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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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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完话后,  秦小游恨不得当场找个地洞钻了。

他怎么就被虞辉翌影响了,尽关注一些不正经的事,还当着李先生的面问了出来。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他希望回到半分钟前,按住那个口无遮拦的自己。

李先生听到他的问题后,破天荒地露出惊讶的表情,  似乎没料到秦小游会问这么私人的问题。英挺的眉毛微微上挑,  湛蓝的眼睛里倒映着少年的困窘脸庞,问道:“你就为了想这个问题,被刺扎了手指?”

“呃……是……”秦小游低头讷讷地回答,  尴尬得头顶快要冒烟了。

李先生不会生气了吧?

他小心翼翼地抬了下眼,  想偷瞄男人脸上的表情,哪知自己的小动作,早被对方看透,抓了个正着。

李先生握住他的手腕,带他回客厅,一起坐沙发上。

秦小游双腿并拢,  坐姿乖巧,  拘谨得不敢轻举妄动。

他以为李先生即将对他展开一场深刻的教育,  都做好凝神聆听的准备了,哪知男人取了一块干净的手帕,  不紧不慢地擦拭手指上沾到的玫瑰花汁。

等了小半会儿,  他开口说道:“你想知道什么,  可以直接问,我不会介意。关于我是否一直单身……”

秦小游立即竖起耳朵,  像一只伺机而动的小兔子。

李先生被他的模样逗乐了,  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如果我回答‘是’的话,  你是不是还想问为什么?”

秦小游下意识地点头,紧接着快速摇头。

李先生好整以暇地看他矛盾的表情。“到底是想,还是不想?”

“呃……我……”秦小游纠结。好奇心被勾起了,哪能那么容易打消?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

诚实一点吧,他想知道。

内心挣扎片刻,秦小游鼓起勇气,抬头认真地道:“我想知道李先生的事。”

他是李先生的初拥,他们之间订了古老的契约,拥有很深的羁绊,作为最亲密的家人,他理所当然地想了解长亲的过去。

与其未来从别人那儿得知,不如现在听李先生亲口说。

释然了,秦小游不再忐忑,眼睛明亮地望着男人,等待他的回答。

李先生将叠成四方块的手帕搁到茶几上,身体放松地靠着柔软的沙发,找了个舒适的姿势,慵懒地用手支着额头。

“我的故事很长,你确定要听?”他笑问少年。

“要!”秦小游突然起身,“请等我一下。”

他旋风般地离开客厅,跑进厨房,先洗净双手,接着从冰箱里取出罗管家留给他的小蛋糕和冰镇奶茶。想了想,他踮起脚尖,从上面的橱柜里拿下一罐花茶,抓了一把,动作生疏地丢进玻璃壶里,开水一冲,算是泡好一壶茶了。

不一会儿,他双手捧着托盘出来,搁置客厅的茶几上,给李先生倒了一杯茶,自己捧着奶茶,端正地坐好,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手里被塞了一杯花茶的李先生:……

藏在水晶灯上面的小蝙蝠闻到食物的香味,张开翅膀飞了下来,准确无误地落在洁白的盘子边,豆子般的眼睛巴巴地瞅着纸杯里血味浓香的蛋糕。

秦小游给它分享了一个小蛋糕,小蝙蝠高兴地“吱吱”地叫,小爪子扒拉着住自己得到的食物。

小朋友和他的小伙伴都备好茶点,等待听故事了,李先生眼里闪过一丝无奈的笑意,低头吹了吹有点烫的花茶,浅浅地抿了一口。

少年泡茶的技术,一如既往的糟糕。

不过李先生不介意,很给面子地又喝了两口,才把茶杯放回茶几上。

“我活了五千多岁,是第一批变成血族的人类……”男人的声音如大提琴的音色般沉稳柔和,平静地叙述遥远古老的往事。

五千年前,整个世界处于野蛮时期,四块大陆被浩渺的海洋隔开,互不知晓,人类还是原始社会,他们居住洞穴,以打猎捕鱼采摘野果为生,靠上天的恩赐,延续部落。

李先生那时的名字没有现在这么长。

格罗是其他人对他的称呼,继承于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部落里最有权威的女性,相貌出众,才华横溢,发明了许多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提高了狩猎效率,为部落带来更多的食物。

部落的人都非常尊重她,奉她为首领。

李先生出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他的母亲一直期盼生个聪明漂亮的女儿,早早地给肚子里的孩子取了“奥德纳”这个偏女性的名字,可惜天不遂人愿,她生了一个儿子。

