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深情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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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住呼吸。”林冬雨惊呼道。
她感觉不妙,这粉末被风吹动,化为了铺天盖地的粉色雾气,看这颜色,应该是有毒。
众人也感觉有异,几十人瞬间逃跑,这就说明这粉末有问题,一个个急忙屏住呼吸。
粉雾像是怪兽一样,掠过众人的身体,留下了粉末,和淡淡的香气。
司马玉是识毒高手,他鼻子快速一嗅,就判断出,这只是普通的花粉,没有毒。
“大家不要担心,这只是普通的花粉,没有毒的。”司马玉道。
众人悬着的心,顿时放松了下来,大口喘着粗气,呼吸久违的新鲜空气,刹那间觉得,原来能呼吸也是件幸福的事情。
林冬雨咒骂道“吓死我了,真是大脑穿刺的家伙,扬什么花粉呢?”
可是,一想,又不对,那些人撤退时,速度飞快,训练有素。他们来这里,肯定是不怀好意,就为了扬扬花粉,这没道理呀,吃饱了撑的。
她看向司马玉,见他也是满脸疑惑,霍皓轩厉声道“你们听,是什么声音。”
嗡嗡的声音在四周回荡着,林冬雨最先反应,想到这是,蜜蜂。
倏然间,她看见了一只只拳头那么大的蜜蜂从四面八方飞了过来,体积这么大,难道是蜂王。
一个士兵的手指抖抖嗖嗖,浑身抖动的像是秋叶,惊恐不安的喊道“是杀人蜂。”
这三个字,一出口,犹如平地惊雷,惊得众人心头一震,大惊失色。
杀人蜂,东胡特有的毒蜂,个头大,毒性强,性情残暴,惹了它,不把你弄死,是决不罢休。
不过,这种毒蜂,如果你不招惹它,它也不会主动攻击你。
林冬雨看着身上沾染的花粉,顿时明白了,敌人这是利用毒蜂来攻击众人。
一个士兵见毒蜂飞过来,手起刀落,利落的将毒蜂砍成了两半,啪叽一下,落在了地面。
这真是捅了马蜂窝了,一个毒蜂死掉了,千千万万个毒蜂站了出来。
它们挥舞着翅膀,带着愤怒,划破长空,像是箭羽一般飞射而来。
士兵们慌乱了,挥舞着长刀,利剑,铁枪,组成了一道攻击网络。
毒蜂们的飞行本领极高,在空中,辗转挪移,扭曲身体,忽上忽下,避其锋芒,攻其不备。
士兵们被接连刺中,瘫在地面上,浑身抖动如同羊癫疯,口吐白沫,脸色发青,不一会,就两眼无神,死掉了。
林冬雨手中的蛛丝,犹如柔软的柳条一般,漂浮,滑动,将近身的毒蜂劈砍至死。
司马玉的剑,每划一下,都是一道浑厚的剑气,剑气飞射,毒蜂像是被镰刀割断的麦子一样,无声的落地。
霍皓轩的武功已经恢复了一点,他抓起一把石子,施展弹指神通,啪啪啪,每一次手指弹动间,就有毒蜂落地,身体被贯穿了一个洞洞。
毒蜂们往来穿梭,在施展杀人的绝技,一条条生命就这样消失在阳光下,微风中。
不一会,三百名热血男儿没有死在保家卫国的战场,敌人的利剑长枪下,而是死在了某种动物的刺击下。
林冬雨看着他们的尸体,还有那个刚才客气劝阻她的队长,心中恼怒,手上的蛛丝飞舞的更快,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愤怒。
