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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刀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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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一刀,二十年前的大夏武行公认的第一人。

从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因为文是艺术,艺术的成就高低跟观赏者的审美水平有关系,就像毕加索的线条画,齐白石的大虾,如果没有足够的鉴赏水平还真就看不出来到底高明在哪。

武,就不一样了,甭管是练传统国术还是现代技击,不管用的是刀枪棍棒斧钺钩叉,赢了的站着,输了的躺下,看客一目了然。

薛一刀能被江湖中人公认武行第一,那必然是在一次次的浴血搏斗中站到最后的那一个。

竟然要跟这么一个传奇人物对决,秦牧感觉内心一阵激荡,一种兴奋感充斥全身,大冷天都感觉到一种燥热。

但激荡过后,却发现自己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

那就是怎么去金海大厦。

其实从秦家屯到金海大厦宾馆不远,开车的话十分钟就能到。

但问题是什么车里也放不开一杆三米长的大枪啊,就算有这种加长款的车,这大半夜的去哪找呢。

这大冷天扛着大枪腿着去也不合适。

他忽然想明白了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武侠故事里的江湖侠客不是用刀就是用剑,却没有用大枪这种百兵之王的,究其原因还是不方便携带。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秦伯驹骑着辆电瓶车,后座上绑着鱼篓回来了。

秦牧诧异道:「大年三十晚上,你出去钓鱼,你这瘾也太大吧」。

秦伯驹也有些诧异,片刻之后胖胖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略显尴尬的笑,这还是儿子这些年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他搓了搓手,说道:「你看年夜饭吃成这样,回家了你阿姨也得叨叨我,而且,人过年鱼可不过年,正好今天钓鱼的人少,上鱼!」。

秦牧挑起大拇哥来:「了不起」。

秦伯驹把车推到一个车棚里,还特意找了把带铁链子的锁把电瓶锁上,就好像秦家大院里真的会有人偷他电瓶车的电瓶一样,这个秦家的老大啊,举手投足里都是那种小家子气,也难怪秦冷娃评价起这个大儿子来就是「望着不似人主」。

秦伯驹把鱼篓从后座上解下来,看样子今晚确实收获颇丰,他问道:「你要不要吃鱼啊,野生大草鱼,甭管红烧还是清蒸,都好吃极了,今天晚上年夜饭的鱼都不如我这鱼地道」。

秦牧翻白眼道:「霸下河里的鱼蟹王八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碰上你这种人,没日没夜的钓鱼」。

秦伯驹恬不知耻道:「干一行就得爱一行,你就说这钓鱼吧,钓鱼不钓草,等于瞎白跑;钓鱼不钓坑,哪来鱼儿蹦;钓鱼不钓弯,难怪上鱼慢;钓鱼不钓岛,完全瞎胡闹!意思就是,野钓首先草边钓,水底不平有坑的地方……」

秦牧摆摆手,说:「得得得,你呀,你这些宝贵的经验还是留给秦弗狸吧,我用一下你电动车,去个地方」。他从秦伯驹的手里拿过电动车钥匙,骑上电动车拿起大枪往外走。

秦伯驹也拦不住,就问:「这大半夜的,你拿杆大枪干嘛去啊,这是杨老的大枪吧,石楠木的杆子,你偷的啊,这可是他的宝贝,当心他打断你的腿」。

秦牧回道:「扎鱼去」骑上车就走,他对秦伯驹那是一肚子的怨气,可真的跟他说上几句话的时候,又感觉恨不起来。

秦伯驹喊道:「你慢点,这车刹车不怎么好用了」。

秦牧扬起拿大枪的手,晃了晃,示意知道了。

秦牧一手扶车把一手提枪,在龙城的风雪中风驰电掣,他发神经一样大声吆喝:「白马银枪飘如诗,鲜衣怒马少年时啊,哈哈哈哈哈」。

骑到霸下河上的跨河大桥的时候,又唱了段《挑滑车》:「看前面黑洞洞

,定是那贼巢穴,俺不免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有道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二十来分钟,秦牧一人一车一杆枪就来到了金海大厦楼下。

于墨白嗑着瓜子在门口等着,他身后还跟着几个衣着华贵全身名牌的公子哥,纨绔子弟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拉帮结派凑热闹,秦家道太子爷要跟崔家的少爷斗狠这种热闹可是百年难遇,尽管甭管俩人谁赢谁输,那他们都是见证者,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事都能拿来吹牛。

