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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老孙头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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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抬头,发现曹霜絮的眼睛正直勾勾盯着自己,像极了认真听讲的学生。

他顿了顿,而后说道:“写诗最重要的是意境,让读者与作诗之人产生共鸣,意指作诗中所表达的情感,境则是所描绘的景物。”

这还用得着他说吗?好诗之人都懂的道理,王令自己其实也心知肚明,许是这种半瓶子墨水瞎晃荡所带来的心虚感,王令停顿片刻,用眼角余光扫视了一眼知府千金,见曹霜絮未曾表现出半点不耐,稍稍松了口气,便又继续说道。

“意境的延伸指留白的空间,主要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种,主观的延伸是指,作诗之人通过自己所见景象而联想出的另一幅画面,而客观的延伸,则是让读者能主动去构想,去捕捉作诗之人所没有描绘出的画面,不管哪一种,都需要打开思维发挥想象力,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主动的,而后者是被动的,都需要以作者的视野为出发点去引导。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反正我说的话自己都没听明白······王令背过手,装出一副淡然姿态,实则心虚的紧。

他这番说辞,其实跟没说也没什么区别。

王令相信,曹霜絮听过见过的诗词佳作,绝不在少数,自己的那首诗之所以让这位知府千金深受触动,不过是曹府门前相对应景,有那么点市井小民不畏强权的骨气在里面,这种冲击感,是那些只懂得描写花前月下的诗词所不能比的。

就在王令拿捏不住自己是否蒙混过关,而心怀忐忑,曹霜絮率先开口道:“似有些道理,受教了。”

她语气平淡如水,无波无纹,让王令吃不准她是在跟自己说客套话,还是真的心有所悟,但好在有一点是值得高兴的,这一关他算是混过去了。

王令在心里默默松了一口气,脸上堆起笑容道:“那现在,曹小姐可与我说说关于老孙头的事?”

曹霜絮漠然,转过身吩咐贴身丫鬟将买来的菜拿到井边清洗一番。

樱桃遵从吩咐,轻快的拿上装满蔬菜的簸萁离开,临走时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虽常伴小姐左右,对诗词耳濡目染,但并不感兴趣。

相对于那些文绉绉的诗词,她更喜欢做些下人分内事,先前二人在厨房的对话,小丫头听得索然无味,便也不再去听,自顾自的忙着手上的活,现在小姐叫她去洗菜,她心里反倒踏实许多。

跑了两步,樱桃脚步放缓,她突然反应过来,两人接下来要说的,是那个连老爷都恭敬有加的神秘老乞丐,原本轻快的脚步又不由得慢了下来。

她倒不是有意想要偷听,只是心里那股子好奇,让她下意识的放缓了脚步,可菜还是要洗的,另外她跟了小姐这么多年,知道小姐是有意要支开自己,随即不再停留,快步从厨房的后门离去。

待樱桃走后,曹霜絮这才开口,语气中夹带不加掩饰的嗔怒:“你这人也奇怪的很,与九庵先生朝夕相伴三月有余,却不知其身份,若是老先生有意隐瞒于你也就罢了,偏偏在我说出先生的名号以后,你依旧不识得,莫说景国,天下谁没听说过九庵先生大名,真不知你是真不晓得,还是存心装出这么一副模样拿我寻开心?”

王令有些尴尬,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他虽天天和老孙头在一起,只是偶尔旁敲侧击的从老孙头那里问出一些浅薄的知识,或者在老孙头侃侃而谈时,从侧面多一些了解。

比如他们所处的是景国,北边是晋国,西面是齐国,这三个国家是这世上最大的势力。景国东面是大海,南边接壤的则是夫珏、南商和乌金等小国。

如今西北道的战事,便是由晋国挑起的,也不是晋军第一次打入景国关内了,过去还有一次甚至打到了京兆府。

王令也曾装作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问老孙头,为何齐国不趁机掺合一脚,得到的答案则是,齐国与景国之间有云滨山脉做阻,商旅往来完全依靠南北两道关隘通行,南有落阳关,北有西云关,皆是易守难攻的天险要塞,除此以外,两国通商交好,虽不至于雪中送炭,但也定然做不出落井下石之事。

这已经是王令了解到相对较深的知识了,再深究就怕暴露自己,所以至今都还是小白一个。

而面对曹霜絮的质问,他熟练的作出乡野小民初入繁华的窘迫状,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我生在定州北部的山林里,晋国打进来后,阿爷死在贼兵的屠刀下,我侥幸装死方才躲过一劫,后来被贼兵追杀,不幸跌入悬崖,幸运的崖下有一滩水池,我顺着溪流飘到一处荒野,便被路过的老孙头救起,随后一路来到青州,我生长在山野,对外界事物知之甚少,姑娘莫怪。”

