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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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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保佑,我们把沙匪打跑了,哈哈!”

“不是老天爷保佑,是这位秦小哥厉害,他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

“没错,恩人在上,请受我等一拜,今天真是多亏恩人了,否则我家里的婆姨就要当寡妇了!”

……

死中得活,商队伙计们大声欢呼起来,更有一些人跑过来给秦锋磕头,感谢救命之恩。

秦锋不敢托大,连忙伸手搀扶,其实这次能打败沙匪,真是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

欢呼过后,孙管事开始整顿队伍,想要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被秦锋给阻拦住了,队伍暂时不能离开,车阵更要保持原样。

道理很简单,沙匪们虽然退走了,却未必真的离开了,很可能隐藏到了周围的树林中,如果商队离开这里,失去了车阵做依托,沙匪们趁机杀一个回马枪,那可就玩完了!

“多谢秦小兄弟提醒,小老儿差点犯糊涂了,可咱们不能这么耗下去吧?”

“莫急,可以派人到镇北城求援,得知是薛家商队被困了,那些当官的不敢见死不救,只要援兵一到,咱们就安全了。”

“好,一切都听秦小兄弟的!”

对于秦锋的能力,孙管事等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立刻依计行事,挑选了两名精明强干的伙计、持信物前往镇北城求援。

耗子跟着一起去了,他常年在两狼山中打猎,对周围的地形熟悉无比,那怕是山林中藏有沙匪,他也有办法溜出去。

其余伙计则分成三队,轮流站岗、休息。

而在休息的时候,人们自然谈起了沙匪的事情。

毛乌素大沙漠当中,本来有十几股沙匪的,经过互相厮杀、吞并,如今只剩下一支了,大约有七八百人,他们来去如风、无影无踪,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令官府头痛无比,却又一直拿他们没办法。

据说沙匪中有三位首领,出身来历各不相同:

大当家—侯万金,本是中原内地的一名镖师,带着几十名趟子手,靠着给人保镖讨生活。

有一次,侯万金带着手下人,护送一位致仕的五品知府回乡,见其携带的金银珠宝极多,小妾又个个如花似玉,于是起了歹心,在路过一片荒野之时,杀了知府全家、侮辱了女眷,而后夺了金银珠宝,带着手下人逃出塞外当了沙匪!

其性格特点是:贪婪小气、心狠手辣、狡猾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那怕是自己的同伴,故而人送绰号:老阴猴!

另外吗,这只‘老阴猴’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甚至惊动了三边总督府,总督大人亲自下令:边军将士中,有能斩杀、或者生擒匪首-侯万金者,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

二当家-特木尔,蒙古人,本是一位部落小王子,争权失败、逃离草原,成为了沙匪一员,为人凶悍嗜杀,善用一柄弯刀,曾多次率队抢劫过往商队,双手沾满了血腥!

之前被秦锋一枪击杀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家伙了!

……

三当家—韩山君,本是镇北千户所的一名普通军户子弟,自幼习武,本领不凡,人又生的高大英俊,故而得了一个‘锦毛虎’的绰号。

韩山君有一位童养媳,名叫:叶婉儿,是一位私塾先生的遗女,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识文断字、颇有才气,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极好!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就在二人准备成亲前几天,韩山君出门购买应用之物,一伙千户所的亲兵闯入家中,以拖欠‘子粒粮’为名,强行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烤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

小兔兔—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本公子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

“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一口一个公子,太生份了,这样吧,以后我叫你锋哥,你叫我瑾瑜,咱们以兄弟论交如何?”

“好!”

或许是从小培养的缘故,薛瑾瑜虽然是女儿身,却颇有几分须眉男儿的豪爽气,秦锋也不是扭捏的人,当即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算是认下了这个‘兄弟!’

既然认了兄弟,说话就随意多了。

“小兔……不是,瑾瑜啊,你们外出经商,经常遇到劫匪吗?”

“是啊,商队带着大量货物和金银,难免被贼人们惦记,不过像这种大规模围攻还是很罕见的,这帮该死的沙匪,怎么就盯上我了?”

“金银太过沉重了,不好携带、又不好隐藏,你们为什么不用银票交易,那样就方便多了!”

“银票,是什么东西?”

“银票就是……就是……”

秦锋郁闷的发现,自己一不小心说漏嘴了,现在是大明崇祯元年,银票还没有问世呢。

大明建国之后,倒是印刷过一种宝钞,不过那东西只能称为纸币,不是银票!

而且大明朝没有一套成熟的金融管理系统,大肆滥印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民怨沸腾,到了正德年间,大明宝钞就基本废除了,商业流通依旧以金、银、铜三种金属当做货币。

山西商人比较聪明,倒是发明了一种汇票,甲地存钱、乙地取钱,用起来很是方便,不过汇票只有存取功能,不能当做货币流通,也不算真正的银票。

在原来的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银票,要在清—道光年间才出现,距离现在还差小两百年呢!

喝了点酒,不小心泄露天机了,怎么办?

没办法,秦锋只能圆谎了,说银票是自己设想出来的,一种可以自由存储、兑换、交易的纸币!

说了银票,就牵扯出了银票的发行机构—钱庄!

说了钱庄,又牵扯出了金融学!

说了金融学,又牵扯出了国家、社会、人类、商业、道德、婚姻、爱情、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怎么生孩子、用什么姿势容易怀孕、怀孕后的护理……等一系列话题!

总而言之,秦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用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算把银票的事情解释清楚。

解释完之后,累的小舌头都耷拉出来了……同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胡乱泄露天机了。

再看周围的几个人:小侍女-绿柳只是吃东西,连头都没抬过,她是一句也没听懂!

晋玉娘满眼都是小星星,虽然她听懂的不多,可是未婚夫如此学识渊博,连女人怀孕的事都知道,让她很是骄傲!

再看小兔兔—薛瑾瑜,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樱桃小嘴大大张开,一次塞三个鸡蛋进去都没问题,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吃惊了,而是惊神泣鬼、震天骇地!

秦锋的一番话,仿佛在苍穹上打开了一扇窗户,让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原来,一张纸可以代替金山银海!

原来,钱不是钱,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原来,赚钱不是难事,小目标是一个亿!

……

原来,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再谈恋爱,而且爱情不限于男女之间,还有耽美之爱,百合之爱,跨越生死、物种之爱!

整整半个时辰,薛瑾瑜一言不发,她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巨大冲击,原本微微有些扭曲的三观……一下子扭曲的更厉害了!

半个时辰后,薛瑾瑜回过神来了,用炙热的目光看着秦锋、就像看到了一件举世无双的宝贝。

“锋哥学识渊博,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待在七杀堡这个小地方未免太委屈了,不知可有另谋高就的打算?”

“哦,怎么讲?”

“锋哥,你来我们薛家吧,担任总掌柜之职、全权负责薛家的生意,若是锋哥愿意屈就,瑾瑜可以做主,凡是薛家的生意都有你两成的干股,再加上绥德城内全新四重院落一套、男女仆人各三十名、良田三百倾,不知意下如何?”

没有想到,薛瑾瑜竟然起了招揽之心,出的价码还不低。

要知道,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拥有百万财富,其中两成股份也有几十万两白银,足够普通人花十辈子了。

再说了,薛家在西北地区影响巨大,当上薛家商号的总掌柜,就是知府、布政使之类的高官见了也得给几分面子,可比当一个小百户强太多了。

这般又有银子、又有面子的好事,秦锋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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