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你想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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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检查飞机的纳尔偷偷摸摸地靠了过来,想要偷听一下他们的聊天,不过却没逃出方明的眼睛。
“纳尔,检查完了吗?”
被发现的纳尔也不心慌,慢慢走过来坐下。
“好像是什么电路线被打坏了,毕竟老板你知道我也不是专业修飞机的,这种问题还是找安娜姐吧。”
“对了,”方明突然朝女孩问道,“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不也没告诉我吗……”女孩不满地喃喃道。
“我叫方明,旁边这是纳尔。”
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我叫莉亚。”
“莉亚!?”
看到两人越来越奇怪的表情,莉亚心中有些发慌。
“怎,怎么了?”
方明朝着纳尔递了个眼色,纳尔转身拿起绳子,朝着莉亚一步步地靠过来。
“你,你们想要干什么!?啊啊啊——!!”
一分钟后,莉亚又被方明和纳尔两人绑回了起落架上,毕竟不是谁都像凯拉那样能打,那两大男人对付一个女生简直绰绰有余。
这下可把莉亚气坏了,什么沙滩之子,F开都的单词,跟连环炮一样从嘴里往外蹦,直到看见方明转身去拿冲锋枪,她才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嘴。
“安分点。”方明瞪了她一眼,警告道,“还想被手帕塞住嘴巴吗?”
莉亚也毫不示弱地回瞪了他一眼,然后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了。
两人回到汽油炉旁,一旁煤油灯的亮光已经有些变弱了,方明又加了一些燃料进去。
“老板,没想到这女孩就是传说中的莉亚,”纳尔小声说道,“我还以为会是年龄大一些的女人呢……”
“人不可相貌,这么年轻就能当上二把手,肯定有她的独到之处。”
“我觉得挺稀奇的,”他回头看了一眼莉亚,疑惑地说道,“你看黑狼团的老大,怎么看也有三十岁了吧?手下几十号人,没点手段是使唤不动的,再看这女孩,年龄小不说,脾气也不好,打扮得还这么奇怪,老板你觉得她能使唤得动手下吗?”
方明听后也略微点头表示赞同,他们把莉亚扣下将近六个小时了,到晚上都没人来找她,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你小子不也才十九岁,”方明回过神来,拍了下他的脑袋,“平时咋没见你有这么多心思吗?”
“嘿嘿,那不是老板您能力出众,我有心思也没处使啊。”
“得了得了!待会值守,我守上半夜,你守下半夜。”
“没问题!”
闲下来以后,方明就带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把玩从莉亚那里缴来的M1911,不得不说,她老爸的品味还是很不错的,磁带里存的都是上世纪60到80年代非常流行的摇滚歌曲,他已经太久没听到过激烈的电子乐器声了,一时间还挺感动的。
莉亚坐在一旁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玩自己的东西。
磁带播放到最后,耳机里传出一阵白噪音,方明按下停止键取出磁带看了看,然后转头朝莉亚问道:“你还有其他的磁带吗?”
“哼,没有。”
她冷哼一声后别过头,看上去很生气的样子。
方明有些遗憾的收起随身听,双手做枕躺在毛毯上,仰望着星空。
没过多久,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朝纳尔问道:
“你之前是不是说雷电的货仓里有一把吉他?”
“呃……”纳尔愣了一下,
“对啊,确实有一把。”
方明随即翻身站起来,走过去取出了那把吉他。
莉亚见状又大吼道:“那个琴很贵!你不会弹就别动!”
“谁说我不会的。”
方明拉开肩带,将吉他跨在肩上,抬起右手轻轻一扫弦,然后简单爬了个音阶。
“虽然很久没碰过了,但是手感还在嘛。”
在莉亚惊讶地目光中,方明慢慢做下来,找了个舒服的抱琴姿势,轻轻拨动着琴弦。
刚上大学的时候,他听信了会弹吉他好找女朋友这一传言,就去买了个琴学习,几年下来琴艺提高了不少,女朋友倒是一个都没找到……
“唱个什么呢……”
方明会唱一些流行的歌曲,像是平凡之路,成都,老男孩之类的民谣,但问题是这些歌都是中文的,唱出来他们也听不懂。
犹豫了半天,他决定演唱那首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脍炙人口的歌曲CountryRoads。
毕竟是为数不多他会唱的英文歌之一。
“这首歌叫乡村小路带我回家,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
方明说完后轻轻咳嗽了一下,然后摆好架势,拨动了琴弦。
“Almostheaven,WestVirginia.”
(西弗吉尼亚,犹如天堂)
“BlueRidgeMountain,ShenandoahRiver.”
(那儿有蓝岭山,仙娜河)
“Lifeisoldthere,Olderthanthetrees.”
(生命在那里比树木更长久)
“Youngerthanthemountains,Growinglikeabreeze.”
(又比山脉更年轻,像微风一样生长)
“CountryRoads,takemehome.”
(乡村的路,带我回家)
“totheIbelong.”
(回到我期盼已久的地方)
“WestVirginia,Mountainmama.”
(西弗吉尼亚与妈祖山)
“Takemehome,CountryRoads.”
(带我回家吧,乡村的路)
……
国内大部分人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应该是在宫崎骏老爷子的动画电影《侧耳倾听》中,女主角月岛雯在男主角天泽圣司的小提琴伴奏下演唱的,-只不过那是日语填词版,但整体的调子跟原曲是一样的。
原曲是美国乡村民谣歌手约翰·丹佛在1971年发表的单曲,因为其朗朗上口的歌词和调子,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流行,直到现在依然热度不减。
方明因为记不太清谱子了,所以把速度放慢了些,而且唱到副歌时还忘了词,顿了一下才想起来。
莉亚的表情也从刚开始的诧异,慢慢变为了惊讶,最后认真倾听起他的演唱来。
明明这个男人声音音色一般,弹奏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但从他嘴里唱出这首歌时,平淡的语气之下蕴藏着浓厚的情感,就像是真的坐上了行驶在乡间小道上的汽车上,悠扬的吉他声伴随着朴素的演唱,一切都是那么平凡却又真实。
一曲终了,方明也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许久没有摸到吉他,但看来手艺还是没有生疏嘛。
纳尔率先鼓起掌,惊喜地说道:“老板,唱的太好听了!真没想到你还会弹吉他!”
“以前学过一阵子。”方明笑着答道。
莉亚看着方明突然问了一句。
“你想家了吗?”
“谁不想家呢?”方明耸耸肩,无奈地答道,“我想家,纳尔也想家,来到大城市工作,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衣锦还乡吗?”
“是啊,”纳尔也接着说道,“我好想念我妈做的烤肉……”
几人沉默了一会后,方明又拿起了吉他。
“既然这样,我再唱两首吧,接下来这首是来自我家乡的歌曲,名字叫平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