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为麝月篦头背后的明争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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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为麝月篦头的情节,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为麝月撑腰之举。
第一,贾宝玉说,你不是说头上痒吗,我替你篦篦头吧,这是说麝月头上生了虱子。
以前卫生条件不好,《红楼梦》里也几次提到洗头,说明洗头不是平常事,而是偶尔为之。那些留着长长头发的女性,都要用香粉,为的是遮住头上不好闻的气味。越是小丫头,洗头的次数越少,虱子是一个传一个的,麝月头上有虱子,说明怡红院里大多人包括贾宝玉头上也有虱子。
现在我们提到虱子这个话题,觉得难以接受,曹雪芹写的时候只当是一种日常平常事。时代所限,卫生条件不足,他们真的头上都有虱子。
晴雯说贾宝玉和麝月洗澡的时候弄得到处是水,就是说这些小姐丫鬟们,洗完澡才能亲***时都是香粉味,实际并没那么好闻。现在家家都有淋雨,除了偏远乡村,女孩基本头上都没虱子了,比当年公主待遇都好。
宫廷剧里,皇帝去哪个屋里,都要翻牌子,是提前告知提前洗好澡等着的意思。贾宝玉在林黛玉那边玩闹,但是林黛玉没有要过水,贾府众人就知道他们没发生过关系。同样的,贾宝玉在秦可卿屋里的事,丫鬟、嬷嬷们都知道了,撞死的瑞珠应该是最早发现并透漏出去的。
第二,古时候因为男女大防,篦头、梳头都是丈夫对妻子做的事,一般暗指在一起睡了一晚上,心情好,帮她梳梳头,被称为闺房之乐的一种。
贾宝玉给麝月篦头并不是早上刚刚起来,而是闲着无聊了,也就是说,对自己屋里的丫头,贾宝玉是毫不避讳的,或者说贾府的规矩认为这些丫头都是贾宝玉的人。贾宝玉跟袭人初始的时候,袭人想,贾母将她给了贾宝玉,她就是贾宝玉的人了,这里麝月也是一样的想法。
贾宝玉给麝月篦头而不是晴雯,这是给屋里、院里的人看的,就是他承认跟麝月发生过亲密关系,而不是晴雯。这样一来,贾母、王夫人自然心中有数了。
他们这样做,像晴雯这类并没有跟贾宝玉发生过关系的人,在别人眼里也是不干不净的,而外人盛传的就是,贾宝玉“淫遍全府”,以吃胭脂进行暗喻。胭脂是指的唇膏,这些事不在于他做没做,而是他被允许的情况下,人们认为他做了。晴雯快死的时候,贾宝玉去看她,晴雯说她白白担了个名,担的就是“祸主”的名声。
第三,小红当时刚刚进入,也是大丫鬟,却安排的是小丫鬟的“工作”。丫鬟们基本都有自己的信息关系网,小红一去都知道她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儿了,其他丫鬟,除了袭人、晴雯之外,大多也都是小红这样的关系户。
小红要进去,甚至要升级,就有丫鬟要出来,屋子大小是一定的,事情也一样多,装不下那么多大丫鬟。贾宝玉此时为麝月篦头,还说麝月就是另一个袭人,也就以勤劳、操心、与主子亲近,说明了麝月不会被小红取代,所以后面与小红发生矛盾的主要是秋纹和碧痕。
贾宝玉头上五颗明珠,这里对应的就是五个大丫鬟,袭人、晴雯、麝月不会走,秋纹、碧痕和小红三选二。小红很明显门路广,王熙凤那边瞅着呐,贾宝玉这边犹豫不决之时,王熙凤就下手了——快准狠。
