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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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兰领地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大厅里面,和煦的阳光照到人脸上,暖洋洋的,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睡觉。大厅里面或坐或站,有好几个人。
哈米斯开口道:“拉马尔,紫罗兰伯爵大人打算提前了?”
“伯爵大人听闻白色郁金香骑士团在鸢尾花家族的领地保护精金矿的开采,大人决定秋收之前进攻。”
政务官罗伯有些担忧,因为他们需要配合伯爵出兵,紫罗兰伯爵决定秋收之前进攻,那他们也肯定也赶不上秋收了,他站起身来,说道:“那粮食怎么办,种了一年的粮食最后仍在地里实在是太可惜了。”
拉马尔哈哈大笑,说道:“带上足够的农奴,鸢尾花家族那不是遍地的粮食嘛。”
骑士长诺曼也被这哈哈大笑所感染,附和道:“今年灭了鸢尾花家族,这次秋收就不用他帮忙了。”
哈米斯也忍不住畅想,今年灭了鸢尾花家族,鸢尾花家的祖地干什么?推平之后把屎尿啥的正好都倒在他们头上。夏尔要不要杀呢?要不就把他阉了放到城堡前面看门去吧,哈哈哈!自己给自己看门。
正在哈米斯畅想之际,罗伯出声打断,“可这,可这万一打了败仗,可就没粮食了。”如果战胜或者战平一切好说,就算不能一战而平,接下来他们也会陷入缺粮食。可这要是败了,鸢尾花家族长驱直入,他们的手段绝对会更残忍。
哈米斯脸色铁青,我这正想着战胜之后如何报复呢,你来泼一盆冷水,更何况这是伯爵大人的命令,他也根本没有权力反对,他也根本不想反对,于是他怒斥道:“罗伯,你怎么如此怯懦,诺曼骑士长,告诉他,你们骑士团准备好失败了吗。”
诺曼也有些讨厌这个一直在打岔的罗伯,不打仗,哪里会有战功,没有战功哪里会有赏赐,平时他就看罗伯不顺眼,每次哈米斯想要出征,他就连忙打岔,不是粮食不够,不然就是其他有的没的。于是他站起身来,鄙视地看向罗伯,说道:“不知道罗伯大人有没有准备好上战场,不过骑士团的每一名骑士都已经做好了为老爷征战的准备,骑士们就算死也只会死在冲锋的路上。”
这时拉马尔也说道:“伯爵大人可是派来了淡红色紫罗兰骑士团,这一个月来已经和君子兰骑士团磨合完毕,就算同时面对白色郁金香骑士团和鸢尾花骑士团也可一战而胜。
更何况我们有心算无心,郁金香家族派来的白色郁金香骑士团距离城堡可不近,我们可以先偷袭他们,不出意料的话,鸢尾花骑士团一定会支援,到时候直接灭掉他们,一战而平。”
哈米斯站起身来,鼓掌称赞,接着又看向罗伯,说道:”天时地利人和均在我们这边,这次没有失败,只有胜利。还不赶紧去准备。三日之后出征。“
罗伯也只得无奈地点头,说道:“遵命,大人。”
……
整个君子兰领地便高速运转起来,一箱箱财货从城堡里的仓库中搬了出去,打仗之前哪有不发钱的,骑士们喜气洋洋的拿着银币回了家。接着便是在罗伯的配合下,开始挨家挨户的征召农奴,带上家里的农具,比较穷的农奴甚至拿着黑面包就出来了,不过与给骑士们发钱不同,哈米斯连见都没见这群农奴。不过他下令,农奴们可以随意劫掠,跟着骑士们喝汤。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哈米斯带着骑士团浩浩荡荡的出发了,骑士们两列纵队,后边则跟着阵型散乱的农奴。
至于为什么要分成两列纵队,原因很真实,道不好走。周围则散出扈从骑士,在前面开路,戒备野兽。哈米斯在队伍中间,当然也是骑马,他也是一名久经战争的骑士,如果没有超凡力量,军事含量相当于日本早期村镇乱斗。
又过了五天,这时候已经到鸢尾花领了,虽然鸢尾花领没有明确的分界线,但是他们看到了麦田,就说明附近已经有人了,哈米斯也不含糊,农奴打仗可能不太行,但是收麦子绝对是把好手,把地一圈,人派出去,一天,周围的麦子收的差不多了,至于有人来阻止,那骑士们是干啥的。
这样拖拖拉拉又过了十天,哈米斯到了精金矿附近。这是一片山区,不过高度并不是很高,坡度也不是很高。地上踩出了一条大道。山上有一些简易的防御装置,还有一些房子,有好有差,应该是分别用来给骑士和农奴们住的。
这时前去探查骑士们传回来消息,已经和负责戒备的人交战了,前去探查的骑士们五人一组,通常都是一名大地骑士或者资深的扈从骑士,带着四名老手。
哈米斯把消息告诉拉马尔和诺曼,告诉二人做好战斗准备。
拉马尔建议道:“大人,坡度不缓,不如直接进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哈米斯笑道:“我正有此意。”
却说另一边,负责警戒的骑士赶忙回去报信,因为处于鸢尾花领的腹地,所以白色郁金香骑士团整体都处于一个松散的时候,而且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骑士长科森没有在矿地,整个矿场只有骑士一百多人,还有农奴三百多人。
暂代科森的大地骑士菲洛尔连忙说道:“赶紧把大门关上。”他边说边穿戴盔甲,“通知骑士们迅速着甲,咱们地势高,只要寨子顶得住第一波,就安全了。”可是能顶的住吗,菲洛尔表示心里很悬,他没有足够的科森那样的威望,这时候还有人听他的命令吗?
