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包子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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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顺点了点头背对着自家公子,深怕东方少卿听见了是的,小声说道:“世间独一份,那不就在哪坐着么!”
随着福顺手指着前面的东方少卿,方华又重新打量了一遍这位美男子。风吹动东方少卿的长发,那一袭白衣也跟着舞动,他的坐姿很优雅,优雅到挑不出毛病。
视线往下移,方华注意到他腰间的佩剑。那是一柄水蓝色宝剑,大概猜测应该是一柄银级上品宝剑。之前太过于关注东方少卿的样貌,也偷看了几眼他的剑,却没发现细节。这次仔细打量,才发现原来他手中的剑大有门道。
单单是剑的品级,银级就很难见得。再到剑柄剑鞘,东方少卿的剑鞘很新,剑柄也是如此,剑穗飘逸如红日,条条红丝整齐划一,这很不合理。这剑的种种迹象表明,它没怎么被用过,甚至挂在东方少卿的腰间有点像摆设。事实也是如此,这把剑从东方少卿五岁那年,就被东方城主拿来送给了这个宝贝儿子。十五年里碧海剑没有被东方少卿用过,若不是带着好看,可能他都不会把碧海剑带出来。
但是这把剑发生在东方少卿,又应征了他说的话,一切为了善字。方华注意到这些的时候,心中也是感到疑惑。要知道剑不拿来杀人,还不入丢在剑池里,让它自身自灭。这世间又有谁没杀过人呢?
年幼的乞丐为了吃食,会拿起棍子敲死同街的乞丐。年长的老人为喂了讨一口酒喝,甚至会半夜里偷偷跑到酒家的窖子里偷酒,再被发现的那一刻,老人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酒坛子砸向酒贩。修仙者们也是如此,为了一本秘籍法器,杀人屠村都是常事。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狠者为尊。反倒是在这麻木不仁的世道,心存善念者少之又少。可东方少卿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仅善良如初,而且天真无邪。
“这东西可是会要致命的!”方华说着,从袖袋里拿出俩瓶小酒,递给福顺一瓶,自己也慢慢喝了起来。
福顺喝了一口辣的呲牙咧嘴,他没想到当地的烧刀子会那么烈,不过再喝第二口,口感就有点缓和。福顺越喝越起劲,不过一会双双脸蛋挂红,他放下酒瓶,对方华轻轻一拂手致了个谢,低声暗叹道:“是啊,善这种东西,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真是会要人命,可谁让他是我公子呢!”
“若不是公子太善,恐怕我也活不到今日!”福顺说着说着,烧刀子已经见底,他捣鼓着酒瓶子,暗自感叹,心里有惆怅也有庆幸,“我是公子年幼的时候,从死人堆里抱回来的,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出生在哪里,但是我现在知道我叫福顺,是公子的仆人,这就足够了,所以不管公子干什么,做什么,不管他日后如何,我都会支持他,我的命是他给的!”
福顺说到这,眼神不自觉的看向东方少卿的背影,心里的想法再次被肯定。他微笑着,笑着公子的傻,好像也是在笑自己的傻。
方华没有想到福顺还有这样的经历,他不为东方少卿的所作所为感到敬畏,反倒觉得这主仆二人的可笑。这世道容不下心善之人,也就说明容不下他们主仆二人,就算现在看起来没什么事,到了日后二人必定要为自己的善心而拖累。方华拿着酒壶也喝了一口,某种回忆再次涌上心头,也许在心里他也有一丝赞同东方少卿的性格,但也只是一丝丝的赞同。在那日林远被夺舍的时候,他心底里仅存一丝心善,已经被他自己狠狠掐灭。
酒过三巡,酒瓶见底,俩瓶仅有的烧刀子都以下肚。烧刀子很烈,喝酒的人不会感觉到苦涩,只会被它烈酒下的纯度酒精所影响,一瓶烈酒不需要高端的人去品,喝它的人,只求烈酒带来的浓烈酒味。
喝过烧刀子,方华眼睛有些打眯,眼皮低垂,他眼神瞟了一眼福顺腰间的佩刀,眼睛猛的睁开,又开始打量起来。
福顺腰间佩戴的不是百兵之君的剑,而是一把宽厚的斩马刀,斩马刀算不上铜阶凡品,只是把普通的大刀,刀身长七尺,刀刃三尺,刀柄占四尺,握起来四平八稳,用刀之人力度足够,刀落物断。斩马刀是杀人器,不是像东方少卿拿来当装饰品,它握在福顺的手中也是一样的杀人器。
前不久姜城调令还没下来,东方少卿就带着福顺前来劝俩派和解,结果可想而知,东方少卿的俊脸被唐堡的二长老扇了一个耳光,红红的巴掌印在白脸上特别明显。介于从姜城来,二长老没把东方少卿怎么样,只是打完人就赶了出去。后来到了封剑门,东方少卿才算安分的住了几天。
东方少卿殊不知当夜,福顺以买包子为借口,又来到唐堡门内。那夜没有门派愁怨,只有仆人为主子出气。福顺来到唐堡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拔出那把斩马刀,唐堡内二长老和三长老,各有黄阶二重天的修为,但是抵不过刀起刀落的一瞬,二人人头双双落地。唐堡的堡主,萎缩在案桌低下不敢露头,福顺拿刀背敲了敲桌子,留下简单的一句话,“我家公子,不喜打打杀杀,谷牛大岗有我公子的地方,别再让他看见血腥。”
那夜福顺洗净了手,提着包子送到了公子房内。那夜包子很香,那夜过后谷牛大岗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