十四。

若闻花香。

但柏偃没有闻到花香,他只看到死亡上盛开的玫瑰。

玫瑰即玫瑰,花香无意义。

这是命运的安排。

柏偃架好画板拿出了调色盘,他觉得这个女孩适合油画,冷暖厚薄,色彩浓烈。

也应该有一个人为她画幅画。

于是柏偃坐在凳子上,认真将颜料稀释,兀自在画布上涂抹起来。他擅长并且喜欢透明画法,即不加白色,而是用调色油稀释过的颜料进行多层次描绘。

由于每一层颜色都较为稀薄,所以下一层的颜色会隐隐透出来,与上一层的颜色融合,形成一种微妙而独特的色彩。

柏偃这幅画先是用了大面积的暖色调,把画布的每一个角落都画满路易十四,而后一点点加入蓝色,紫色,让暖色趋于冷色,让白日花园变成黄昏刑场。

花园里一半的玫瑰枯萎了,花瓣碎了一地,绝美的少女行走在生与死的交界点上。玫瑰色的清晨与橘子色的黄昏共存,光与影交织在她的金色长发上。

最后,柏偃用树脂光油进行釉染,涂以半透明的覆盖层,使之形成层层叠叠的灰。

就像灰烬。

柏偃的这幅画获得了老师们的一致认可,老师问他是否要拿去参赛,柏偃下意识拒绝了。

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这幅画。

这是他的。

他的秘密。

18世纪f国旧贵族长女,因受父亲牵连被国王下令秘密处死于庄园,死后个人档案被尘封。但很可笑,她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她的父亲。

历史的车轮前行两百年,没有人知道,诡谲可怖的幽灵古堡曾死过一个无辜的人。

她叫阿芙罗拉。

是古堡的主人,生时没害过人,死后也不会害人。

她美得不像话。

她死的时候只有十八岁。

自那后,永远都只有十八岁了。

柏偃把那张油画装裱起来,挂在了卧室的正中央,他经常倚在门边,一边洗漱一边看那幅油画,顺便想些有的没的。

如果这个世界有轮回,她该是轮回两三次了吧。

她每一世过得开心吗?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轮回,他会见到她吗?

或许他会在某年某月某天的某个时光间隙,忽然碰到她。

如果碰到她,他要给她看看他的画吗?

心理暗示,一种奇妙而恐怖的效应,让人不自觉被假设驱使、左右。

他开始幻想和她见面的那一天,交给她画的那一天。

久而久之,柏偃的想法逐渐发散,他开始幻想她在这个时空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幻想她的喜怒哀乐。

于是,柏偃又开始画画了。

——画她穿着校服在田径场跑步。

那时候她该是扎着高马尾的,校服的衣角随着风向后轻摆,皙白的手擦掉额头的汗,嘴角因为用力微微抿住。

——画她在甜品店晃着脚吃草莓蛋糕。

那时候她的头发或许是散开的,她会先吃掉那颗新鲜又甜美的草莓,而后慢悠悠把一勺奶油送进嘴里。

画她躺在旷野上安静吹风,画她在图书馆度过整个午后。

画她和暗恋的男生一起…

不,柏偃不画这个。

那时候他十八岁了。

开始懂了什么是喜欢。

喜欢是自我约束,是白日做梦,是觉得全世界都暗恋她,又觉得谁都配不上她。

放学后,柏偃坐在书桌前,他在素描纸上勾勒出少女的身型,勾勒出她的长发,最后认真地为她画上眼睛。

画完,他在纸上用小字写上:这是我的女朋友。

字很小,像是说给世界的秘密。

但是他很快划掉。

改成,这是我喜欢的女生。

柏偃又划掉。

改成,这是无解。

有些喜欢就是无解,有的情感就是无解,柏偃知道自己对女孩的喜欢是不客观的,是他自己用三百多张画为她构造了一个虚构的、不存在的人生。

她乐观又开朗,善良又爱笑,喜欢路见不平,会投喂校园里的小动物,学习成绩很好,有些傲气但足够可爱。

然而,柏偃哪里会知道真实的阿芙罗拉是什么样啊。

他对她的了解只是档案里的只言片语和一张照片。

所有的想象,都是捕风,都是虚空。

但知道归知道。

柏偃还是被困住了。

被清醒地困住了。

柏偃有一个很好的家庭。

父母对他的爱,仅次于对彼此。

他足够幸运也有足够的爱,这种幸运延续到父母对他爱情观的态度上。

姜之阙崩溃过,但从没在柏偃面前崩溃过。

她想过柏偃一辈子都不爱上什么人的可能,她完全接受这一切,喜欢谁与不喜欢谁,结婚与不结婚,本就应该由柏偃自己来定。

但姜之阙从没想过柏偃会喜欢上“不存在”的人。

或者说,“存在过,但已经消亡”的人。

她试图跟柏偃进行沟通,但柏偃的态度就像温水煮青蛙。

姜之阙:“我不是阻挠你,我只是担心你过得不开心。”

“喜欢死去的人,你会很难过。”

“我不想你这辈子有哪一刻是不幸福的。”

柏偃思索了很久,“我的确有时候会不开心。”

“但我一直很幸福。”

