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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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看骑士走近。
骑士风尘仆仆。他的银靴沾满泥土,盔甲哐哐作响。腰间别一把剑,护腕有褐色血迹。
他取下头盔,露出凌乱的长发,眉间显露疲惫,嘴唇干裂。然而眼神凌厉,似有怒意。身姿挺拔,极具侵略性。
骑士行贵族礼。和煦的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洒下,隔栅的阴影照得整个人熠熠生辉。
“芬恩·克劳菲尔德。烦扰阁下多时,请见谅。”
语气平稳,礼貌间克制着怒气和怨意。
瓦尼斯随后跟来,半边铜面下满是不耐。“长官,就这小……”
安德放下酒杯,一把扫开桌上的杂物,反手拿桌布盖住。他起身迎上前去。
搜魔人下属退到一旁,闭口不言。他皱眉打量房间,窗帘拉开,柜门皆关,亮堂得不似安德的办公室,倒像议会殿堂。
办公桌旁的复式茶几被粗暴挪到房间角落,铁制的镂空雕花支架摆错了方向,三个木制平台朝向墙角,好像面壁思过。脚架旁和靠下的平台堆叠着一些书籍,最上层立着一柱灯。
这是贵族们最近流行的奢侈品,乳白的灯盏下藏着精致的蜂蜡灯芯,据说只有产自平泽的布维尔庄园的蜂蜡才配得上这套灯具。
可惜好马配瘸子,自从安德得到它后再没亮过,马尔森诺调来本部后才每天擦拭一下。但这三天他忙着照顾那孩子,这一套家具都蒙上灰尘。
“失敬,失敬。听闻云丛的‘鹰爪’伯爵武力卓绝,是位伟大的将军。今三子继承其位,爱民如子,治理有方。而伯爵大人的独生子年少有为,剑术不凡,群臣皆言必成大器。想必阁下就是云丛当今的继承人了。”
搜魔人递上一条手帕。
骑士明显愣了一下,半张的嘴又抿住。他默默擦汗。
安德心下了然,微笑道,“不必疑虑。十几年前我曾去往内陆,到东墙和绿齿山脉一带。有幸拜访云丛,与你父亲喝酒言谈。果然崇山峻岭出奇才,论剑术我是远远不如。那时你还小,大概是不记得我了。”
芬恩有些难堪。“敢问阁下……”
“安德·伍德。搜魔人一介尉官,虽然谈不上你要找的‘地头国王’,多少能管份内之事。”
“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抱歉,我来找……”他一般不这样。
“林间藏鞘,剑入云霄。蔷薇喋血,刀眼穿心。”安德突然向前一步,长叹道,
“冠绝天下第一剑,赏过一次便再难忘却。你意外我看出血统,我倒叹息世人落俗。当年腰间挂一云丛制剑,那便是荣耀加身天使赐福!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走大街上得里三层外三层包起来,到战场上敌人那是一触即溃、四散奔逃。哪有被人看出还得意外的道理?”
长官激动无匹,笑容浮夸,宛如戏台上的老将军。
瓦尼斯看骑士腰间挂剑,既无花纹也不奇异,胸前也只有甲胄全部覆盖。没有家徽的标志。
芬恩说不出话来。
“阁下可在先锋团,还是任哪一军团的军官?我倒要看看哪个老东西不识货,叫你受这般委屈!”安德气冲冲地说,好像辱没的是他家名声。
芬恩红了脸,他后悔把头盔摘下来了。哪个设计礼仪的家伙说贵族见面得摘头盔的!倒不如忘了好了,这下不但丢脸,还让云丛也掉份!
“我刚参军六个月,大人。我天资实则愚钝,不及鼓吹,现仍在洛克爵士的预备役。
称不上哪个军团。”
“可是洛克·格瑞克?”
“应该是。”
平日只听士兵编排长官,骂他畜生,哪晓得他的姓?可一问三不知,实在尴尬。芬恩好想赶快告辞,真真受不得吹捧。
安德眯起眼笑,“不愧是云丛!我早听闻克劳菲尔德家谦逊有礼,与民同乐,深受领民爱戴。所有云丛人,不论妇女孩童,还是农民脚夫,拿起武器便是战士。他们忠诚,勇猛,愿为伯爵大人献出生命,无论对手是天使或者魔鬼。”
芬恩皱眉,怎么扯到这儿去?我来明明是为了染病的事。这位大人怎么这般热情,自从离开家,许久不曾这般受欢迎,可又跟不上长辈话题,插不上嘴。只好推辞,不敢当。
安德收敛,正色道,“不必谦虚。云丛自古便是高傲的鹰,德玛西亚最锋利的剑,该为自己的自由和忠诚骄傲。过犹不及,切莫贬低自己。”
“我理解你父亲的良苦用心。洛克爵士来自西域的维斯卡锡亚,格瑞克家经营商会,是‘金羽’公爵的封臣。而他本人屡立功勋,战绩累累,曾做过第九团的剑尉长,如今退居二线,率预备役训练新兵。想必有他的领导,你很快能脱颖而出,成为光荣的战士。
“……是。”
芬恩低头,他想起士兵的传言。洛克爵士和地主老爷勾结,莫不是通家族的商路?可那么个小地方,便是全权供应又有何用?他们说他倒卖人口,坐吃空饷,倒和赌场的人般配。
要不要问问安德?他突起念头,这位长辈虽然是搜魔人,但如此和善,又与父亲相识,从军多年知道许多内里条规……
“大人,我却有所不知。我记得国王颁布的《德玛西亚光荣征兵法案》要求所有公民至少服役三年,而十四军团皆要求训练一年加考核期满,这预备役应该也先参加集训,要说近来打仗兵力不足,也该调去关键地带。洛克爵士……”
“我听说,他招收士兵不分贵贱,一视同仁,想必有特殊任务或者训练目的。他带你们去哪?可是云锦森林一带?”