金海大厦道楼下,因为过年而显得空荡荡的车道上此时又排满了各种名车。

奔驰,宝马,奥迪这种不稀罕,玛莎拉蒂,兰博基尼也有几辆,车都熄火了,车灯都开着,照在雪地上,金光闪闪的。

纨绔们都在等待着秦牧到来,他们这帮人都是跟在于墨白屁股后头混的,这些年可是没少听于公子念叨他的两个好大哥。。

大家都在猜测秦公子会以何种方式出场。

限量版的跑车?加装了防弹玻璃的商务?体现贵族品味的复古老爷车?或者干脆直升机空降?秦家的太子爷啊,怎么狂拽炫酷吊炸天的出场方式都不过分

远处传来一道微弱的灯光。

再近些看,一个男人拎着个长棍子,骑着一辆破旧电动车,嘴里哼哼唧唧的往这边来。

一个公子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

另一个骂道:大半夜的不睡觉,神经病吧!

一个姓朱的纨绔斜瞥了一眼,调侃道:这孙子骑车舞长枪,当自己是赵子龙啊?哈哈哈哈,七进七出啊,笑死我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朱公子就是因为一个女学生,把莱安王老板吊起来打了半个月的主,于公子出面把那件事摆平了,他也打蛇上棍做了于公子的跟班。

纨绔们一块笑的前仰后合。

于墨白本来也打算臭贫两句,等到那位骑电瓶车的大侠再近一些,他跳起来一巴掌把那位个头比他高出一大截的朱公子打倒在地。

小跑着迎上去,说道:「哥,你这是唱哪出啊,行为艺术啊」。

秦牧想停车,发现这车的刹车果然不好使,地上又滑,脚刹也杀不住。

最终摔倒在雪地里,啃了一嘴雪。

他拄着大枪站起来,拍打了一下身上的雪花,抹了抹嘴,厚着脸皮道:「好久没见过龙城的雪了,我拥抱一下雪地」。

于墨白连声附和:「别说是你了,我都想拥抱一下」。

就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秦牧拎着长枪漫步走向金海大厦的单元门。

恰是此时。

门口花坛上一个老头站了起来。

他缓缓摘下背在身后的黑包裹,取出一柄狭长的刀。

刀身漆黑,刀锋泛寒。

「那特么不是个雪人啊」

「丫在那一动不动的坐半天,就不怕冻死吗」

「今天真是开了眼了」。

纨绔们又开始窃窃私语。

但无论是秦牧还是薛一刀都已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此时他们的眼睛耳朵所有的感官全集中在对手身上,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而高手不用出手,凭感觉就能知道对手的斤两。

「单刀进枪,九死一生」这是一句行话。

但是传统武术发展多年也确实研究了不少单刀破枪的方法,诸如苗刀封枪,飞刀破枪等等。

但这些方法里,都突出一个抢攻,在大枪抬起来之前就抢攻,只要大枪失了先机,被迫防守,等持刀人近身,枪手就被动了。

但秦牧今天的对手是薛一刀,他不会抢攻,不会佯攻,不会使诈,他就一刀。

天下

万般武学,一刀了之。

所以让秦牧大枪已经端平的时候,他依旧没有出刀。

秦牧可不管这个薛一刀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深信与人动手的时候先下手为强。

他端着大枪一步步走近薛一刀,步伐不急不缓,步幅的大小趋于一致,他抬脚不高,脚底板擦着地前行,雪地上留下一道直线。

距离薛一刀还有七八米的时候,他开始催动全身之气,枪意要在长在尾闾上,粘在脊柱上,所以握枪的后手随尾闾,百会领前手,两手与尾闾为三角,出枪在前,运力在后。

尾闾之力向丹田翻转,压缩脊柱,力透枪身,为上挑;尾闾之力向命门翻转,拉伸脊柱,为下压;尾闾之力向两仪带脉翻转,为左右转;尾闾之力贯通百会为刺。

一枪出,破风,破雪,眼看也要破薛一刀的喉咙。

可薛一刀身法鬼魅,枪尖将到未到之时身子一拧,躲过了秦牧这夺命一枪。

秦牧一枪不中也不丧气,前手虚握,后手来回拉扯。

枪枪不离薛一刀的中线门户。

薛一刀似有未卜先知的本事,每一次都能在秦牧出手之前就预判到他攻击的方向,故而每一次都能轻松躲过。

舞大枪是一件极费气力的事情,秦牧一口气出了十枪,每一枪都把精神和力量发挥到极致,而每一枪有都落空,他鬓角处已经冒出汗珠,有了力竭的迹象。

刺出第十一枪的时候他的肩膀已经有些酸疼。

刺出第十二枪的时候,膝盖有些发软。

第十三枪,第十四枪他的呼吸节奏已经见了,胸腔起伏感觉肺都有些疼。

第十五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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