姜之阙想给自己,也给柏偃一个机会。五十三岁生日宴,她跟柏偃说她想在五年内拥有一座影帝奖杯,这就是她的生日愿望。

她想让柏偃忙碌起来,时间或许会淡化一切。

但很显然,没有。

柏偃继承了她的表演天赋,第一部电影就破了当年票房纪录,主持人采访他,问他理想的女友是什么样子。

柏偃什么都没说,只是展示了一下无名指上的戒指。

台下粉丝一片安静。

柏偃只拍戏,接受固定的采访,无绯闻,不停留,来去匆匆。

而后会在拍戏间隙,回到家里,躺在沙发上傻乐。

他觉得自己有些牛叉了,拿到大奖了,粉丝破亿了。

好像能配得上她了。

然后他美滋滋地回到卧室,推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三百余幅画像,于是一切骄傲与得意都偃旗息鼓。

配不上。

他的心是下雨天屋檐上的风铃。

叮咛不止。

每一次作响,都在空气中敲出她的名字。

可她不理他。

她的心不跳动,也不会知道他的名字。

二十四岁这年,柏偃获得影界终生成就奖,比姜之阙还早了五年。

柏偃把奖杯放在母亲的奖杯旁边。

“超额完成任务。”

姜之阙笑着踢了他一脚,柏偃被踢完才侧过身子,他拍了拍裤腿上的鞋印,抱住自己的母亲。

他什么话都没说,但姜之阙觉得十分难过。

柏偃拍戏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最初根本没人觉得他可以演好戏,哪怕第一部电影就爆火,大家对他的评价,大多也是“不愧是姜之阙的儿子”。

柏偃能摆脱她名字的束缚,靠的是自己的努力。

而这些都是她造成的。

她在做什么?

她在逼着柏偃去做不喜欢的事情。

姜之阙问柏偃:“你开心吗?”

柏偃笑,“当然开心啊。”

姜之阙不相信,她自责得不像话,饭也不吃水也不喝,柏偃劝来劝去最后撂担子不干了,他任性地没吃晚饭,换姜之阙跑来安慰他。

于是一家又其乐融融。

二十四岁过了不久,柏偃跟经纪公司的合约到期,经纪人上门跟他签解约合同,商议什么时候召开记者会。

也就是那天。

柏偃会永远记得那一天。

那一天,他从经纪人的手机里看到了商芙。

他很难形容那一瞬间的心情,她是奇妙的蛊惑,也是不可寻的危险,她从荷马的诗句中走来,她的光亮从天南海北汇聚,最终照亮了他。

他痴了他傻了,他觉得自己飞起来了。

柏偃觉得他的人生被迅速拼得完满,完整得让人热泪盈眶。赶走经纪人,勒定他删除所有照片,柏偃不解约了,他要上通灵节目。

柏偃拿出手机,搜索“商芙”。

他不知道这是再世为人还是死而复生。

但是都可以。

都特别好。

他迅速收拾好行李,摘下戒指挂在了胸前。

推门前,柏偃的最后一眼落在那张油画上。

那是他为商芙画的第一幅画。

少女踏着枯败的玫瑰向他走来,目之所及繁花盛景,生机盎然。

这份爱诞生得不可思议。

就像火山中的雪。

消融得很快,融成滚烫。

并且极为迫不及待。

关好门,柏偃飞奔向机场。

一路上他不断想着如何跟商芙打招呼,他没有带他的画,柏偃很确定,没有一个女孩愿意接受陌生男人的三百余张肖像画。

思绪之外,他不由去想,真实的商芙是什么样子的。

和他幻想中的不一样怎么办?

不对不对,这种想法不对。

柏偃纠正自己。

一定会不一样的。

想象中的人和真实的人怎么会一样呢?

没有人可以要求别人必须是什么样子。

此时此刻,他也只是想见商芙一面。

他所有的**融汇成三个字,也只是,看一眼。

晚上八点,柏偃下了飞机,来到古堡。

古堡内灯火通明,喧闹的人声顺着窗户飘到花园,柏偃站在门外迟迟不敢进入。

他看向周围。

靡艳的路易十四盛开在庄园的每个角落,美不胜收。

他记得这里。

很多年前,阿芙罗拉就是在这里死去的。

那几乎蔓延至天尽头的路易十四,都是她的坟墓。

许久,在工作人员的询问下,柏偃终于停止思考,缓缓推动古堡的大门。几个呼吸后,他迈过门槛,槛上光影晃动,像岁月长河终于眷顾一方。

柏偃抬眸看向喧嚷人群。

少女从栏杆处向下张望,嘴角上扬,眼里有着探究与好奇。

时间静止,灯光璀璨。

柏偃的胸腔如有擂鼓,所有思绪皆向后潮涌,卧室里的画像都模糊不清。柏偃终于发现,他之所以愿意为照片里的人构造那么多的虚幻时光,只是因为那个花海中的笑。

只是因为她是商芙。

柏偃蜷缩起手指,鼻子也发起了酸。

他急忙低下头。

面对镜头,柏偃发挥出了超常的演技。

“你们好。”

柏偃的声音有些冷,所有人都觉得他就应该是这个声线,不近人情的,不羁的,冷酷的,就像他那张帅得很有侵略性的脸。

然而没人知道,冷清之外,是悸动的心跳,是克制的心动。

柏偃的思绪飘远。

他数着细碎的时光。

从见到那张照片的第一眼开始。

至此,已是八年。

时间不长,还可以再久些。

久到无厘头。

久到催人老。

爱情无原则,心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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