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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俺是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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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虎正在边听边动心思,高大人猛然一嗓子吓了他一跳:“安将军,进来吧。”

门外答应一声,嗡声嗡气如同闷雷一般,嗓音甚是雄浑。

接着门口一黑,进来一条肥壮的汉子。

前半个脑瓜皮刮得精光,亮闪闪的晃人眼,脑后小猪尾巴一样拖着一条麻花小辫子。

面色黑里透红,整个一幅饱经沧桑,苦大仇深的样子。

一双三角眼儿如绿豆一般大小,两只蓝眼珠叽里咕噜乱转,妥妥的贼眉鼠眼。

鼻梁倒挺高,满脸络腮胡子。

看面相,似是不同种族胡人的杂交品种,此类人号称杂胡。

大块头魁梧是魁梧,只可惜肚子太大了,五胞胎临产的孕妇见了都得自愧不如。

刚走几步就呼呼直喘,也真苦了他了,肥肚这么大个拖累,喘口气都费劲。

高狗贼让这死胖子进来干啥?吓唬我?还是想让他打我呀!

这熊样的,跟他斗我都不用还手,光闪躲就能累死他!

“陆虎,陆捉生,你以后就做他的副将,一切听他差遣,不得误事。”高大人指着陆虎对黑胖子严辞历色连介绍带命令。

“遵令。”黑胖子微微弯腰对高大人行了个礼,又转过身对陆虎抱拳一揖:“未将见过陆将军。”

陆虎还了一礼,并没搭话,心里却道:让这个傻大憨粗的死胖子来监视我?亏你个白眼狼想的出。

“安将军精通多家胡语,武艺也不错,正可助你一臂之力,再加上你那小女子熟悉胡部情况,你三人足可擒贼立功。”高狗贼似乎看出陆虎的心思,给出了解释。

我特么精通一百多门外语,踏遍全世界都如走平地,就是不让你知道,你能咋地!

“你等退下吧,好生立功。”高大人摆了摆手。

二人行了个礼,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出了府门,陆虎故意加快脚步,约摸走了三五十步,到了县衙大院中间,才停下脚。

回头看看那死胖子跟没跟上。

那黑胖子好似一座小肉山一般,颤颤悠悠颠着一身肥肉,紧倒腾两条房柱子般的粗腿,一溜小跑,呼呼哈哈直喘,拼了命一般才追了上来。

陆虎笑眯眯的看着他:“安将军,阁下如何称呼呀。”

黑胖子嗓子里拉风箱似的呼呼串气,面色憋得紫黑紫黑,好像随时都能“嘎”地一下抽过去,十多息后才缓过气儿来:“俺---是---猪。”

什么玩意儿?你说你是猪,这么有自信的吗?我没听错吧!嘿嘿嘿。

见黑胖子一本正经的作态,陆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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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着没好意思笑出声,抬起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亲近。

这傻大憨粗的黑肉山貌似比自己高了一个头。

面对面站着,跟面对一座小山似的,颇有几分压迫感。

“好兄弟,你走的确实是慢了些,却也不用这么自责,咱们以后就是穿在一根绳上的两个蚂蚱,捆在一个槽子上的两头叫驴,行事务须同甘苦,共患难,如亲兄弟一般相处,你千万别把自己看低了,猪哪能跟你比?。”

“世,人世间…的世,珠,珠宝…的珠”黑胖子气喘匀了些,把自己的名字解说一番。

“哦,安世珠,安放在世间的珠宝,好名字,好名字,谁给起的?高,实在是高。”陆虎伸出了大拇指。

安世珠受到夸奖,脸上的肥肉挤成一团,小三角眼咪咪着不见了眼仁:“四阿…阿爹…给起的…名。他读…读读过几…几天书。”

神马玩应?四阿爹?胡人这么开放的吗,多多益善史上第一混乱了?。

“你有几个爹?几个妈?”陆虎小心翼翼地发问,生怕刺伤了他那颗骄傲的心。

“七个…个爹,一个,个妈。”安世珠神彩飞扬,傲娇地挺了挺大肚子。

爹这么多是很荣耀的事儿吗!自信心爆棚呀!

