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受困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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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悉飕,偶有野物时隐时现的悲鸣响彻,远处扎莫山上皑皑白雪在漆黑的夜里倾覆山顶,仿若隔世的神圣虔诚。
“噶耶!”
“瓦耶!”
远处林子里传来急促呼救的鹄巴声,很快就有一小队巡夜的卫兵进入了树林,紧接着一阵野兽的悲鸣声传来,许多人抬着一头硕大的野鹿欢呼着奔出。
这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到莫锦的心绪,她摇了摇手中的团扇,转身欲入身后的帐篷。
“团扇,团扇,美人病来遮面。玉颜憔悴三年,谁复商量管弦。弦管,弦管,春草昭阳路断。”生涩的发音蓦然在身后响起,阻断了莫锦抬起的脚步,她不动声色的静立在帐篷前,微弱的灯光为她镀上一层暖黄色的光晕,手中的白绢地绣梅花漆柄团扇上若隐若现的金线折射在她沉静无波的眼眸中,不起微澜。
“赞王带领族人困守一方,没想到竟还能熟读大昱诗词,熟悉大昱文化,实在令小女佩服!”言下之意,尔等草莽异族竟也痴心妄想觊觎大昱之风,实在可笑。
当然,这并不能表现在脸上。
莫锦深吸一口气,转身朝面前高大的男人屈膝行礼,姿态优美如行云流水,宽袖窄腰的月白长裙未饰一物,越发衬得少女出尘脱俗。
“男人欲伸手虚扶,只是还未近前,莫锦已早一步站直了身子并自然的后退一步。
男人觑到莫锦的防备,哈哈一笑,并不以为意,只接下了莫锦的话,道:“大昱景盛物美,本王与吾鹄迪全族人都神往已久,自然求知若渴。”
莫锦掩下眼中的讥诮,每日都要这样装模作样的来上一回,竟也不知道厌倦的么?
莫锦按下心中无奈,只右手用大拇指并食指和中指转动着手中的扇柄,臻首微低,巴掌大的小脸儿线条柔美优雅,嘴角上扬弯起微不可见的细小弧度。
“只是赞王大约学习大昱文化有些囫囵吞枣,您这首《转应曲》讲的是宫中女子失宠于帝王的幽怨之词,小女并非宫中女子,且如今身陷于此,实在与这首《转应曲》所述不符。”
鹄迪赞王低头佯装沉思了一瞬,微微颔首,只是这沉思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无妨,本也是为莫姑娘逗个趣儿,只是本王最近看你郁郁不乐,想着逗你一笑,没想到竟然失算了,哈哈。”
莫锦:“……”
“姑娘不请我进去坐坐?”鹄迪赞王宇文翰看着莫锦一脸的怒容,赶紧指着帐篷,率先走了进去。
莫锦忍不住扶额,不请自入说的就是你吧?