在母系社会,男人是廉价的劳动力和繁殖工具。

李先生作为首领的第一个孩子,并未得到多少重视,等他能跑能跳,学会打第一只猎物时,他的母亲已经和不同的男人拥有了三个孩子。

她们都是女孩,备受母亲和父亲们的宠爱。

李先生父不详,又没有母亲的关注,犹如孤儿。

因此,七岁以后,他就独立了。

和部落里其他父不详的男孩组成一个狩猎小队,每天穿梭在原始森林里,与凶猛的野兽战斗。

秦小游听到这里,不禁为李先生难过。

原来李先生七岁就自力更生了,日子过得那么艰辛危险,随时会丢性命。

想想自己七岁时,调皮捣蛋,到处乱窜,吃饱睡好,过得无忧无虑。

李先生见身边的少年担忧地望着他,握住他冰凉的手指,云淡风轻地笑道:“都是过去的事了,许多我已经记不清了。”

如果不是小朋友问起,这些被他埋葬在未知角落里的远古记忆,快要遗忘消逝了。

秦小游回握李先生的手,迫不及待地问:“后来呢?”

“后来……”李先生继续娓娓道来。

原始部落的孩子都骁勇善战,十岁的李先生拥有强健的体魄,敏捷的身手,冷静的头脑,以及聪明的才智。

那些一起狩猎的男孩,以他为首,逐渐形成部落里不可忽视的一股小势力,引起了首领的注意。

作为母亲的第一个孩子,李先生成长得和他的名字一样,奥德纳·格罗,一丝不苟的品性,有能力有威信,唯一的遗憾是,他不是女孩儿。

李先生并没有因为得到母亲的重视,恃宠而骄,依然每天带着他的小队前往森林狩猎。

马上过冬了,他们需要储存更多的食物。

直到变故到来之前,他还是个普通的人类。

那一日,天气阴沉,森林里到处弥漫着浓浓的雾气,狩猎小队小心翼翼地在森林里前进。

这样恶劣的天气,按道理他们应该窝在山洞里休息,但是由于小队最近出尽风头,部落里的一些成年男人故意刁难,驱赶他们进入森林。

尽管他们时刻注意安全,仍然遇到了危险。

一头庞大的野兽袭击了小队,浓雾迫使他们分散,李先生和几个同伴掉进了一个深洞,等恢复意识时,不知道过去多久了。

他们饥渴、寒冷,浑身滚烫,彼此视为敌人,互相残杀。

“怎……怎么会这样?”秦小游惊讶地问。

“这是变异的初始。”相对秦小游的紧张,李先生这个当事人平静多了,事情过去太久,他的内心毫无波澜。“我们是第一批变成血族的人类。”

事实上,那时候没有血族这个称号,而是被人们厌恶地称之为“嗜血恶魔”。

李先生是那群少年中,唯一保持理智的人。

看到同伴像疯狂的野兽相互啃噬,他忍住嗜血的**,拿起木棍,一个个地将他们敲昏。

而后,他探索洞穴,发现夜视能力增强,看清了四周的一切。

洞穴里面长满了一种带刺的蔓藤,他们坠落后,被蔓藤刺破皮肤,注入一种鲜红色的汁液。

由于他们都是身强体壮的落部战士,承受能力强,熬过了植物汁液对他们的侵蚀,最终发生变异。

变得更加强悍、敏捷、杀伤力强,唯一的缺点是,人类的血液对他们充满了诱惑,心性不够坚定的人,被**控制,成为名副其实的嗜血恶魔。

部落驱逐了他们。

一些人性情大变,化身为真正的恶魔,狩猎人类,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李先生是坚持人性的异类,他深入原始森林,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抑制住对人类血液的渴望。

他以动物的血液为生,远离人群,独自生活了许多年。

蔓藤汁液对他们的身体改造是缓慢的,不像后世的血族,只要被初拥,立即停止成长。

李先生在森林里独居了二十年,发现自己保持年轻的面貌,强壮的身体,经历无数次和猛兽生死拼搏,激发了强大的异能。

他能操控风、空气、一切液体,以及短距离的瞬移,背后长了一对收放自如的巨型蝠翼。

这些诡异的改变,曾经使他陷入迷茫。

这样的他,还能称之为人类吗?