眼光一扫,附近隐藏了不少的人,看来是在等待,如果三人被毒蜂杀死,那他们就会撤退,即使三人干掉了所有的毒蜂,也是强弩之末,到时他们在出手,那就是刀刀见血,完成任务。
林冬雨思绪飞转,这么打下去,不是个办法,要知道,这毒蜂可是很多呀,只有被刺一下,就没命了。
眼光扫呀扫,突然觉得这一片地方,很熟悉,想起来了,自己来过呀,五百步外有一条小河,对,小河,该死的,自己这个笨脑子,要是早点想到,说不定士兵们,有跑的快的,还能留下一条命。
叹息一声后,大喊“跟我跑。”
霍皓轩和司马玉弄不清楚,林冬雨此话的含义,但还是相信她,跟在她后面,狂奔。
林冬雨的蛛丝,像是飞射的箭羽一般,来回激射,将挡在面前的毒蛇全部劈死,她快如风,风势猛烈,地面的草深深的低俯,花朵弯成了优美的弧度,树叶击飞。
后面的二人,跑的也很快,月白长衣飘荡,像是流云飘过,剑飞舞,将身边的毒蜂一一刺死,好有风度,林冬雨向后看了一眼,心道,小玉,你好帅呀。
另一个,则是手指弹射间,毒蜂被射中,噼里啪啦的落地,死的干脆,利索,毫无痛苦。杀个毒蜂,竟然搞出了点艺术性,林冬雨心道,这要是到了现代,没准是个艺术家,可惜,生错了地方。
哗啦,哗啦的流水声传来,这声音比起美妙的琴声更加动听,简直就是人间仙曲,林冬雨眼睛放光,速度加快,率先跳入河中,兴奋的喊道“我来也。”
扑通,那二人也跟着跳入了河中,河水冰冷刺骨,但此刻却救了三人的命。
林冬雨屏住呼吸,看见水面之上,那些毒蜂不死心的飞呀飞。
等呀等,天啊,林冬雨发现了一个悲惨的事实,这些毒蜂竟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等待,似乎不蜇死三人,就不甘心。
林冬雨憋着气,很难受,她的闭气本领很厉害,可是再厉害也有时间限制,二盏茶功夫过去了,林冬雨感觉在不上去喘气,就要憋死了。
可是钻出水面的一瞬间,就要被毒蜂袭击,是蜇死还是憋死,林冬雨做着选择。
最后她决定,宁可被蜇死,也不能憋死呀。
就在她准备跃出水面,呼吸时,司马玉抓住了她,双臂抱住她,然后他的唇,贴上了她的红唇,深情一吻。
林冬雨蒙了,这个时候,司马玉疯了,竟然还有心情做这个事情。
他的舌头叩击着林冬雨的玉齿,就像一个痴心人在等待心爱的女子开门一样。林冬雨感觉从未有过的异样感觉飘荡在心间,玉齿一松,舌头长驱直入,同时带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怎么会有空气呢?
林冬雨这才想起,之前,司马玉说自己,可以在水面下待上三天,林冬雨当时就反驳道“撒谎,你又不是鱼。”
司马玉淡淡一笑道“我的师傅教给我一门功夫,可以在水下,打开全身的毛孔呼吸,隔断水流,将其中的气,提取出来,化为空气进入人体。”
他吻自己,原来是给自己渡气,林冬雨感觉心里一阵阵失望,转而又恼怒,你吻我,经过我同意吗?这可是,可是,可是我的初吻呀。
前世自己虽然谈过恋爱,可一直是守身如玉,仅仅是牵牵手而已,为此被闺蜜认为是太保守,标准的古人思想。
但自己认为,女人最美好的东西,不应该是洞房花烛夜时,才奉献给对方的吗?
