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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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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昏黄的灯罩下,两个人并排站在水池边,洗着隔壁阿婆送的大颗翠绿菠菜,根茎部位还沾着零星的泥土,显然是刚从地里摘出来的。

“这菠菜植株健壮整齐,不抽苔,无烂叶。我打满分。”宋清风把洗干净的菠菜放进沥水盆。

她上过正规的厨艺训练班,老师教过她怎么识别好的青菜,原本家里是想把她培养成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豪门儿媳妇,没想到她竟然把它用到了这样的乡下地方。

说完菠菜,她又开始点评圆叶茼蒿:“茎短且颜色水嫩,上好。”

任平生一边听着,把茼蒿切成一小段,“你知道吗?茼蒿还有两个别称,一个是皇帝菜,这个很好理解,一千多年传入我国时,只有宫廷才可得的珍品。还有一个是打妻菜。”

“打老婆菜?”

任平生点了点头:“没错,就是打老婆菜,故事发生在古代,一个暴躁粗鲁的男人,摘来一大把新鲜茼蒿让老婆煮,煮完后发现只有一小盘,男人生气了,揍了他老婆一顿。”

宋清风笑得前仰后伏,任平生听到她的笑声,也边笑边说:“他后来又去摘了一大把茼蒿,累、累得精疲力竭,然后……自己煮了一顿,发现……哈哈……也是一小盘,原来茼蒿下锅就会缩水,笑、笑死了!”

“哈哈哈哈哈!”宋清风一顿爆笑,把干净的茼蒿拿到锅边,“我、我都不敢煮了,你不会打我吧。”

任平生听到这句话,停下了笑,宋清风歪着头看他,“怎么了?”几秒钟她自己反应过来,挥了挥手:“我开玩笑的,你当然不会打老婆。”

任平生嘀咕了句:“问题是,男人打的是老婆,你还不是我老婆。”

啧啧,这脑回路,宋清风把刚转开的煤气灶重新关上,走过去抱着任平生的腰:“我是,我很快就是。但你也不准打老婆,听到吗?”

“听、听到了。”任平生脸变得通红,她说很快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他用筷子打着碗里的土鸡蛋液,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别,还是我来。”宋清风把碗抢过去,不是你这样打的,得用手腕的力量,她快速转动筷子,搅拌金黄色的蛋液:“看到没,不是手指。”

任平生厨艺并不太好,宋清风是完全可以胜任家常便饭的。半个小时做了三个菜,还把厨房收拾干净。

两个人坐在一张正方形的木餐桌上,面对着面,像一对日常夫妻,端着饭碗,相视一笑。宋清风夹了一块鸡蛋放到他碗里,“尝尝看。”

任平生望着白米饭上金黄的鸡蛋,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自从母亲离世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别人亲手给他做的菜了。母亲生前很疼他,什么事都不让他做,走的时候万般不舍,不知道儿子以后要怎么办。

“平生,怎么样?”

“好吃、好吃。”任平生的泪水滴在碗里的白米饭上,宋清风怎么可能见不到,她把手伸过去握住他的手,“平生,你接受我了吗?”

任平生擦了擦眼泪,活了三十二年,他终于遇到一个知心人,还是个优秀到不能再优秀的女孩,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

他放下筷子,走到茶几边拿起手机,打开微信。

桌上的手机“叮咚”一声,宋清风垂头去看,一条未读微信来自任平生,她惊讶地点开一看,这是一条转账信息,数字是“1026500”,她望过去:“这是做什么?”

任平生回到餐桌前,重新坐了下来,“这是我的全部积蓄,全交给你,你随便花,不需要跟我说。”

他晃了晃手机,上面显示微信零钱的数字,“我留了两百块,给孩子们买一些小奖品,你不介意吧?”

宋清风鼻腔一酸,比闻了芥末还难受,任平生所有的积蓄只有一万块出头,她的积蓄比这多了一千倍都不止,但这一刻,她仿佛收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她点了点头,又摇头:“当然不介意。”

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探讨儿童教育问题,吃完饭,任平生主动洗了碗,忙完了所有事情,宋清风抓着他的手,指着窗外漆黑的夜:“平生,带我去散散步。”

任平生打着手电筒,牵着宋清风去了田野边,宋清风听到了有史以来最丰富的动物鸣叫声,她仰起头感叹:“平生,这里真是宁静啊!”

