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山中自有神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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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群山,就是一群密密麻麻的山,延绵不绝,看不到尽头。
林烨也不知道这片群山到底蔓延到什么地方。
他只知道,自己进入这片大山之中,就如同人类眼中的一只蚂蚁。
“不识群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和眼前的大山比起来,自己出现在那座小山就是一座矮矮的小土丘。
林烨一身麻衣麻裤,背着竹弓,插着竹箭。
一身略显黝黑的皮肤,活脱脱的张村农夫样子,哪有一丝丝穿越者的模样。
山间的小道,总是凉爽异常。
大量的枝叶遮挡住了从天空中俯冲下来的阳光,温度在这里始终升不上去。
凉,永远是这里的主题。
大山的外围,也是是太靠近张村了,只能偶尔听见些许鸟鸣,偶尔看见一些蛇慵懒的盘在树枝上,小小的眼睛直瞪瞪看着林烨,没有发起攻击的准备。
张富贵只是不准张村的人进入深山狩猎,但是没说撞上来的猎物不能要。
张村的人只是穷,但是并不傻。
守株待兔,这个词不一定全部是贬义的。
越往大山的深处走,杂草越茂密,密密麻麻的生长在每一寸土地上,让人寸步难行。
原本还有一条狭窄的小道,但是到了一颗粗壮的大树这里,那条小道也消失了。
这颗大树比周围的树木都要显得粗大,仿佛它就是这片森林中的王。
林烨看着地上消失的小道,又看了看这棵树王,瞬间明白了张村的人最远也就只能走到这里。
从怀中摸出一根细细的麻绳,找了一根枝丫系了上去。
这是在森林中防止迷路很有效的办法。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
吟诵着这句鲁大师的名言,林烨捡起一根粗木棍,继续向着森林深处走去。
在森林里,必须要时刻保持足够的警惕。危险总是会藏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
林烨在部队的时候,曾经参加过野外生存的训练,但是那些地方,早已不存在什么猛兽,而且如果迷路了,还能使用标识器让直升飞机将你带回家,至于是否丢脸,取决于自己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脸面嘛,始终没有生命重要。
但是这里却不一样,充满了原始洪荒气息的森林,暗中到底潜伏着多少危险,林烨不知道。
所以他只能更加谨慎的小步向前。
左手拿着木棍小心翼翼的探着路,右手持着早已取下的竹弓紧紧握着,口中还衔着那支竹箭,以备万一。
只要感觉哪里不对,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林烨会立即将竹箭射出去。
管他三七二十一,射了再说。
同样的,每前进一段路之后,林烨就会从怀中掏出细麻绳,捆在临近的树木枝丫上。
杂草太高,行进的速度太慢。
虽然有木棍开路,但还是斩不断那些烦人的杂草。
精神的高度集中,也使得林烨的体力急速的下降。
揭开竹筒盖,补充了一下水分。
林烨在这水里还放了一些盐,反正张村现在盐多的是,拿走一点点别人也看不出来。
身上的麻衣麻裤被汗水逐渐的浸湿。
林烨觉得自己有些撑不住了,和这里比起来,当时的野外生存训练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就在他准备放弃继续前进的时候,突然间眼前豁然开朗,整片的森林不见了,他的眼前是一片开阔的山谷。
两座高山之间夹着这条山谷,绿油油的草地向着北方蔓延而去,站在林烨的位置,根本看不见山谷的尽头。
一群野鹿正悠闲的在草地上啃食着青草,对于刚从森林里闯出来的林烨,那群野鹿警惕的抬起头看了看,随即鄙夷的叫了一声,又重新埋头啃食起青草来。
在山谷的一侧,有一弯碧潭,远远的望去,像一颗绿色的宝石镶嵌在山谷之中。
林烨顾不上那群野鹿,虽然在他的眼中,那群鹿就是一堆香喷喷的肉。
他的身上布满了汗珠,湿漉漉,黏答答的,让林烨觉得很难受,他现在就想舒舒服服的泡个澡,洗掉身上的污垢。
原本碧绿的潭水,随着林烨的脚步越来越近,才发现潭水无比的清澈。
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沉在潭底,享受着水流冲刷的无尽快感。
大大小小的游鱼在鹅卵石中间愉悦的穿梭着。
谭中有鱼,那么含毒的可能性就不大。
林烨将竹弓竹箭,还有那根粗木棍安放在岸边,又脱了身上的麻衣麻裤,赤身裸体的疾步跨入潭水中,掀起了阵阵水花。
谭中的游鱼被这突入袭来的人所惊吓,在水中慌不择路,摇着尾巴往更深处游去,就是想避开这个可能让他们受到伤害的庞然大物。
“这个地方真美。”
林烨漂浮在水面上,眯着眼望着头上的蓝天白云,还有时不时映入眼帘的崖壁,发出一声感叹。
从进入森林之后,高度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得到了充分的释放。
精神这东西,和肉体一样,时间长了,是很累的。
林烨不知道现在所在的这个山谷位于群山的什么地方。
但是既然来了,当然是要肆意的享受一番。
就在林烨肆意享受的时候,他不知道,现在的张村因为他的私自入山,已经闹翻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