随着消息的传开,整个营地闹开了锅,骑士们穿甲的穿甲,找马的找马,拿枪的拿枪,十分躁乱,更有甚者喝的烂醉如泥,睡得呼呼作响。
这时一阵巨响传来,是大门破碎的声音,抬眼望去,全速前进的骑士一排排地冲了进来,锐利的铁枪上面闪着光,不知是谁不小心碰到了烛火,整个领地零星的闪着火焰。
“杀,杀,杀。”冲锋的敌骑才不管前面是谁,只要你挡在前面就抬枪一枪捅死。
虽然有些奋勇的骑士妄图抵挡,可是全速的重骑兵就像碾死他们就像碾死蚂蚁一样简单。
火光冲天,四散逃跑的农奴,骑马逃跑的骑士,有的着急的甚至连盔甲都扔在地上。
君子兰骑士团,紫罗兰骑士团,有的甚至翻身下马,扔下长枪,拿起了随身携带的刀,砍的那叫一个爽快。
拉马尔高兴的说道:“全赖大人神兵天降,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哈米斯抖抖身上的血迹,刚才他也忍不住冲锋了一下,哈哈大笑,说道:“料想他们也预料不到,真是不堪一击。”
白色郁金香骑士团在这荒郊野岭,连个女人都没有,后来有些机灵的找到骑士长科森,从外面买来酒,来给骑士们找点喝的,结果出奇的好,还赚了不少钱。科森带了一部分人去鸢尾花小镇交易以后,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对于原本的骑士长科森可能还有所顾忌,但是对于威望不足的菲洛尔,有甚者敢白天喝的烂醉如泥,
火光一直持续好几个小时,搜刮完毕的骑士们开始逐渐归队,农奴们则负责收拾战场,同时捡一些破烂,但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大的收获了。
哈米斯和拉马尔还有诺曼去精金矿开采的地方,哈米斯说道:“矿石去哪了,怎么一块都没有,是不是骑士们都拿走了,抓几个舌头来问问?”
不一会,诺曼走到哈米斯身边,说道:“大人,前天骑士长科森带走了一部分人,把开采好的矿石也带走了。估计现在应该在鸢尾花小镇。”
哈米斯说道:“收拾好战场,休息一天,后日清晨出发,明日统计好伤亡。”骑士不是奴隶,不是农奴,得照顾他们的情绪,不能当牲口用。
第二天,整个领地又热闹起来,原因很简单,今天有足够的肉吃,昨天的战争死了不少马,还有一些也受了严重的伤,不能再当战马了,因此杀了吃肉,免得浪费粮食。就连农奴们也有肉汤可以喝。
诺曼走到哈米斯近前,说道:“大人,昨天受伤了23个,死了8个,不过有7个明显活不成了。”接着他带着一点喜色说道:“杀敌应该在100人左右。”
农奴的尸体和骑士的尸体差距是一目了然的,而且没有人会去统计农奴死伤多少。
哈米斯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战争就是这样,没有时间去悲伤,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大家可以坐在这里高兴的吃肉,而不是狼狈的逃命,已经很幸福了,这时或许只有失去亲人的人才会默默悲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