为了寻求答案,他走出原始森林,悄然回到母亲所在的部落。

然而,他震惊地发现,部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母亲早已去世,他的三个妹妹和其他普通人类一样,沦为奴隶,而那些以人类血液为生的“嗜血恶魔”成了残忍的统治者。

他们仗着强大的异能,圈养人类,允许他们狩猎生存,但每天都必须提供新鲜的血液,供他们食用。

李先生藏在暗处冷静地观察。

长达二十年的森林狩猎生活,让他学会耐心地等待。

观察了半个月,他完全摸清部落的结构,透彻地了解统治阶层的实力,接着,毫无预兆地出手了。

做人,可以没有人品,但不能没有人性。

把同类当食物般圈养,践踏他们的尊严,掌握他们的生杀权,暴虐无道,与畜生有什么区别?

李先生的手第一次沾了人类的血,强大的实力,震慑了部落里的嗜血者。

他们跪地求饶,卑微地期望他看在小时候一起狩猎的份上,放他们一马,他们愿意追随他,奉他为主。

李先生刀起刀落,冷酷地斩杀了这些残暴的嗜血者。

当他们处于弱势时,都知道利用过去的情分向强者求饶,那他们身居高位时,为什么没有放过部落里的普通人类?

即使出于报复那些逼迫他们进森林的男人,可老人和孩子女人何其无辜?

年迈的老人被丢进森林,成为捕猎野兽的诱饵,孩子和女人的血成为最佳的食物提供者,被吸血的过程中,往往沦为泄欲的工具。

李先生杀光残暴的嗜血者,成了部落的新首领。

之后,他忙碌地重建部落,带领人们走出困境。

这片大陆拥有无数的大小部落,那些和李先生同一批变异的嗜血者,一些被他杀了,一些成为其他部落的首领。

他们看到李先生横空出世,打着各种旗帜前来试探。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很长一段时间里,李先生都在和其他部落争地盘、抢资源,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秦小游听得十分入神,连奶茶都忘了喝,小蝙蝠和他一样,捧着半个小蛋糕,蹲在茶几上,认真地听主人徐徐描述原始世界的战争。

无论哪个时代,战争都是残酷无情的。

当听李先生打赢了一场战,吞并了一个部落,秦小游和小蝙蝠不约而同地长吁一口气。当李先生陷入危机,四面受敌时,他们又紧张地屏住呼吸。

李先生被这两个小家伙的模样给逗乐了。

杯里的花茶喝完了,他提起玻璃壶给自己续杯。

秦小游回神,发现茶都不冒热气了,伸手一摸水壶:“我……我去加点热水。”

说着便要起身,李先生拉住他的手腕,让他坐下:“没关系,凉了一样喝。”

“哦……”秦小游坐回原位。

李先生的故事太好听了,明明只是很平淡地陈述,却引人入胜,他都舍不得停顿,恨不得一口气听完。

“我们打了两百年的仗,部落发展成小国,小国发展成大国,最后——我统治了西罗大陆。”李先生道。

秦小游眼中充满了崇敬。

他终于理解,为什么其他血族视李先生为祖神。

即使变成嗜血者,李先生都没有失去人性,坚定自己的信念,平定纷争,建立新的秩序,为人类创造一个和平美好的新世界。

这样强大的男人,怎么不让人膜拜呢?

李先生喝完茶,接着讲故事。

成为王,自有许多人讨好他,为他建造富丽堂皇的宫殿,献上稀世珍宝和绝世美人,以祈求王的宠爱和垂怜。

秦小游听到“美人”二字,耳朵一动,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李先生敛眉失笑,倒没有隐瞒这方面的事情。

打从变异成嗜血者后,他便有所觉悟,与任何人都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

他独自在原始森林里度过了青春期,发现身体停止生长后,生理**逐渐淡薄。

比起美人相伴,他更喜欢安静地独处。

“为什么?没有人相陪,不会感到孤独吗?”秦小游不解地问。

李先生的指腹轻轻地摩挲着茶杯边沿。“普通人寿命太短,转瞬即逝,嗜血者臣服于我,不敢逾越,我不需要一个唯命是从的伴侣。”

与其沾惹不必要的情感纠纷,不如一开始就避而远之。

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他都选择放弃,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事业上。

数百年间,他都在建设和发展大陆,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国王。

他约束嗜血者,制定严格的规则,禁止圈养人类,但允许他们和人类建立供养与守护的平等契约。

从此,嗜血者改名为血族。

血族的生命是悠久漫长的,当数百年重复相同的事时,即使贵为大陆之王,仍会感到了无生趣。

李先生卸下王位,把国家交给普通人类,带领血族隐退,独居一隅。

一些一代血族选择休眠,李先生也不例外。

他们选择西罗大陆附近的一个岛屿,建立城堡,躺进特质的棺材里,陷入长眠之中。

五百年后,李先生和部分血族苏醒,外面的世界早已沧海桑田,统一的西罗大陆,再次分崩离析。

这一次,李先生不再掺和普通人类的战争,作为一个旁观者,静看历史变化。他游历人间,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习文字、技艺,体验普通人类的生活。