宇文翰并没有注意到莫锦无奈的愤怒,他自顾自地找了一处靠近毡桌的地方跪坐而下,抬手招了招,让莫锦坐在他对面。
莫锦也不说话,从善如流的坐下,顺手把手中的团扇搁在了毡桌一角,并用素白的手抚了抚裙角。
宇文翰一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莫锦,他虽自幼生长于草原,和族人一起经受寒暑冬霜,但却不若其他草原人粗犷豪迈,他竟生得出奇的清秀隽美,安静的时候,你只以为这是江南山水养育出的男子。
“啧啧,中原的女子果然带劲儿,这一抬手,一投足,不知道比我们草原那些野婆娘好看了几倍!”果然,还是安静的时候更讨喜。
莫锦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如平常一般净了手,泡了一碗最简单的茶水,推到鹄迪赞王面前,然后又给自己泡了一碗,低头掩袖轻抿了一口。
宇文翰早已习惯了莫锦的沉默,也不放在心上,一把抓过那原本被莫锦放在毡桌一角的团扇,前后看了看,眯起了眼睛,眼神狡邪。
“若本王猜得不错,你这扇子用的是双面绣法,以红、粉、赭,黑等七种颜色,并加入多种间色丝线绣成,梅花如生,入骨清奇。本王说的可对?”宇文翰托着茶碗停在唇边,一脸的快来夸我,快来夸我。
莫锦端着茶碗的手一顿,忍不住摸了摸眉心,挑眉如他所愿道:“本以为赞王熟读大昱诗书,不曾想连大昱的女红都这般精通,难得。”
鹄迪族地处漠北草原,环境恶劣,族人世代逐水草而居,畜牧为主,靠天而生,这里的人大多思想简单,冥古不化,能够好好活下去已是不易,更枉论学习汉文化了。
但自从宇文翰即位后,他以一己之力收复四分五裂的草原各部,打破以往历代首领不事农桑,排斥汉文的规定,将族人扎根于莫尔拉夫河畔,畜牧和农桑共存,极大的改善了族人的生存环境。
最重要的是,宇文翰大力鼓励学习中原文化,模仿中原建立私塾,教育后人,对草原人的影响极大。
他自己的王帐里甚至有专门的书室,里面的藏书量绝不亚于大昱的任何一位大儒。
莫锦想到这两个月来的所看所听,已然断定面前这位年轻王爷的野心绝不仅仅局限于草原,他所图甚大。
宇文翰听到了想听的话,一抬手,一仰头,一口喝干了碗中的茶水,邪魅一笑,“我的本领,莫姑娘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呢!”
莫锦收回思绪,假装没有听出他的言外之意,端起毡桌上的茶碗,低头吹了吹悬浮的茶叶,小饮一口,姿态极其优美,说出的话一如往昔平淡柔和,但听在人耳里,却感到那暗藏的冷意犹如千年寒冰:“天色已晚,赞王还请回去好好歇息!”
宇文翰眨眨眼睛,在心里默默抽了自己两个大嘴巴子,又惹美人儿生气了!
他咳了咳,抬眼假装看了看帐篷外的天色,一脸严肃:“嗯,时候不早,本王也是该回去了,莫姑娘也好好休息!”
说完,背着手走了出去。
直到脚步声渐行渐远,莫锦恼怒的神色终于缓了缓,跌倒在了床上。
被掳到鹄迪部落已经两月有余,宇文翰此人从一开始的兵戈相向,到如今的和平共处。
莫锦每一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她日日强打精神与宇文翰斡旋,却又总是在夜深人静时恨不得枕戈待旦。
两个月前宇文翰带领一队人马将她团团围困时,她是抱了必死的决心的。
边疆漫天的尘土飞扬,她鬓发凌乱,仰头只睁着一双倔强狠厉的大眼睛瞪着马上狂笑的人,尽管面色苍白,但横在白皙脖颈间握着金簪的手却纹丝不动。
那金簪已隐隐刺破雪白的肌肤,鲜红的血液流下来浸染了衣领,平白为这小女子增添了几分凄美绝艳。
她十六年的人生里,从未遇到过那样的局面,绝望悲愤痛苦决绝。
马蹄踏踏,头马上清秀的男人大笑着弯腰俯视她,“没想到,大昱的女子竟还有这般硬气的,不输我草原女儿,哈哈,你便随我一起回草原吧。”
紧接着,她就被带进了这座帐篷。
宇文翰每天都要来看看她,最初是以一种戏谑的姿态。
后来就开始偶尔逗弄她一下,看着她生气了,他就仿佛很愉悦的样子。
再后来,两个人偶尔也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只是,尽管日子与一开始相比好过了许多,但莫锦紧绷的心神一刻也不曾放下,她不知道鹄迪赞王是真的想要保她平安,还是仅仅只是把她当成一件稀罕玩意儿放在身边。
若是前一种还好说,倘若是后一种……莫锦忍不住握紧了双手。
必须要离开这里回到大昱!
尽管在那里她依旧无依无靠,但好在那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总好过在这异族提心吊胆!
更何况,大仇未报,未敢言死!
想到这里,莫锦摸了摸枕下的金簪,缓缓合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