“不,我自从加入爵士麾下,便绕着雄都一路行军扎营。从北原的村庄到里索斯,沿着蛇夫河南下,未曾遇到过敌人,也没有做过任何防范或者搜捕事宜。我不知……”
安德笑道,“洛克很喜欢到处乱跑。你应该也注意到,他的队伍有各色人等。小偷,流浪汉,强盗,土匪……他有句名言,脑子与出身无关。”
“许多人因此厌恶他。因为他将下贱的平民——有些都是犯罪的恶人收入麾下。因为他觉得能驾驭他们,和那位‘金羽’公爵一样。也许他一直在践行自己的理想,让走上歧路的人拐到正途,他认为正确的道路。”
芬恩迟疑。
安德眼神飘忽。“他可去过高岩地?”
芬恩咬住嘴唇。
……
安德没有为难这个慌乱而羞涩的孩子,牵士兵的手,领他走向墙边。
然后修长的手指慢慢滑动,语气轻柔,让骑士恍惚间回到童年,老学士教授贵族地理,而他则心不在焉想出去打猎。阳光正如彼时温暖。
老学士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说话,嗓音里揉进岁月悠长:
“西北的高岩山脉,蟒河的发源地,天河于此坠落,瀑布飞泻。”
“高贵的骑士身披银甲,国王陛下授剑搭肩,荣耀的密银城建立于斯。”
“正义与律法的天使见证,冕卫家族立下誓言,侍奉王室世代传承。”
“天坠流火铸骑士之石,天国的主投下视线,骄傲的龙禽缔结契约。”
……
安德像午后的微风轻抚,唤醒陶醉的孩子。
芬恩回过神,轻轻摇头,“您说的对,我有……印象。几个月了。我们只是路过。在山脚的镇子补充行囊,大概只有两个钟头就离开。当时……长官要求急行军。”
搜魔人长官微笑。
“现在你们来雄都。驻扎在哪儿?也许择日我会拜访。”
“边沟镇,大人。我们没来雄都城内,只是在镇子里驻营。对了……”
“边沟?”安德哑然失笑。“方圆百里的村子都叫边沟。甚至十几个人围起篝火野炊都叫边沟。”
“可是……”
搜魔人盯着他的双眼。
“你知道吗,孩子,它们最初都没有名字,只是都要在称呼里加德玛西亚王国首都几个字,显得高贵。后来城里,就你脚下这座伟大都城,市民都蔑称周边的村子说是地沟,时间长了乡下人自己也叫自己边沟。”
芬恩也不在意,他终于找到谈话的空隙。
“大人,我来这儿是为一个染魔的孩子。他从边沟镇来,他母亲要他自首。而旁边这位先生带走那孩子,我有些担心,一路打听才到这儿来。”
安德明显有点意外,他生硬地转变话头。
“嗯,是啊。你真是位高尚的骑士。这么说,你不是洛克派遣,而是自行前来?就为这么一个……灾疾之人?”
“是的,大人。我骑马连找了两日才寻到雄都,可这位先生却不允许我进来谈。他说你不在此处,又无权让外人进来。”
瓦尼斯冷眼旁观。
“我问如何能进来办事,他却说要有你的许可。于是空耗许久时间。大人想必看出来了,我礼数并不周到,礼节很是生涩。我确实不擅长……我平日鲁莽,和士兵们,更喜欢拿剑打交道。实在无法才出此下策。”
芬恩坦诚说道:“大人自然公事繁忙,我今天多有叨扰。只是希望那孩子的病能治好,安然回家。”
安德沉吟,“你认识他?”
“……是。他是本地人,也遵纪守法,只是自首却找不到去处,我和他谈了谈。他是个好孩子,还有参军的梦想。”
安德点头:“我们自然会治好他。瓦尼斯,给他喝药了吗?”