现在,这个家伙,竟然来了一个先斩后奏,可是,被他抱着,吻着,却感觉心里麻麻痒痒的,一丝舒服的暖流流过心间,还有五脏六腑,很舒服的感觉。
他闭着眼睛,似乎是很享受这份美好,此刻的他就像睡美人一样,安静,没有往日的冰冷,带着属于千帐灯火的温暖,更真实。
林冬雨和他呆在一起很久,两人共同经历生死,那份情早就成为了两个人难以割舍,扎根心底的爱情,但是他在爱情方面是迟钝的,不要指望他会主动,他总是冷冷冰冰的,就连说话都带着寒意,即使笑,也不爽朗。
她明白,司马玉,从小就没了娘,在他四岁时,就接受特殊训练,武功,智谋,读书,只有将来能用上的技能都要学习。而且他的老师们还监督他的一言一行,让他渐渐变为了现在这副模样。
要改变一个人,需要慢慢来,林冬雨心道。
她也闭上了眼睛,该来的,就学会接受它,此刻,她忘却了争斗,烦恼,她只想好好的享受这一切。此刻,美好的感觉荡漾在心间,如飘在云端,雾中,畅游在温泉中。
美好是暂时的,正当两人沉浸在这美好的时刻时,一个人重重的拍了两人的肩膀,让两人往水面上看。
原来不知何时,那些毒蜂失去了等待的耐心,纷纷飞走了。
霍皓轩拍醒了两人,头也不回的浮上水面,两人紧随其后。
露出水面的一刹那,新鲜气流钻进了鼻孔,深入五脏六腑,林冬雨笑道“呼吸空气的感觉,真是好呀。”
三人游到了岸边,浑身湿透,这时,几十个黑衣人冲了过来。
此时三人,身心俱疲,和他们硬拼是不明智的,若是逃,几十人展开了包围圈,又无处可逃。
正在为难时,一条白色影子落下,是水幽云,她吹起口哨,四面八方又冒出了几十人,都是劲装汉子,包抄了黑衣人们的后路。
双方混战,不一会功夫,闻讯赶来的御林军及时赶到。
兵力会合后,一同绞杀黑衣人,黑衣人们见到刺杀失败,逃走无望,剩下的几个黑衣人,快速吞食毒药,结果了自己的性命,他们的肩头上都有骷髅图案,都是鬼魅府的杀手。
悍不畏死,见事不妙,以身殉国,果然是劲敌,林冬雨心里佩服的五体投地。
在大队人马的护送下,林冬雨看见了樱花居,走到了门口,看见了高大的围墙。我的天,居然有四丈高,快赶上城墙的高度,这分明就是一座堡垒呀。看来,陛下是不想让霍皓轩越狱。
花香馥郁缠绵,像是珍藏了多年的美酒,打开盖子,浓郁的酒香扑鼻。
林冬雨嗅着这味道,听见了一声尖细的嗓音响起“见过世子,我是李公公,这里就是世子以后的居住场所,世子可以选几名婢女伺候,不能超过三人。”
霍皓轩看了看林冬雨和水幽云,见两人点头,而后说道“就她俩吧。”
“世子,请进,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吃的,喝的,会按时送到,但有一点,世子要明白,未得陛下圣旨,不得离开院子,违抗命令,形同谋反。”李公公道。
最后两个字,如同利刃一样,豁拉一下,划开了一道血口子,那鲜血溅射喷出,流过那里,那里就是一片疼痛,烧灼。
四周的风声,倏然间都带着丝丝缕缕的杀气,霍皓轩身上杀气腾腾,惊得李公公向后退了退。
林冬雨见他神情有异,担心他会发火,那后果会很严重,陛下虽然放过了他,但是心里还是想杀他的,这个时候,他做出过激的行为,陛下一恼怒,说不定会下杀手。
“李公公,我们知道了,一定遵守规矩,世子,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林冬雨道。
霍皓轩听见后,神情缓和,他攥起的手掌,渐渐松开,嘴里说道“请李公公回禀陛下,本世子,不会离开这里。”
“那就好,世子一路劳顿,辛苦,请进吧。”李公公道。
侍卫们打开了大门,林冬雨看见庭院深深,想到自己以后要生活在这里四年,四年,多么漫长的时光。
司马玉道“李公公,我可不可以和林冬雨单独说几句话?”
“司马大人,这个可以,但不要太久。”李公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