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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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梁国,天启三十二年,四月初九深夜,三皇子在皇宫刘将军的帮助下,带府兵三千,杀入皇宫,意图篡位。
陛下的亲卫部队黑甲铁军,和叛军激战,寡不敌众,全线溃败时,李将军带领御林军赶到。
令人意外的是,三皇子最得力的干将,竟然反水了,带兵平定了叛乱,并将三皇子和刘将军,当场杀死。
这一场叛乱,持续了一夜,第二天,天色大亮时,整座京城,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而在外地的太子欧阳叶听说过,带领人马,快马加鞭往回赶。
陛下恼怒,将三皇子在京城的余党,尽数抓捕。不过,三皇子在国内的势力,盘根错杂,根深蒂固,不是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的。
皇帝明白这一点,只是处决了几个位高权重的大官。
据说这个建议,还是太子妃提议,她将国内形势说了一遍,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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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叶喜笑颜开的盯着林冬雨,道“小雨,我发现我,现在是越来越爱你了,你美貌,有智慧,武功高,还懂的谋略。这一出手,就替我解决掉了心腹大患。”
说完,色眯眯的眼睛,将林冬雨扫了一个遍。
司马玉在旁说道“请太子自重。”
“司马玉,这林冬雨早晚是别人的媳妇,你要提前适应。”欧阳叶道。
冷目寒光射来,欧阳叶感受到了威胁,笑道“司马玉,我和你开玩笑呢,你看你,认真什么。小雨,我希望你留下来,你会发现,我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
向来嬉皮笑脸的欧阳叶难得正经一回,语气诚恳,态度认真。
林冬雨道“太子,你还是闭嘴吧,该帮的,我都帮了,我们也该走了。”
“这座宫殿精美无比,烧掉太可惜了。”司马玉看向四周,道。
林冬雨楞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说道“那我还是赶快收拾一下东西吧,免的大火烧起,来不及收拾了。”
她动作麻利,像兔子一样溜走了。
“聪明。连我怎么想的都知道。只是,小雨这个人,聪明,有智慧,但不会看人,有一天,她如果看清了霍皓轩的真面目,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自己之前做的那些事。”欧阳叶道。
司马玉道“人都会为年轻,热血,付出代价。”
“是呀,像她这样,活的很潇洒,不像你我,从小就生活在危机四伏的环境,根本就不能热血,只能算计人心。有时候,我也在想,做一个普通人也是很好的。不过,没有选择的权利,走上这条路,就没有回头路了。
司马玉,希望在这场动乱后,你还能活着。”欧阳叶道。
司马玉没有在说话,而是朝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停住了,道“有件事,也是月儿的意思,希望你能放过***若。”
“放过她,囚禁她一生一世。我会的,不过,你我应该清楚,她这样的人,不会甘心屈辱的活着。你明白我说的是对还是错,你只是在心里骗自己,不希望自己想的是对的。”欧阳叶道。
司马玉的心痛了痛,脑海中,想起了***若舞剑的样子,梅花落,佳人舞。梅花在,佳人陨。
当晚,太子府着火,太子妃和其婢女被烧死。被囚禁在府中的***若自杀,皇帝陛下哀痛,下令厚葬。
半个月后,在东梁国边境,林冬雨骑着高头大马,身后是月影教的护卫们。
司马玉带着随从,和她遥遥相对。
远方传来了歌谣,是在山上的放牛娃,闲着无聊,哼唱着解闷的。
“哥哥山上赶牛羊,妹妹翘首相望盼归家。满山野花香扑鼻,一眼望去,像极了妹妹的俏脸。哥哥心头火热热,期望火红太阳早落地,妹妹温柔似泉水,碧水幽幽暖人心。。。。。。”
林冬雨听过这首民谣,是此地有名的情歌,通常都是男子求爱曲。
她眼眶湿润,这一别,也许是永别。
歌谣声渐渐远去,最终消失,林冬雨明白,有些事情也该放下了,她朗声道“保重。”
说完,扬鞭策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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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霍皓轩亲自率领五十万大军出征,发出檄文,大意为皇帝残暴不仁,人神共愤,特代天命,征伐。
上官明急忙集结部队,让德王带领六十万大军应战。
德王提议司马玉为军队副统帅,陛下还未答应,便传来了紧急军报,西突厥趁机侵犯边境,不得已,司马玉只能挂帅出征。
“殿下,此次出征,要小心霍皓轩,更要小心林冬雨。”司马玉道。
“玉兄,多虑了,霍皓轩是将门之后,要小心,林冬雨嘛,还是太嫩,不足为虑。”德王不在乎道。
“殿下,林冬雨深谋远虑,不次于霍皓轩,殿下,务必要小心应付。”司马玉道。
“好吧,玉兄,我知道了,玉兄,祝你旗开得胜。”德王朗声道。
见到司马玉走远,德王不以为然道“玉兄,你高估了林冬雨,一个女子,不过是凑巧打了几场胜仗而已,若论军事能力,差的还太远了。这一次,看我将她和霍皓轩一并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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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国,西南平原,是兵家必争之地,上百万大军聚集在此,要为了皇权归宿,一争高下。