啊...这,曹霜絮脸上浮现出自责之色,她没想到这人竟有如此悲惨的遭遇,联想到与他初见到今日,自己的种种表现,想到他当时只是无心之举,自己却提刀不停追砍,她本质上仍是个善良的姑娘,此刻难免有些自责,尤其是看到王令在提到阿爷惨死时眸光明显黯淡下去,心里好似有一根刺,呼吸都变得沉重了。

“抱歉,我不是故意戳你伤心事的...”曹霜絮歉疚道。

王令目光流露出哀伤的说道:“无妨,这不怪你。”

话音未落,他忽地扬起头颅,在曹霜絮眼中,王令的这个举动,就好似不愿在她面前落泪,心里不由得涌现出难以言喻的忧愁。

其实哪有什么眼泪啊,就连他那套死里逃生的说辞也是漏洞百出,若非万人以上的阵仗,哪那么容易依靠装死蒙混过关,久经沙场的军人打扫战场时,会用长矛或佩刀在尸体身上捅两个窟窿,防的就是有人借尸还魂,他也就只能糊弄糊弄曹霜絮这个不谙战事的女流。

此刻王令心里想的则是,人生如戏...人生如戏啊!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眼药水,不然他倒是想来上两滴,做戏做全套才对味。

曹霜絮哀叹一声,有意打破这沉痛的氛围:“既如此,我便与你说说九庵先生的往事。”

王令闻言,也不仰头了,一扫脸上的阴霾,目光灼灼的盯着曹霜絮,等待她的下文。

他这么一搞,反倒是曹霜絮有些错愕了,可一时半会儿又分不清是哪里不对劲,只得继续说道:“九庵先生,原名孙启毫,字文渊,他本是京城人士,八岁就已通晓古今诗词经赋,十一岁便已是秀才,十四岁在白水寺举办的文会上力压群儒,夺得魁首,同年中了举人,转年春闱一举考得贡士。”

听到这里,王令心里惊呼,这这这...真的假的啊?可我上看下看,他都是个猥琐又黑心肠的臭老头啊,居然是个读书人,不仅仅是读书人,还是学霸中的学霸······

“白水寺文会,先生一举成名,就连许多成名已久的大儒都自愧不如呢。”曹霜絮笑容温婉,眼中浮现出崇敬之色。

正当王令惊叹老孙头曾经如此辉煌,内心翻腾不已时。

曹霜絮转而叹息一声:“只可惜,他本应顺势在殿试中拿下状元,却在殿试前一夜,因不满几个贵族子弟当街强抢民女,遂出手制止,造成两死一伤,此事闹上朝堂,原告则是当时的礼部侍郎和凉国公,被打死的那两名纨绔,正是他们的儿子,朝堂诸公曾经有许多想要拉拢他的人,然而九庵先生年轻时心高气傲不屑参与党争,以至于无人为他说话,更无人提及那几个纨绔欺男霸女之事,先帝听闻此事龙颜大怒,将下旨先生打入大牢,次日菜市口腰斩。”

曹霜絮说着说着,一丝不忿闪过她清澈如水的美眸,洁白的藕臂骤然抬起又猛地落下,手中的菜刀落在案板上,发出一声脆响,她面前的大白萝卜被腰斩了......

王令哑然,没想到故事会有这么大的反转,更没想到这老小子居然是个文武全才,以一敌多,能打死两人打伤一人,这份战力非寻常人所具备的,但既然他能活到这把年纪,想必还有下文。

曹霜絮将那颗遭了无妄之灾的萝卜切成片,她的刀工不见生涩,半颗萝卜很快就切完了,然后拿起另外半颗继续说道:“幸而太子也就是当今圣上查明真相,还九庵先生清白,才得以保全性命,但先帝深知诸公不愿就此作罢,下旨饶过了他的死罪,但是今后不得入朝为官,然而先生却不愿放弃心中抱负,他另辟蹊径,做了太子府上的一名客卿,他屡出奇谋助太子顺利登基,为他将来重入仕途打下了基础。”

王令边听边思索,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朝堂各党都拉拢过老孙头,但老头子并不买账,于是诸公就有了‘不为我所用便毁之’的念头,先帝对此定是心知肚明,所以才不准老孙头再入朝为官,也算是给了诸公一个交代,大家各退一步。但老孙头后来做了太子的幕僚,先帝肯定也是知道的,既没有阻拦,想必是有意把这笔财富留给自己的儿子,所以说,最终斩获这颗明珠的是皇帝······

入朝为官,难免和光同尘,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彼时不参与党争,不代表将来不会被迫参与进去,或是自成一党,所以若是一定要加入一个党派,对于皇帝而言,将其收入皇党是最好的选择。

曹霜絮:“成为太子府客卿后,先生闲暇时便在九庵山开坛讲座,久而久之便有了九庵先生的名号,直至太子登基成了当今圣上,先生方才下山。”

王令下意识说道:“后来呢?太子登基后又如何了?”

