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第四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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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云浓, 云似瀚海,风卷云浪,从繁华喧阗的人族城市迤逦千里至这杳无人烟的妖困之城。
澹台莲州今夜也打算打坐养神, 既能保持警醒, 又能快速地通过精神宁静来恢复体力和智力。
三个月下来, 他看上去自然也不如刚来的时候那样干净整洁了, 毕竟来的时候穿的不是昆仑剑宗的道服,人间的衣裳就会被染上尘埃, 这无可避免。
但是,养尊处优的顺境固然能带给他珠光宝气的装饰, 竭力求生的逆境却更加能够磨砺出他坚韧不拔的神采。
明天, 他们两边人就会里应外合地发起进攻。
这是澹台莲州亲自选好的日子, 选这天有几个理由:
一,观星象与云相明天是个晴天,适宜他们兴兵布阵。
二, 这个月的初一,据他所知,这是妖魔们一个月里力量最薄弱的一天。
三, 以他的观察来说,今天大妖有三分之二的可能不出现,大抵还是因为力量削弱的缘故, 即使出现, 估计来得也不会及时,在时间上可以占据部分先机, 起码生存率会有所提高吧。
公孙非敲门进屋的时候, 正巧檐下的半弦明月自云海后升出。
如水般的月辉洒落一地, 倒有有几分的故乡的蒙蒙的轮廓。
见公孙非鬼鬼祟祟, 怀里好像还揣着什么东西的模样,澹台莲州还以为有要事,肃色问:“什么事?是觉得计划有什么纰漏?”
公孙非与他的军师楼琋——两人一起被抓,整支亲兵队也就只剩下他们俩还活着——两人一前一后钻进他的屋子,一言不发地掏出个简陋的陶罐和三个破碗,道:“不是,是找你喝酒。”
“哪来的酒?”澹台莲州脱口而出道,刚要继续问。
公孙非瞪大眼,对他作噤声手手势:“嘘!!”
澹台莲州闭嘴,他深知这地方物资贫乏,更别提酒了,他放轻声音:“还喝酒?明天就要打仗了,不怕耽误事吗?”
公孙非笑说:“正是因为明天可能要死了,今天才得喝酒啊。”
他提着酒瓮,往澹台莲州面前的地上一坐。
楼琋则斯文多了,坐好以后拱手道:“公子,这是我们用牙缝里抠出口粮来才酿制的酒。原就是打算在上路前喝的。我与我家将军以前都是无酒不欢的酒鬼,自从来了这里没酒喝,浑身痒得慌,每天省一丁点才有办法酿一点点酒来喝。”
公孙非怀念起来:“是,一开始还酿不好,白糟蹋了粮食,我俩都不会。幸好啊,在这待得时间够久,做什么事都有空琢磨。被你这么一说,我还舍不得走了呢哈哈。”
楼琋道:“莫说那么多了,喝酒喝酒,喝酒壮了胆才好上路。”
公孙非点头:“对,上路。”
澹台莲州亦笑:“将军说得是。”
无论是黄泉路,还是归乡路。
总之,找一条路。
酒满碗。
叮铃乓啷地碰碗。
大口饮之。
这酒酿得粗糙,比不得外面的好酒,既不够醇厚,也不够辣烈,酒液浑浊,但饮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三人赶着饮似的,澹台莲州是其中最不善喝酒的那个,最后一个喝完,碗底朝下示意,爽快而扎实地赞道:“好酒!”
公孙非反而自谦起来:“称不上什么好酒,若是来日公子来幽国,我一定招待公子品尝一下我们幽国的高粱酒,那才叫美酒。”
澹台莲州兴致勃勃地说:“我的确没喝过几种酒,有机会可一定得尝尝。”
澹台莲州递出碗。
公孙非愣了愣,才心疼给他把酒再满上:“还以为你这样的公子哥吃不惯这种酒。”
澹台莲州说:“我不早说过,我又不在宫中长大,我在山上长大,有什么能吃不惯。”
楼琋反过来劝他:“莲州公子,你不是不善喝酒吗?少喝点,省得明天耽误事。”
澹台莲州唇上还沾着酒液,抬睫瞥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你是心疼你的酒吧。我少喝点就是了。”
他记起之前在夕歌城时,他与任乖蹇一起走街串巷。
有次经过一家酒铺,在办千杯不醉的比试,任乖蹇非要参加,店家看他生得美,非撺掇他一道来喝酒。美酒美人,多大的噱头!
果不其然,引来一堆人。
任乖蹇半道醉倒了,最后是他摘得头筹,甚至清醒潇洒如故,步伐稳健地把人提回了家。
而他只红了红嘴唇和脸颊。
澹台莲州不怎么谦虚地道:“我是一般不怎么喝,但是酒量很好。若是你们来昭国王都,我也请你们喝昭国的酒。”
这点酒,不至于喝醉,可足够顺润心肠,公孙非道:“莲州公子高义,无论此行能不能活着回去,您的这份恩情我都会铭记于心,就是去了阴曹地府,我也会在奈何桥边等着,想法子给公子报了恩再去投胎。”
“只要不牵涉到我的国家,你要我作什么报答你都行。”
喝完酒。
公孙非与楼琋与他道了安,打算结伴离开。
澹台莲州叫住他,将那把有着淡淡冰蓝色剑芒的剑扔给公孙非。
公孙非险而又险地借住。
澹台莲州道:“我将青雀借给你用。反正我也用不着两把剑。这把剑在这里,也只有你我挥舞得动,比粗制的长-枪总要锋利一些。”
公孙非一言难尽,还是咽下了涌到舌尖的拒绝,道:“多谢公子。得此神器,我敢不多斩几个妖魔在剑下。”
望着细如一线的残月。
公孙非对月拔出澹台莲州借他的青雀剑,诧异不已地道:“我委实不明白,他的两把剑都是用了何种铸铁工艺。阿琋,你看得出来吗?”