陆虎直勾勾地看着死胖子,如雕像一般,张着嘴呆若木鸡。

心里却如潮翻涌:将来我的儿子无论如何只能有我这一个亲爹,多半个都不行,绝对不行。妈倒是可以有七八个,倘若能再多上十个八个甚至二三十个,我也不好意思反对,最多不过是受点累。

我还真心甘情愿的不在乎受这个累。

安世珠以为陆虎被震住了,更加得意洋洋的炫耀:“俺阿母…母母生得贼…贼贼好看,老老鼻子…人争,打死好…好多,七个…阿爹…胜出,一齐娶…娶阿母。”

生猛,尿性,敬佩至极,敬佩至极呀!

踏马蹄真是块好地,七头猛牛同时开发,这些牛们的心真大,也真团结,齐心协力往一个壶里呲尿,这土地定是非同小可的肥沃。

不知是哪头牛撒下的种子,生了根,发了芽,诞生出这个大胖子。

唉,乱了乱了,还是别刨根问底了,刨也刨不明白。

只怕他那七个爹和他娘坐在一块从头细细捋都捋不清爽。

“你可知马靠,不是我真姓……”陆虎脑海里忽然涌出前世听过的一首歌《七子之歌》

放到这里正好应景,改一下歌名和歌词吧,叫《七爹之歌》,预备,唱:

“你可知安哟,不是我真姓,我让你闹懵逼了母亲,但是他们给出的,只是个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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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好歌颂一番,白瞎这七个爹你一枪他一炮,你来我往的费那么大个力气了!

安世珠侧过头,一幅很享受的样子:“兄弟…大那个…个声些,你发出…出这声音,是什么歌,真好听。”

陆虎捂住嘴,强忍笑含含混混道:“牙疼,胡乱哼哼的,放心兄弟,以后不会再发出这种声音了。”

“你可知俺妈,时时都起姓……”安世珠聪明着呢,天生基因优良,能歌善舞。

刚才只听陆虎哼唱一遍就记住了大半歌词,音调也学得像模像样,自得其乐地一遍遍的复习着,气儿都顺了,字正腔圆,竟然没喘。

并肩走出县衙大门,都护府的车队马匹已经装好货按次缓缓出发,大门口高大人的卫队也列队整装待发。

卫队将卒纷纷跟安世珠或打招呼或点头致意。

陆虎细细观察,高大人的卫队中,有不少高鼻深目头发卷曲的胡人。

大盛强大如斯,以至上到皇帝,下至平民,都觉得自己的身份地位高人一等。

因此骄奢淫逸,贪图享乐,在温柔乡里流连忘返。

胸无大志,不愿再上战场搏杀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疆土在扩大,兵源在减少,正好胡人蹦着高愿意从军效力,便索性挑听话的征用。

军中番兵番将越来越多。

国家富强了,国民就金贵,危险的活儿就得花钱靠雇佣兵来干,这种情况前世今生好象都是如此。

“陆将军,咱们,何日…出发?”安世珠见已经快到驿站了,问了一嘴。

“你先在驿站住下,我处理完家里的事儿就去找你。”陆虎边说边掏出来几粒碎银递过去。

他正愁该不该邀请这大块头到自己家作客。

不邀请显得生分,不是待客之道。

可是家里现在这情况,生人去了更显尴尬。

现在他自己有去住驿馆的意思,正好就坡下驴。

“将军莫要…客客气,俺有,有银钱。”安世珠连连摆手,面红耳刺,不接碎银。

“是兄弟就拿着,头一次见面,这一点儿小意思,不成敬意,我家里还有事儿,今天就不请你喝酒了。”陆虎把碎银往他手里一塞,摆摆手掉头走了。

扔下安世珠握着碎银独自在风中凌乱……

这几粒碎锒,足够他胡吃海喝一阵子的了。

给钱不花那是傻瓜,先开开荤再说,否则对不起陆将军的一片心意。

安世珠连驿站都没进,一拐弯去了对面的醉仙阁。

不喝白不喝,喝了也白喝,敞开了造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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