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第139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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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不足50%的小天使, 24小时之后才能看。 刘时呈上来的早点是枣泥山药糕、艾窝窝和牛肉干,还有一壶红茶, 这些都是宋氏前几天吩咐人准备好的, 半个月的早点和夜宵都备下了。
宋高杰自然不会跟自家表弟客气, 坐下以后,立马就捏了块牛肉干放嘴里,眼睛享受的眯了眯,“你们府里的牛肉干就是好吃。”他家的厨子就做不出这个味来。
“喜欢就多吃点,我带了不少呢!”方之平一点都不吝啬的说道,他们府里可不止牛肉干做的好吃, 老祖宗偏好口腹之欲,厨房的人自然下功夫,公帐上的支出也多, 吃食便越做越精致。
“宋兄、方兄,咱们一起吧。”刚要出院门, 孟子修的声音便远远传来。
方之平和宋高杰两人停下来回头望去,一身白衣的孟子修翩翩走来, 步子不急不缓,面色柔和, 赞一句风流倜傥也不为过。
读书人都极为讲究风度的,在外面不管是吃饭、做事还是走路, 都不能粗鲁, 否则就是有损读书人的颜面, 所以, 几乎每个读书人都是慢条斯理的,这也是‘外包装’的一种,给人以稳重感。
“孟兄早啊。”方之平打招呼道,这会儿刚刚卯时四刻(六点钟),大多数也就是刚刚起床,想他们这样已经收拾好了准备去上课的让人可是不多。
“你们哥俩更早,我刚起来的时候就见你在院子里打拳了,没想到你还有这个爱好。”孟子修好奇道,朝廷重文轻武,文臣看不起武官,读书人中甚少有习武的。
“强身健体罢了,让孟兄见笑了。”方之平解释道,所谓拳法真的只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跟后世的太极拳差不多,想要靠它去打架,还是歇歇吧。
孟子修了然的点了点头,怕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才学了这个,不然一个秀才哪会大清早不读书写字,反倒是去打拳浪费时间。
“有兴趣学吗?”方之平问道,他见过的读书人都是清一色的‘文质彬彬’,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那种,骑马都得人搀着才能上去,以前他也问过二表哥要不要学,结果被拒绝了。
“不用,不用了。”孟子修想都不想便拒绝道,他身体还是挺好的,用不着练这个,有这些时间还不如做几篇文章呢。
“你还是自己练吧。”宋高杰拍拍小表弟的肩膀安抚道,强身健体这事儿还是等到他年老致仕以后再说吧!
方之平郁闷:“改主意的话可以再来找我。”为什么古代没有体育课的概念。
宿舍离教室还是挺远的,三个人走了大概有半刻钟才到,昨天来的时候就已经被通知了具体的班级,所以这会儿直接去教室抢座位就是了。
方之平本以为他们应该是班里最早到的一批人,没想到进教室的时候,已经有四个位置被占了,不过不同于方之平想要坐前排,他们占的是靠近教室后门角落的四个位置。
后面的四个人正齐刷刷的趴在书桌上补觉,方之平他们也无意打扰,迅速把身上的竹箱放在选好的位置上。
方之平和宋高杰选择的位置都在中间第二排,孟子修正则坐在方之平后面。
孟子修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道:“你们知道后面坐着那几个都是谁吗?”
“谁啊?”宋高杰同样把声音压低,唯恐让后面的几个人听见。
“你又看不见脸?怎么知道是谁?”方之平疑惑道,从他们进门到现在,人家一直都趴在桌上睡觉,连头都没有抬,哪能分清楚谁是谁!