小红出场时候,贾芸也出场了。贾宝玉第一次见贾芸先说了贾芸的年龄,是说贾芸与贾宝玉相差了两三岁,贾芸能出来做事,贾宝玉也可以。贾芸领的是种树的职,当时王夫人想要把大观园内各项土地收入划归贾宝玉名下。
《红楼梦》多用暗语,红本身就有分红、红利的意思,小红是指小钱,这里指代的“林之孝的女儿”,暗指大观园的土地收入,本身是准备给贾宝玉做零花钱的。
后边探春改革,细细计算过大观园内的各项收入,并不少,探春改革与薛蟠的提法是一样的。“谁知古董行的程日兴,他不知那里寻了来的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这就是在教贾宝玉怎样经营大观园,连可用的人都找好了。
贾母、王夫人等对贾宝玉的纵容,是因为他们认为可以为贾宝玉兜底。但是没有正当名义,贾母、王夫人和贾政也不能随便给贾宝玉赏赐,特别是钱财,就像现在不能无缘无故单单给某个人提了薪水一样,提薪要么是一起的,要么是升职。贾宝玉这样的正牌公子,屋里再多器物摆设,再值钱,都是不能拿出去当掉的。荣国府是贾宝玉的家,公私不分,在贾宝玉这里也需要按制度获取钱财。
这件事里,贾赦那一府也表明了态度——贾宝玉可以考学从官,纨绔也行,但不能经商,商业这边是贾琏的。王夫人很不满,官商结合,贾政那边当家的情况下,贾赦那边是在贾政的关系庇护下经商的,但是他们连小钱都不给贾宝玉。王夫人不至于打击贾府的生意,她顶多是把财物往薛家转,减少对贾琏的直接庇护,通过薛姨妈进行掌控比通过王熙凤进行掌控要容易些。最终他们全部被赶出金陵,与内部相争也有关系,但整体上来说,还是被外力给强势打压了——薛家也失财了,薛蟠还被打了一顿。
贾宝玉对待晴雯是充分纵容的,甚至往坏处纵容。怡红院失去小红,也失去了林之孝管理的大观园内的土地收入,贾宝玉怀恨在心,在对其他丫鬟都纵容的情况下,明知道晴雯“爆炭”,还是把坠儿的事交给她处理。坠儿是被晴雯打了一顿之后赶出去的,坠儿母亲后边又去闹了一次,很可能是说坠儿已经死了。偷玫瑰露的事,贾宝玉又护住了彩云,林之孝家的就认为赶打坠儿这事是晴雯自己所为。
晴雯病中被赶,本身名声就不好,还得罪了林之孝家护佑的坠儿一家,被认为杀死了坠儿,再加上跟小红有矛盾,平时跟着贾宝玉看不起和嘲笑所有的嬷嬷,吹个汤都当成是高人一等的特权,看她落魄,别人会不回击吗?会让她活下去吗?贾宝玉去看晴雯的时候,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即使有三四百金,也不过是留待她死了之后抢走而已。晴雯本身无父无母,而且是奴仆家的丫鬟,贾宝玉纵着她做坏事,最后被王夫人赶到最底层,也只能是惨死的命。
袭人是老太太给贾宝玉的,主要工作是照顾贾宝玉的生活,麝月跟袭人的工作重复了,但是袭人回家的时候,却是晴雯做副手,是让晴雯像探春一样,出来处理怡红院的麻烦的。探春是姑娘,要外嫁,她出来管家、得罪人,是王夫人支持的,按年纪,王夫人也承诺给她好去处。
晴雯此时就已经被作为贾府的驱逐对象了。贾宝玉把晴雯纵容的胆大包天,不在其位却谋其政,多次以贾宝玉的名义行职责之外的事,贾宝玉自己却逃避责任,不为晴雯撑腰站队,也没有能力为晴雯安排好去处。王夫人对各种情况是非常明了的,将晴雯置之死地,放在一个充满仇人的氛围里,可见内心是真的厌烦甚至痛恨的——完全不计功。以发卖的名义嫁出去或者送到别人府上做个嬷嬷,再不济让赖大家的好好安排,都不至于活活渴死、饿死。