后来,他不满足大陆上的生活,开始向往海洋,和人类一起乘风破浪,探索未知的世界。

那些和他一起从休眠中醒来的血族,成了他忠实的追随者。

百年如一日,经过漫长的海上旅途,他们发现另外三片大陆,画出了第一张世界地图。

其他大陆没有血族,但有少数异能者。

他们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建立和睦共处的原则。

李先生的生命太漫长了,漫长到有说不完的故事,不知不觉天黑了,秦小游连罗管家什么时候回来都浑然不知。

罗管家没有上前打扰,只是体贴地为他们换了新的花茶和奶茶。

后面的故事,李先生跳着说,秦小游听得津津有味。

李先生简直是一部活的历史书,见证了人类的繁衍和发展,他甚至还是某些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和旁观者。

然而,即使他的人生如此精彩,仍会感到厌倦,多次选择休眠,短则十年,长则数百年,每次苏醒,都会面对一个崭新的世界,以此来打消长生带来的消极。

秦小游从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现在的忧虑。

他从李先生的话语中,听出了厌世。

活得越久,看得越透彻,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致,看着日新月异的世界,内心已经毫无波澜。

这是长生一族的悲哀。

一些一代和二代血族,选择永久休眠。

三代四代血族由于年轻,仍活跃在世界各地。

李先生上一次从休眠中醒来是五百年前,世界人口暴增,社会高速发展,进入了蒸汽时代。

一种名为吸血鬼的嗜血者,泛滥成灾,残害普通人类。

异能管理局的前身异能协会,组织吸血鬼猎人,无差别地攻击吸血鬼和血族。

血族和人类陷入了激烈地对立中。

李先生苏醒后,雷厉风行地解决了两者的矛盾,再次让血族和异能者感受到一代王的威严。

即使被无数人如此崇敬,盘踞在李先生心里的厌世,一直没有消除。

秦小游不由自主地靠近李先生,握住他的手,低低地说:“我……我不想听了……”

如果知道回忆会唤醒李先生的厌世情绪,他一定不会天真地说想听故事。

小时候他不明白李先生为什么说长生不老,活到世界尽头,也是一种恐惧。

如今听了他的故事,他终于理解了那句话。

幼崽的眼里满是担忧和自责,李先生安抚地回握他的手,轻笑:“没关系,故事快要结束了。”

“可是……”秦小游犹豫。

李先生温柔地注视少年白嫩的脸。“两百多年前,我在苏曼国遇到了一个人,我帮了他一个忙,他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目标。”

秦小游不禁问:“是个怎样的人?”

李先生低沉地道:“是一位非常睿智的老人。”

那是一位崇夏国的老人,姓李,活了二百三十多岁,一位大隐隐于市的高阶异能者。

李先生和他在一个酒馆相遇,当时老人身上的钱花光了,差点被酒馆老板赶出去,李先生帮他付了酒钱,老人非常感激他,便请他一起喝酒。

一边喝,一边聊天,天南地北,什么都说。

说得多了,对彼此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老人一眼瞧出他厌世的情绪,也不点破,只是对他说:“人活着,得找点爱好。比如我,喜欢喝酒,无酒不欢。要是能寻个一起喝酒的伴儿,就更完美了。你可以给自己定个目标,培养兴趣爱好,让生活多些趣味。”

“我达成过无数个目标,也有过许多爱好。”李先生不以为然地道。

老人睁着醉醺醺的眼睛说:“目标完成了,那就定下一个,爱好没了,再培养一个。人类的本质就是周而复始。”

李先生沉吟:“我现在没有目标,更无兴趣爱好。”

老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手指往酒杯里沾了沾,在桌面写了一个“李”字。

“这是我的姓,李,看清楚,是木子李的李。我出来太久,快忘记老家在哪儿了。现在老了,走不动了,你帮我去一趟崇夏国,寻找我的后代,找到了照拂一下。我记得我那老家山清水秀,纯朴宁静,是个居住的好地方。你去了,一定会喜欢。”

“哦,对了,我的后代不一定姓李,你得慢慢找。”老人睁开一双深邃的眼睛,“记住,是你亲自寻找,不能借助背后的力量。”

李先生没有异议,觉得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老人咬破手指,给他挤了一滴血。“它会告诉你,谁是我的后代。”

于是,李先生卸下一代王的重任,带着这滴血,踏上了漫长的寻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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