“这你就不知道了,我之前就打听过,咱们班里有永宁大长公主的孙子,后边的肯定有一位就是了。”孟子修解释道,他可是提前就做好功课了,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他心里清楚的很,方之平是定安侯的嫡次子,宋高杰是吏部宋振海宋大人的嫡次子,身份都跟他差不多。
“原来是他啊。”宋高杰和方之平面上皆是一片恍然,永宁大长公主可是当今皇上唯一嫡出的姑姑,丈夫是已经致仕的吏部尚书魏然,两口子夫妻恩爱,可惜子女缘不好,唯一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便病死了,好在留下了一个男孩——魏楚,作为永宁公主府唯一的小辈,魏楚的受宠程度可想而知。
反正京城上到皇亲贵胄,下到平民百姓,就没有不知道魏楚这个人的,永宁大长公主的出了名的护短,魏楚本人则是个打架、斗鸡、赌博、喝花酒……十足的纨绔子弟,当然仅仅是这些的话,魏楚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名声,毕竟京城的纨绔子弟并不少,能在这中间出头还得得益于魏楚喜欢‘英雄救美’这个爱好。
京城毕竟是天子脚下,敢强抢民女的还真没几个,所谓英雄求美也只能是拯救那些‘卖身葬父’、‘卖身还债’的‘可怜女子’,这在京城几乎成了一景!偶尔还会出现两男抢一女的戏码,不过在永宁大长公主的支持下,
魏楚就没输过。
“他怎么来国子监了?”方之平疑惑道,这位永宁大长公主府里的宝贝疙瘩,既不考科举,也用不着来这儿结交人脉,过来干嘛?
“谁知道呢,反正以后怕是热闹了。”孟子修耸耸肩道,京城都知道永宁大长公主护孙子护的厉害,夫子敢不敢管这位学生都是回事。
“咱们先出去吃一顿,我都打听过了,隔壁街上的仙留楼味道不错,趁今天还没正式开始上课,不然以后就没时间出去了。”宋高杰建议道,国子监的课程平时还是挺紧的,科举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行啊,先把东西收拾好了再去吧!”方之平道,鉴于国子监的规矩,他们每人只能带一名书童,房间收拾起来还是挺麻烦的。
方之平虽然这辈子投生在公侯之家,但前生的习惯早已经养成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通常都自己动手做,所以像衣服和书本的置放一般都是他自己来。
宋高杰无奈:“好吧,那我在这儿等你!”反正他是不会回去帮书童收拾东西的,这都是下人应该办的事儿。
好在方之平和刘时都手脚麻利的很,没多久便把东西都归置好了。
看着狭小的屋子,方之平叹了一口气,住惯了府里的大房间,再住这么小的宿舍,连个待客的地方都没有,实在是不习惯,哪儿哪儿都觉得别扭。
宋高杰感同身受:“这么小的房间,感觉手脚都伸不开!”读书就是件受罪的事儿,一想到这几年大部分的时间都要住在这里,他就郁闷。
方之平笑侃:“不是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嘛!”好在没有投生到贫寒之家,不然可能连学都上不成,哪儿还有机会挑东捡西啊!
留仙楼算的上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酒楼了,拢共三层,一楼是大堂,二楼和三楼都是包间,方之平和宋高杰虽然家里不差钱,但他们俩本身是领不了多少多少月银的,所以还真不能财大气粗到要一个包间的程度,只能在一楼的大堂吃饭。
酱牛肉、鸡丝豆苗、蜜蜡肘子、玉兰片、软炸里脊、炒白虾,分量都是十足十的,两人还叫了四碗米饭,十一二岁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大的很。
两个书童则坐在另一桌上,只有两个小菜,古代主仆地位悬殊,根本不能同在一张桌子上饮食,方之平也无意去反抗,说到底十几年官家少爷的生活,早就已经把他‘人人平等’的观念给泯灭了去。
桌子上的菜去了大半,宋高杰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手里的筷子,“要是天天能到这儿来吃饭就好了!”一想到传说中的国子监食堂,他这心里就犯憷。
方之平:“天天来这吃饭,咱们俩半年以后身上一个子都剩不下了!”这一顿饭就要了他们一两银子,食堂虽然总被大家吐槽,但人家一个月才要一两,也算是良心价了!更重要的是这钱是家里出,不用动用他和二表哥的小金库。
两个人回去的时候,隔壁几间宿舍都已经搬来人了,正凑在院子聊天,书童是标配,人人都有,基本都在屋子里收拾东西。
见方之平一行人过来,便知道是未来的同窗,忙招呼他们过去。
“在下孟子修,住甲号房!”身着白衣的年轻秀才道,虽然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但风度翩翩,放出去能迷倒一大群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