类似的是林黛玉,动不动就跟贾宝玉闹腾,贾宝玉不只赔礼道歉,发生紫鹃骗他的事之后,还以死相逼,是他愿意用尽全力为林黛玉托底的意思——“宝玉心下明白,因恐紫鹃回去,故有时或作佯狂之态。”贾宝玉病发,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紫鹃说明这样做的缘由是为老太太去世之后考虑,“黛玉听了这话,口内虽如此说,心内未尝不伤感,待他睡了,便直泣了一夜,至天明方打了一个盹儿”,哭了一晚上,除了前途艰险难测之外,也是因为经此一事,拿贾宝玉“开刀”,贾宝玉有多病重,王夫人心里就对林黛玉有多少不满,已经把王夫人得罪死了。
这道理林黛玉能想明白,晴雯却是想不通的。关于病补雀金裘一事,袭人跟晴雯说,“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拈,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这就是袭人不在,晴雯代理副职,职责所在,她尽心尽力地表现自己。这是月银里包含的,贾宝玉能使动她,袭人使不动她,对比着打坠儿的事,也就是说媚上欺下这件事她是做全套的,看人下菜碟,而不是先看工作职责。袭人专门强调“横竖都是他的”,就是说这不是袭人的事,是晴雯应该做的事。病补雀金裘就是铁证,是能做好但就是不做。
章回题目直接称晴雯是“勇晴雯”,就是说她有勇无谋,死到临头还不知晓。大家都知道晴雯手艺好,袭人却到处求人帮忙做贾宝玉的衣饰,并说明她忙不过来。从薛宝钗说史湘云的事就可以肯定,这些事就是让传出去的。所谓的袭人告状,不是用嘴说的,而是用行动——手艺那么好的晴雯,拿着怡红院的月钱却不为贾宝玉做穿戴。晴雯与多姑娘放在一起说,大概是说晴雯的女红是给钱才做的,都给别人做,赚小费去了——到了怡红院,不给小费也不做了。女红绣艺高低确实需要天分,好坏也是能看出来的,仅说女红这件事,贾宝玉就像多混虫一样,晴雯自认瞒得妥当,而晴雯的女红,大头也是卖给王熙凤和贾琏了。
这样的丫鬟或者放到现在是工作人员,本职工作不做,推三阻四,却不停地接外单,王夫人包括贾母,怎么可能留她?别说上下五千年了,就是再过五千年,有什么理由认为晴雯是一个称职的工作人员呢?允许做兼职,难道不是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后吗?逐出并不认为是过,死了确实令人可惜,如此而已。家庭主妇除外,到现在也没人给家庭主妇计算月薪,他们既然按终生承包制算,除了生孩子,也就不计算工作量了。
贾宝玉管茗烟但是纵容晴雯,他从一开始就是不喜欢甚至厌烦晴雯的,所以他亲自开口要赶走的丫鬟就是晴雯。死了之后做首诗跟跑出去祭奠金钏是一样的行为,都是因为这死亡跟他相关,心存愧疚,并不是多么爱惜爱护之意。晴雯不识字,难道死了之后就能看懂《芙蓉诔》了吗?猫哭耗子。
晴雯就是被纵容却不允许、没教导她明白的人,几乎包括了贾府所有中用的大丫鬟。小红是明白的,她说“千里搭凉棚,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是林之孝教她的要考虑长远。与之相对的,麝月回避了,是因为她被认为可以留下。贾宝玉也提过麝月的娘,麝月与小红的家庭出身相仿。
在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贾府,外来者要想留得长远,要么是袭人、麝月这样的,跟自己服务的主子发生深层关系,努力成为赵姨娘、尤氏、贾母;要么就是小红那样的,留有退路,以后成为周瑞家那样的主管嬷嬷;要么就是林黛玉、薛宝钗那样的,有主权者托底;要么就像茜雪、迎春、探春一样,到时候了就出嫁,或者就是鸳鸯、惜春,起誓一生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