沿着田埂走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回来了,宋清风拿着睡衣上了二楼,先洗了澡,任平生站在门外焦虑地来回踱步,问她需要什么东西。

“不用啦!我都带了!”宋清风冲着门外喊,这间浴室条件一般,但那又怎么样,她家里的。浴室条件好,但那里没有任平生。

望见宋清风穿这一套丝绸睡衣出来,任平生的心“咚咚咚”,像是擂鼓般,快要从口里跳出来了,他把仔细擦掉灰尘的吹风机递过去,眼睛却不敢看她:“吹、吹头发吧。”

“行,我自己来。你去洗吧。”宋清风走进了卧室,发现卧室开了暖气,她关上门,走到桌边插上电。

任平生听话地去了浴室,发现台面上放满了进口的洗面奶、沐浴露、洗发水和护发素,和他之前用的不知名的品牌有着天壤之别。

这种场面像是四大天王对阵一个素人歌手,令所有人替素人胆战心惊。他撇开杂念,快速洗完澡,穿着一套棉睡衣,走出了浴室。

主卧的门紧闭着,任平生站在门口打转,即便要睡其它地方,他也得去柜子里拿被子枕头,可是这样敲门会不会不礼貌。

就在他横下心打算穿白天的外套睡沙发时,卧室门倏地开了,任平生愣住了,“清风,还没睡啊?”

“睡什么睡啊,你不在,我怎么睡?”宋清风一把把他扯进房间,指着换好的床单和被套,“你这不是换好了吗?你不用?”

“那是给你用的。”任平生走到衣柜边,从里面拿出一张旧棉被和枕头,宋清风见状,立刻拽住他:“如果我会让你睡沙发,我就不会来。”

她指着另一半床,“你睡这里。”

任平生立在床边,手里还抱着被子,他搞不清楚宋清风什么意思,到底是一床两被,还是一床一被。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宋清风把他手里的被子枕头重新塞回了柜子,她牵着任平生走到床边,先钻进被子,又掀开另一边:“平生,上来。”

任平生腿都软了,差点跪在床沿,他爬上了床,小心翼翼地钻进被子,身体规规矩矩地伸得笔直,脚趾头都不敢动,更别说转头去看对方。

“啪——”灯熄灭了!任平生深吸了一口气,听到耳边传来急促的呼吸声,“平生,转过来,抱我。”

“怎么、怎么抱?”任平生的脸红得要滴血,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抱,又没有亲身试验过,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时候,宋清风一个翻身趴在他的身上,眼睛在暗黑里发亮:“平生,你真的是个呆子。”

……

“你真的是第一次吗?”

“是、是……”

“我可以休息了吗?”

“再等等,好不好?”

“救命——!”

第二天上午两人肯定是没办法起床的,中午两人随便煮了一碗面填饱肚子,宋清风却再也不肯上楼。

“你不午睡?昨天晚上不是没睡好吗?”任平生拉着宋清风的手,往楼梯走:“休息一下,我不碰你。”

“平生,恐怕休息不了,下午我们还有很多事。”宋清风一直拿着手机看,像是在等什么人。

任平生呆在原地,“怎么了?谁要来?”他脑子划过纪明月的笑脸,该不会是——

宋清风撇开任平生,往院子外走,冲着外面招手:“在这,快快快,都给我搬进院子先!”

任平生走了过去,望见十几个大汉,从车上卸下大大小小的箱子进了他的院子,足有几十个,“清风,这都是什么?”

“用你那一万块买的呀,我布置一下家里,你不介意吧?”宋清风招呼着大汉们小心翼翼地放。

“那倒不介意,只是一万块能买到这么多东西吗?”电视机、空调、电脑、洗衣机、洗碗机和各种家具,甚至还有个扫地机器人。

这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家用电器,一万块能买到的话,那他干脆也去做生意算了。

“我做家电的朋友,成本价买。”

任平生想了想,还有这么好的朋友?宋清风不让他多想,拉着他:“快来帮我,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两个人忙到晚上九点才把家里布置完,整个家焕然一新,宋清风十分满意:“平生,现在终于像个家了,只是以后电费要超标啦!”

任平生在楼下和楼上打着转,在院子里和楼梯拐角都发现了摄像头,“清风,这又是为什么?”

“你和我过两天就要上班了,家里没人嘛。”

事实上,宋清风是在为安全考虑,这毕竟是郊区,还是要防止入室盗窃或者更危险的事情发生。

“噢。”任平生点了点头,也是,家里这么多贵重物品,光靠一个铁门和木门,怎么可能锁得住。

“平生,现在可以上楼休息啦!”