楼琋答:“看不出。”
公孙非喃喃:“不过十几年工夫,昭国的冶炼已经精进到如此地步吗?我想未必吧。”
此时,公孙非已没有了在澹台莲州面前时的从容潇洒,而是凝重深沉起来,带着一丝忧虑地说:“他每次都说,不需要报答。可天下哪有白吃的饭。不要钱的才是最贵的。”
“老楼,你觉得我们之中有多少人可能活着。”
楼琋道:“照他说的是五成,我看嘛,两三成吧。”
公孙非说:“就是只能活下一两成的人,回到他所在的国家,这都是一笔可怕的力量。你也见到了,我们花了几年,杀了许多人,才终于建立起来的威望,他不过用了三个月,就让许多人信服与他了。”
楼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要是乐意把你的枪法拿出来跟人倾囊相授,我相信他们也会一个个在嘴上都对你恭敬有加的。”
公孙非否掉:“那怎么可能?那可是我家几代单传的武艺,连旁支都不教,更何况外人。”
“是啊。”楼琋掰着手指数,“可你看他呢?不光教,还教得那么仔细。最可怕的是,他都这样教了,还是没一个人能赢过他,他捡根树枝有赢。还有阵法,以及天文星相,哪样不是惊世之才?他却当成稀松平常地讲。要不是时间紧,你信不信他还能教更多。”
公孙非语气复杂:“我信。”
“澹台莲州是我所见过的,这世上唯一一个聪明至极又愚蠢透顶的人。”
而在同时间。
碎月军营中,众人已经休息过了,正在整备。
孟白乙所率领的白-□□将作为先锋队伍发起进攻,不同于上次不过走过程,莲州公子甚至提前交代了让他顾惜自己,不必以命相搏,只需要达到打乱阵营的目的就可以退回到安全地区。
这次他们可得实实在在地去拼杀。
上次他也长了些见识,为此,已经提前做了准备,譬如给马儿披上厚甲,譬如训练了蒙住马儿的眼睛再骑马冲锋。
他是个极其谨慎的人,恨不得将一万种可能发生的疏漏全部考虑进去。
可就在他的手下,依然有个不确定因子。
那是他手里最好的骑兵赵蛟。
孟白乙想起来去看这家伙时,赵蛟已经喝得醉醺醺了,身上的狂气亦愈发重。
……所以他才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家伙从老家叫过来啊。孟白乙想,上前把他怀里抱着的酒壶拔-出,道:“醒醒,该去打仗了!”
“好!”赵蛟醉醺醺地大喝一声,拍桌起身,“东家,您且看我把那些个妖魔杀的片甲不留!我好大赚一笔!”
孟白乙气笑了:“你盔甲都没穿。”
赵蛟雄赳赳、气昂昂地踏步出门,嫌麻烦地说:“穿了不一定活,不穿也不一定死,反正您这回让我干的这个活,九死一生,穿不穿有什么区别?”
孟白乙道:“这身铠甲造价五十金,穿着他死不是也体面贵气些吗?”
赵蛟转头回来:“诶!您说的是。哈哈!我这就穿。”
孟白乙作为白-虎-骑的骑长,却甘愿居于副手之位,因为他想能增一分胜算是一分。
全体骑兵整装待发,一片静默,只有间或马儿喷鼻息的声音。
他们的后方逐渐亮了起来,这是弓兵队伍正在点燃裹了火油布的箭。
孟白乙望着此时还笼罩在未消尽夜色中的蒙昽前路,心脏渐渐紧了起来。
他没回头,按照大家演练计算好的时间差,在心底开始默念:十、九、八……
后方越来越亮。
五、四……
三——!
二——!
一——!
“嗖。”
恰好的是,就在他默念最后一个数字时,猛雨般的疾箭纷纷射出去。
天空中仿佛下起了一场火雨。
有那么一会儿,仿佛烛亮了天际。
如碎流星群一般的火箭精准地落在了妖魔聚集露天地方。
捎带片刻后,火烧了起来,照亮了他们冲锋的方向。
太阳也从地平线后漏出一丝光。
赵蛟狂狷大笑,大刀直指前方,一骑当千地冲了出去:“杀!!!”
他没有带队意识,但这时候最需要就是这样一个无畏生死、闷头向前却不知害怕的疯子。
瞬间,队伍从人静马默到人腾马骧,踏着一团绯色尘烟,一往无前地冲锋而去。
战车,弓兵,步兵,紧随其后,踏着天光,有条不紊地展开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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