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照片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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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闪过,向左转身,左手缚住了他的左手腕,右手从他手臂下穿过,做了一个反关节动作。
他自然地抬起左膝侧踢过来,或者左转身还一记摆拳。但他抬起了腿。
我身体后翻并高举右膝正好击中了他的裆部。
“你在使泰拳,还用了禁术!”他痛苦地咆哮道,差点让刚刚爬起来的我笑掉牙齿。
他看起来太可爱了,杀人的时候戴玛瑙戒子,戴皮手套,就像一个不禁逗的孩子一样和我计较招数,他以为他是新一代武林盟主吗。
我高高地跃起,双肘用力抱在一起,将全身的气力都集中于肘顶,看起来就像要用尽全力攻击他的脑部。
他猛进一步,挥拳朝我的肋部击来,就在即将击中我的一瞬间,我突然转体侧倒,收紧腰腹,左膝再一次顶在他的裆部上。
当他踉跄倒地的瞬间,我锁扣住他的左脚腕,作势要封死他的腰,却用尽全力踹在刚刚击中的同一个部位。
我能听到像闪亮的冰块在盛满威士忌的酒杯里融化的声音。
他会永远恨我的,比死还难过的那种恨。他痛晕了过去。
我在地上坐了大概五分钟,体会着呼吸带给我的难过,我能感觉到今晚只是走向死亡线上的一小脚刹车。
我将身子擦洗干净,用清水淋过伤口,将他们弄醒来又打晕,打晕之后再弄醒,重复了不下三回,我估计他们都烦了。
但我始终都没能问出想要的结果,他们也像我一样中了圈套似的感到很痛苦。
最后我取走了那枚玛瑙戒子和夜光手表。手表不赖,盘底的花纹和编号雕刻仔细,限量版,但走时不太准,比客房的时间差了超过五分钟。
看上去每一块手表都有自己的时间,它们只是计量自己的工具而已,和这些打手一样自以为是,但今晚注定是他们倒霉。
我下楼找了一家就近的酒吧,连喝了三杯血腥玛丽,我的牙龈一直在流血,鼻腔里的血丝不停地倒流进嗓子里。
在一个这样的夜晚,喝这个再合适不过了。
旁边一位女士看着我喝酒的样子,就像看见一匹站着拉屎的独角兽。
我舔着嘴唇问她说,是不是我看起来像在舔着自己的大腿肉。
她拼命地转过身子去,却用她勾人的模样随口说了句真讨厌。
我没有再理她,而是拿起吧台的电话拨通了钟警官的电话,我对着电话里吼道:“南亚酒店301号房间,有三个赤裸的老男人玩过了头,他们看起来在玩咬脚趾的游戏,也有可能在玩弹弹珠,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你很危险。”她说话的声音亢奋,好像是我恰好把她从中年的寂寞中救了出来,她大声地对我说,“你大概需要些帮助。”
“你才需要帮助。你是个痛苦的女人。”
我痛快地挂断电话离开,顺便给旁边的女人买了单,不管那个女人会用怎样的心情回忆我,就算把我当做一个变态也无所谓。
我随便找了块被海浪冲洗过的沙滩过了一晚。头枕着还没有凉透的沙堆,海浪拍打堤岸,就像从四面传来叶苏儿脱掉衣裳时那声毫无来由的叹息声。
我想念叶苏儿,每当想起她都会觉得很快乐。
但唯独今晚,只要想起她,就像会看见星星一颗一颗坠入海里。
酒吧开了门,时间却才过中午。
老板是位老实的中年人,在吧台后面无聊地擦着酒杯,一句话没说,连我进门的时候都没有想起和我打招呼。
李国华带着英国人惯有的惆怅跑来见我,还戴着那副眼睛,额头上晒得通红,头发剪短之后显得毫无气力,鼻子看起来略高了些,我敢说再迟一个月见面就认不出来了。
久别后的相见让我俩都试图在脸上挤出丁点笑容什么的,但我们都没能得逞。
他点了一杯咖啡,而我点了一杯高度葡萄酒加冰,装在没有标签的瓶子里的那种,度数是真的,不能说是假酒,喝了两口就感到喉咙灼痛。我说我的车丢了,他说那就放心了。
天气越来越热,李国华边喝咖啡边解开胸前的扣子,露出就像台阶一样凹凸不平的胸骨和一块皱巴巴的胸大肌。你越来越像俄国人了,我说。
他努力回忆着我说的话,似乎想起来在哪儿听过。
“十个女人里你已经见到了两个。”他说道。
“他们都是那种一见就令人回味无穷的女人。”
“那你最好看看这些。”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个黄皮纸信封,里面装着厚厚的一沓照片,十五吋宽窄的样子,照片里的内容多得连相片都装不下了。
“看起来不用再去找她们了,她们全在这里了。”他补充道,
女人的头发,断掉的手臂,白色或者粉色居家长裙子,和绿头苍蝇看起来极其相似的脸,已经干涸的像石膏粉一样的血迹,插在高高隆起的血污里的水果刀,一些用来装饰相片的脏兮兮的地板和床铺,警察在上面做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定位标记。