任平生眼皮一跳,脸颊又红了,低声道:“好。”

“对了,一直没时间问你,你的被子为什么那么松软?”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任平生算是找到宋清风不懂的东西了,搂着她得意地解释道:“我们这边有个弹棉花的,可以把棉被弹得又软又舒服,像是睡在云朵上。”

“云朵上?你这个形容倒是不错。”这三个字可以总结她这两天的生活,幸福得像是踩在云朵上。

·

纪明月闲来无事,穿着家居服在沙发上翻一本书,眼皮噗噗噗地跳,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心神不宁的,捧着书也没怎么看进去。

林森洗完澡,走到客厅,看她认真地盯着书一动不动的样子,忍不住走过去:“今天读什么?”

“埃勒里·奎因。”纪明月举着手中的书晃了晃,“上次读了一大半。”

林森望见白色封面写着《九尾怪猫》,眼里一亮。这本推理是埃勒里·奎因第三时期的反战作品,不仅限于推理,还增加了文学性内容,探讨人性、战争、精神疾病。

案件很吸引人,纽约出现了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连环杀手,被称为“怪猫”。每次作案都是用彩色印度绳勒住受害人的脖子,每个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怪猫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死亡人数一直在增加,纽约七百五十万居民陷入了极度恐慌。

蛮有意思的一本书。

“读到哪个位置了?”林森在她旁边坐了下来,瞟向书页,接近尾声了,但凶手还没有暴露,又问:“要不要读完,后面很精彩。”

纪明月侧脸望他,“要读完。”林森来了兴致,“你觉得凶手是谁?”

纪明月像拨浪鼓似地摇头。

“笨,我告诉你。”

“不行,不能剧透!”纪明月用手捂住了他的嘴唇。

林森将她的手拿下来,漆黑的双眸凝视着红扑扑的脸:“要这样,才能堵住我的嘴。”

不等对方问,他探过身,将唇覆在那两片冰凉的薄唇上。

《九尾怪猫》掉落在地,刚好翻到了最后一页,有几十个字正在闪光,那是林森非常喜欢的一段话。

“奎因先生,我要求你时时要记住一个伟大而且永恒的教训,这个教训给你的东西比这次你自认的失败经验更隽永。”

“这个教训是什么?”

“这个教训,就写在《马太福音》里:神只有一个,就是他,没有别人。”

可惜书没读完,纪明月就被林森带进了卧室。黑暗的夜里,纪明月缩在林森怀里,轻声问:“林先生,你知道我很崇拜你吗?”

“为什么?”

“不知道。”

尽管她说不知道,但前一句话宛如一根火柴,点燃了林森的心。

纪明月喜欢在恩爱的时候,说一些奇奇怪怪的,比较甜腻的话,那是她情感最充沛的时刻,在她眼里,这是身与心,灵与肉的交合。

她想表达,只是能不能表达清楚,这是一回事。

林森到现在才明白这一点,为什么纪明月从来不怪他的放纵和凶狠。

因为在她眼里,这是爱的表现。因为她爱着林森,她愿意接受林森任何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只要明白两人是相爱的,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纪明月能理解这个问题,而敏感的林森却总是心存歉意,他轻抚着她的腰,问:“小月,你会疼吗?”

“什么会疼吗?”

“就是,刚刚我那样对你。”林森轻柔地摸着她的脸,“我想知道,你会不会疼,会不会难受。”

“林先生,这种脸红的话题,我要躲在你怀里才能说,你闭上眼睛,不要看着我。”纪明月钻进他的怀里,听声音根本分不清是她在笑着,或是很严肃。

林森还是捕捉到了那两个字“会疼”他颤抖了一下,倒吸了一口凉气,就像心脏刚被一把利剑刺穿。

纪明月摸了摸他的心脏,仿佛知道它在疼,她开始组织语言,这段话大概是她说的最有文化的一段话,之后直后悔没有录下来,但林森已经完全将它刻在脑海里。

“我知道那是林先生的疼爱,它很怪异,在我的身上印下一道痕迹,却使我心花怒放好久,像是把林先生的爱刻进我的骨髓和血肉。刻骨铭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身体的疼痛早就被心灵的满足所取代。不不不,身体不是疼痛,是一种快感?是一种释放?或者是一种缺氧、失重感。”

她钻到林森脖子处,撒起了娇:“怎么形容嘛,我真的形容不好。反正我就是喜欢林先生这样。”

林森听着怀里的人语无伦次地,说着动听的话,轻轻在她耳边说:“说不清楚是吗?”

明明纪明月已经把这种感觉表达得很清楚了,林森也已经完全了解了,但他还是忍不住为难她:

“那我们复习一下,你实时地跟我说你的感受,好不好?我真的、真的在意你的感受和想法。”

“啊,为什么非要听这个?”

“我想让你感觉到满足,这难道不是一个丈夫应该做的吗?呵~”林森低笑了一声,将怀中的人压在身下,热烈地亲吻她,拥抱她。

温柔当然需要,但床上大概不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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