搜魔人瓦尼斯想起同僚,马尔森诺照顾了那孩子三天。他知道魔法和染魔者的危害,还能关怀是属于他的温柔,或者傻气。
而这位骑士却什么都不懂,还假惺惺地高高在上地要插手帮忙,这种无知的高傲令他恶心。
他冷冷地看芬恩,期待他的反应。
“长官,给他喂了Ⅲ号药。他现在发热。典型的排异反应,还有免疫性变态综合征。”
芬恩却不懂,急迫道,“什么意思?”
瓦尼斯气恼他蠢笨,自己说得还不够明白么?
安德并无意外,他一如既往的和煦微笑给予年轻人安慰。“正常现象。他现在很健康。”
瓦尼斯眼睛睁大,又侧过脑袋。他哼一声。“Ⅲ型是实验品。”
安德却不理会。
芬恩注意到安德与他下属的奇怪氛围。他想了想,斟酌语气说道:“大人,我无意冒犯……但我听说有许多种治病的药,而有些药效……嗯,也许见效很慢。再者说,以后上战场,也可能遇见传播魔病的敌人……我能否讨教如何去除灾疾?”
“很高兴你及时赶到。很安全,孩子,这里很安全,在我这儿从来不会有人受伤。”
安德拉着他坐到沙发上。
“‘心急的龙骑训不了龙禽’。别急,孩子。搜魔人研究灾疾上千年,这里就是退治魔病的教堂,不幸之人于此得到恩赐。但我们不做无用的祈祷。”
他比了个教会的手势。“哦,抱歉,愿主原谅。”
“我们首先给患病的用药。然而不同的人症状不同,过往许多药都不再完全适用。我重新启用一些……计划,研究灾疾,制取不同的药剂。面对九死一生的魔病,Ⅲ型目前还没有死亡病例。你大可放心。”
瓦尼斯嗤笑。
“当然,我们不排除意外情况。届时我们会动手术,还有一些……搜魔人的特殊手段。说起来,最近缺几种药材,我记得边沟是约翰男爵的领地,对吗。希望你能转告洛克帮忙。洛克……”
“是,我的大人。但我还想见见那孩子,我答应帮他直到病好。”
安德将手缓缓按在芬恩肩膀,轻若低垂的柳枝。“魔法是灾祸之源,是无须媒介的瘟疫,是幻化无形的魔鬼。勿近,勿视,勿究。这是《石则》第一条,我们要每个新人记住。因此很遗憾,孩子,你不能。”
芬恩咬紧牙,强硬地顶着安德的手站起来,“大人,我以我的姓立誓,帮助所有弱小者。我相信您的保证,但我必须亲眼见他。若治疗需要时间,我可以等,哪怕几日几月。”
“不然遑论良心难安,恐怕神灵怪罪,名誉受辱。”
安德看着他,“不愧是云丛的克劳菲尔德,是位真正的骑士。好,我答应你。不过不要耽误了你的前途,你可以先在军队,有消息第一时间找你。你来雄都随时进来,这儿有充足的房间。我相信瓦尼斯认得出你,对吧。”
搜魔人抱着胳膊冷眼相观。
安德眯起眼睛。“瓦尼斯?”
男人笑容堆叠起皱纹,眼鼻嘴聚到一起。
搜魔人属下冷哼,答非所问。“马尔森诺在那儿。”
安德笑,“你看,这小子倔得很,对谁都这脾气。”
他舒展开表情,脸恢复光滑。他的语气恢复轻松愉快。“不提这个。我想知道,芬恩·克劳菲尔德,边沟……出什么事了?”
如晴天霹雳,芬恩一惊。
安德观察他的表情,如品味美酒。
边沟镇。赌场酒馆的暴徒。冲天的火焰。
漆黑的夜,土里掩埋着盾牌。新鲜的血迹。
芬恩突然想起,他还没有告诉安德是哪个边沟,也许他说了……记不清。安德虽然很亲切,但威严很重,他一直疲于应付,话头被引着走。而且男爵……男爵地盘很大,也许囊括了大部分“边沟”。
一件是军队自己的事,还可能和洛克有关。一件却事关军人的荣耀,更可能涉及德玛西亚的安全。
他决定如实相告,安德先生是父亲的旧识、颇为了解云丛,又是首都的搜魔人长官,也许可以帮忙。“大人,附近可发生过战斗?有没有一位先锋的战士……应该是先锋的……失踪?”
安德沉默一会,他看向桌子上,揉成一团把杂物包住的桌布。
“陛下御驾亲征,边境有不少战斗。可雄都,雄都怎么会有先锋团的人失踪?你发现什么了?”
“一面盾牌,许多破损装备,藏在黑帮埋骨地,赌场旁边地里,刻着长剑和双翼。上面有血迹。我想,先锋的战士不会允许装备流落在外吧?”
安德嘴角咧开。
“原来如此。”
“你说什么,大人?”
“你确实该补足贵族功课。先锋的标志可并非如此,孩子。这是‘光盾‘的家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