曹霜絮:“太子登基后本想授予九庵先生官职,但毕竟有先帝金口玉言在先,诸公依旧不愿他入朝为官,便以此反驳,陛下也不好一意孤行,恰好那一年晋军再次南攻,晋军来势汹汹,许多边陲小镇惨遭屠戮”,说到此处,曹霜絮的脸上凝现出愤恨神色。

不难看出,南北两国之间的国仇,已经深深扎入到每一个平凡人心中。

王令是经历过战场的人,他能想象到那是一副怎样的人间炼狱,心里不免有些沉重,他适时提醒曹霜絮继续说下去:“你继续说。”

曹霜絮没察觉到王令的异样,一边切菜一边说道:“陛下想到不如借此机会把他打发到武阳关,便在朝堂上当着群臣与先生约定,不立军功不得回朝。”

“他们能答应?”他们指的自然是当时的朝堂诸公,皇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这等于是给老孙头入朝为官开了个口子,再王令看来,诸公定然是不能答应的。

曹霜絮将切好的菜归入盘中,以备烹炒,随即看了看周边,才发现备菜工作已经不声不响做完了,再无可供她施展刀工的机会,这才放下那把明晃晃的菜刀。

“诸公本是不愿的,但陛下态度坚决,不给他们反驳的机会,他们也不想和陛下闹得太僵,毕竟一个文人去了边关,不死也得掉几层皮,也就默许了,再无人出言反驳。”曹霜絮道。

确实,把一个读书人扔到边关,再写信串通几个与自己交好的武官,尤其是那个礼部侍郎和那什么凉国公,断不会让老孙头安然无恙返回京城,最好是似在边关才好······王令不由得感叹老头子年少时太过张狂了,树敌过多,孰不知‘树直易折,人直易败’的道理。

而曹霜絮接下来的一席话,却是王令怎么也没想到的。

“只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先生到了边关后,仅用三个月便笼络了军心,虽一直是军中长史未曾升迁,却深得军心,将领们也都是心服口服,就连大将军魏有忠也对他言听计从,他屡出奇谋,不到三年的时间,武阳军不但打退了敌军,甚至反攻到了晋国临州城,若非那一年旱灾致使粮草不济,一举打到晋国国都也不无可能,时年他也才三十不到的年纪而已。”

这是真大佬啊,不是,老孙头这么大能耐,这三个月干嘛带着我当乞丐啊,我不应该早就吃香的喝辣的了,怀里再有个小娘子岂不美哉······王令既惊讶又恼怒,惊讶于老孙头的过去太过耀眼,恼怒则是这么一个旷古烁今的绝世大才,竟然只会带着自己偷鸡摸狗,沿街乞讨。

一想到就他这一路上干过那么些多不起自己的烂糟事,王令就恨得牙痒痒。

曹霜絮见他神色复杂,以为他得知了老人如此惊艳的过去,一时不知该以何种表情应对心中翻滚的情绪,纤手捋了捋秀发,说道:“至此先生顺利履行了与陛下的约定,也成为了整个景国军伍中口口相传的英雄人物,回京后,陛下本想授予他礼部侍郎一职,原礼部侍郎早已被肃清,侍郎虽不及尚书一职位高权重,但好歹也是个正三品,然而先生却一口拒绝了,反而央求陛下成立了一个叫做罹罪长歌的衙门,又称罹罪司,而九庵先生自己则任总司指挥。”

王令这边牙都快咬碎了,忽闻曹霜絮说到这个罹罪长歌,为之一愣。

“这个罹罪长歌有何特别之处?”

曹霜絮闻言,俏丽的小脸微微上扬,白皙的食指轻点在她娇嫩的下唇,秀眉轻蹙:“爹爹说过,其名为‘罹罪以恶,民以长歌’之意,具体做什么的我不是太清楚,听说里面有全天下最厉害的情报网,也有景国最好的谍子组织,上可整治朝堂污吏,下可镇压江湖恶徒,几乎哪里都能留下关于他们的传闻,但又并不详细,还有人说里面能人众多,衙门里有十个统管一方的都统,都十分厉害,是仅次于九庵先生的存在,只是他们具体有多厉害,我就不清楚了,即便是爹爹也知道的不多。”

也可能是他知道却不想告诉你,没事儿读读诗词不好吗?这个衙门一听就不是简单的机构,哪个当爹希望看到自己女儿总打听这些打打杀杀的内情······王令心里腹诽道。

曹霜絮突然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直勾勾的看着王令,让他有些摸不清头脑,为啥要这么盯着自己,接着就听到这样一句话,让王令呆立在原地。

“街道司也是九庵先生成立的,罹罪长歌若出现空缺,往往会从街道司中择人而入。”

鬼老贼,果然在算计我······王令心里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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