德王的大营驻扎在西南平原东边,与霍皓轩的大军,遥遥相对。
在大帐内,德王听着密探回禀的最新情报。
“禀告元帅,林冬雨并未随行,而是带领褚武等人共计百名将官,前往了东胡楼兰部。据我们调查,楼兰部名义上是臣服于东胡,实则是月影教的护教骑兵部队。部落所有人,从老到少,都是坚定的月影教信徒。而林冬雨的真实身份是月影教教主,是前任教主的独女。”密探报告。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事。”一向沉稳的德王,也有点慌乱。
月影教,是大陆所有国家最头痛的敌人,教派主张削弱皇权,建立民权。这是各国统治阶级所不能允许的。
本以为前任教主已死,其总部被灭,却没有想到,他们转移到了东胡,休养生息这么多年,还建立了自己的武装力量。
楼兰部,德王有所耳闻,是一支骁勇善战的部落,骑兵约为十万。
这样看来,敌人又增加了一支生力军。
“林冬雨去楼兰部调兵,应该走南边,正好,派一支部队伏击。”德王眼睛一亮,像是等待猎物许久的猎人一般。
“元帅,林冬雨从楼兰部调集了三万大军,留下了七万人护卫部落,大军并没有向南出发,而是西征。”密探道。
德王一听,立刻展开了东胡国地图,一看,道“好大的心,一路向西,征战几千里,最终的目的地,应该是这里,虎牢关,突破这里,就可以袭击我军后方,目前,我军大后方空虚,果然是异想天开。想的到是好,只是沿途,各地东胡军队会主动让道吗
要想到达虎牢关,必需经过东胡七皇子的地盘,他手下有十七万骑兵,不会让道的。
我看她这三万大军,最终会全军覆没。不用管她,只要将霍皓轩打败,内乱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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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皓轩摊开地图,看着林冬雨的来信,知道她的大军已经出发了,此行艰险,若成功,则大业必成,可是,霍皓轩却觉得此行太危险,成功几率太低。
他想起了当初林冬雨提议时,自己立刻否决。
林冬雨却说“王爷,德王文武兼备,乃是名将,若在战场上,正面对抗,我军不占优势。若是长期对抗,对我军不利。我凌阳的物资和天齐国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综合实力差的太多,不能久战。
只有带骑兵从东胡挺进,攻破虎牢关,绕道敌人大后方。
敌人大后方空虚,只需一支部队杀进去,就能搅的天翻地覆。如今,东胡内乱,每个王子都拥兵自重,不断混战,咱们可以利用这个难得机会,一路挺进。计划虽然冒险,但是却不得不做。”
霍皓轩听的觉得有道理,但是林冬雨决定亲自做这件事,让他很是恼火。
他真想找根绳子,将林冬雨绑起来。
可是他不敢,他顶天立地,从来不惧怕什么,唯独怕林冬雨。
她太有个性了,一次次的犯险,还上瘾了。自己不同意,怕她生气,同意,又担心她。她自己总说,我的运气好。
屁话,战场上,好运气难道会一直伴随着她。
派人看管她,结果机灵的她,逃跑了,只留下了一封信。
霍皓轩看后,气的将看守的将领抽了十几鞭子,才解恨。
冬雨,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你难道就不能在我的羽翼下么?霍皓轩心道。
另一边,东胡高迪平原,林冬雨的部队正在打扫战场,他们将东胡二皇子的二万骑兵全部歼灭。
这一仗,林冬雨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将敌军主将一剑刺死,敌军大乱,随后溃败。
林冬雨引兵追赶,一路杀戮。
士兵们打扫着战场,并称赞林教主的英勇无敌。
林冬雨骑着战马,身后就是百名护卫,个个都是勇武彪悍之辈。
倏然间,听见了前面传来了哭声。
踏过小山坡,看见了山坡下,十几个牧民被打的鼻青脸肿,可怜兮兮。
见到林冬雨等人,立刻如同受了惊吓的鸟儿一样。
其中一个少年,手持马刀,鼻子流着血,怒喝道“东西都被你们抢走了,你们还想干什么?”
林冬雨下马,朝着那群人走去,那少年见她是一个女子,一刀劈下,被林冬雨一手夺过马刀,一脚踹飞。
护卫们将牧民立刻围了起来,弯刀抽出,刀锋上赫然印着鲜红的血迹,只等林冬雨一个眼神,就会杀戮。
林冬雨看着少年,问道“怎么回事?说清楚?”
少年见林冬雨不似之前那些强盗,便说了出来。
林冬雨回到大帐内,将褚武叫来,问道“士兵们在附近抢劫之事,你清楚吗?”
“末将知晓。”褚武道。
“为什么不管?”林冬雨喝问道。
褚武道“这里是东胡国,毕竟是敌国,不要说抢劫,就是杀人,我觉得也不过分。”
林冬雨冷冷目光看来,阴沉道“敌国的百姓就不是人吗,就该死吗?你当年造反是为了什么,你的部队里全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你本人也是。怎么,忘本了。我们造反是为了什么,就是让那些百姓过上好日子,不管是本国的,还是敌国的。”
褚武低下了头,想起了当初起兵的誓言,替天行道,拯救黎民百姓。天下兄弟都是一家人。
“来人,将褚武带出去,打五十大板,严明军纪,再有违反者,杀无赦。”林冬雨喝道。
诸位将军都为褚武求情,褚武却道“都闭嘴,林将军做的对,天下兄弟都是一家人。末将愿领责罚。”
噼里啪啦的板子声,听的格外响亮,将士们都明白了这位将军的作风。
林冬雨看着眼前的将士们,他们眼里有同情,不解,愤怒,恼火等等情绪。她知道,这些人,暂时不明白她的想法。不过,没关系,她会一点点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这些人的思想,就从现在开始,何为天下,天下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