有些是用粉笔,有些是用黄色的小纸牌,然而这些都无法让这群女人想到她们曾经尽力打扮的世界还有如此令人费解的场面。
只有其中一个女人让我感到好奇,她安详地躺在一片片老黄色仿古瓷砖上,砖缝里填充了一些银光闪闪的颜料,和她头发的颜色有几分相近,她双手用力拢着一盆刚刚开花不久的月季花蕾儿在胸前,一共三朵,水红色,处在一旦忘了浇水就会凋萎的成长期。
腹部插着一把短把三椎刀,刀柄是黑色的,乍一看就像一把用来给盆栽松土的工兵小铲子。
“中俄混血,定居珠海,父亲是广东人,在珠海经营一家小型船舶厂,生意萧条,正准备退休。”李国华看我盯着照片看了许久,在一旁介绍道。
我没有说什么,将杯中的酒喝完后又要了一杯。老板是个老实人,他用另一只酒杯盛了酒,水位还是那么高,但只加了上次一半的冰块。
“她和凶手认识。他们甚至进行过短暂的交谈,例如我想你之类的好听的话,直到凶手掏出刀来她还沉浸在梦里。也许.....”
“也许什么?”
“也许毛瑟也没想到!”
“你要不当过警察,要不在牢里蹲过不下十年。”
他用一只眼睛眨了眨,另一只眼睛依然盯着我,看起来像是被我的想法吓住了。
我看着他向后躺在椅背上,朝脸上挤出了一丝勉强得像哭的笑容,就像一颗酸柠檬被挤过无数次后侥幸掉下来的最后一滴。
我握着酒杯的手悄悄地放松下来,手指不停地敲击着摆在桌面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的相片,为不再需要盯着它们看感到高兴。
被杀的人往往觉得事情太过简单,追查者却只能从千万种可能中挑选其中一种。
老板朝我走了过来,问我还要不要添一杯。我盯着老板托盘底下那只手掌,它被一块白布挡住了,我无法知道它的大小,无法确认它是否接受过射击训练,保不准它的食指就搭在一个被磨蹭得发亮的扳机上,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点力将子弹塞进我的脑门里,他正用手对着我的头。
我盯着他的另一只手看,它就垂在身侧,白胖胖的,只适合拿块丝绸或者棉布擦玻璃的那种白,但谁都想不到它会干什么。
“如果你能将盘子递到另一只手里,我会更乐意一些。”
他照做了,但看起来非常费力,就像将一座山从江的这边移到另一边,像盯着疯子一样盯着我看。
我从裤兜里拿出两张被我揉得发皱的百元现钞,抽了其中一张放进他的托盘里,想了想,所幸将剩下那张也递给了他。两杯酒加冰?他问我。
不,只要冰块,我指了指我血流不止的大腿。
经过昨夜的事,你大概觉得每个人都想杀你了,李国华悻悻地说,接着将一张卷起了一只角的纸片递给我,我胡乱地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一个人名和一串电话号码。
他的介绍很简单,说他是个好警察。
我没有理会他话中的意思,或许是指他的办案能力,或许是指他为人不错,充满正义感,或许是指他没有在办案时乘机将不良少年兜里的钱全部掏走,或者是指他在办案时很少开枪。
然而,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只要还在中国,等到警察掏出手枪,任何人都无法战胜他们。
一个好名声和一个好警察怎么听都不是那么般配,我更喜欢好警察。
李国华走前试图给我留下一些钱,他把我当成了一个穷光蛋。我头一次感受到英国气质在我俩的交往中起了作用,我拒绝了。
老板站在柜台后面望着我俩,目送我一瘸一拐地走出门外。我的嘴角烂了,额头上被拳头撕裂的痕迹还在,左眉骨结着紫色的痂。但这都是前夜的事了,一旦走进太阳底下就会好起来。
我半年前也拥有一家生意兴隆的酒吧,我朝他挥了挥手,认真地说。
他低头装着在吧台后面摸索着什么,宁愿从犄角旮旯找灰尘也不愿相信我说的鬼话。
我迈出大门,阳光迎面而来,虽然它照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灼热,但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它从我的身体里穿过,喜欢它带给这个世界的快乐和温度,喜欢与它睁眼就能相见的简单。
我头一次注意到那么多花朵开在马路中央,有蓝花楹,红杜鹃,郁金香和紫荆花,数不胜数。
我为我以前的粗心感到难过,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好好地望向街头了。
李国华启动汽车,在马路中央掉了个头,一直向西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