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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曼妮和毛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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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新月酒吧,将黄昏中最后一缕光线格挡在厚实的木门外面。

我朝着生意冷落的房厅中望了一眼,选了一个昏暗的角落坐了下来。酒保为我端来一杯没有兑水的高度葡萄酒。

我望着窗外。

街上的灯光渐渐点亮,马路上的车灯也依稀多了起来,行人在酷暑消退的暮色中匆匆忙忙地路过我的眼前。

当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当霓虹灯光取代阳光的作用跃上夜空,我已经喝下了两杯干烈而又醇厚的干邑葡萄酒。

我的眼里升起酒醉的迷雾。

你可能早就一无所有,也可能一夜暴富,只要你还能在伶仃大醉之后的清晨中醒转,你就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一点,在深圳这样的城市里,无论如何都得走下去,尽管你弄不清楚正往着哪个极端靠近。

我没有任何选择,我必须走下去,特别像我这样的人。

将昂贵的纯正葡萄酒低价卖予和我具有相同嗜好的酒鬼只是我心里偶然兴起的恶作剧。

我经营着散落在深圳街角里十个大大小小的酒吧,都铺着油脂色松木地板,墙壁刷成酱紫色,房顶上架着圆形滚木,灯光灰暗,吧台和大厅隔断处种满四季的鲜花。

这让我能找到残留在脑颅内的一丁点对于童年时的居所无法证实的印象。

时日愈久,我在酒吧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渐渐习惯了与一群因为“留恋生活”所以顾不上回家的男男女女卷起舌头道晚安。

我们似乎都能在这个黑得发窘的环境里找到解除忧愁的办法—付出时间或者金钱带给人的快感,不胜酒力后的迟钝与健忘,总能缓解一些无法捉摸的痛苦。

我从来都不会依靠酒吧挣钱,虽然酒鬼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得手的钱。

酒吧的运营更雷同于我的一种暗自的挥霍,我带着快慰的心情将大把的钞票扔回到酒吧圆鼓鼓的酒瓶子里。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从昏暗的灯光下看着一张张迷醉的脸,这就是我舍得用最好的基酒调最便宜的鸡尾酒的原因。

我又是一个手持“般若的面具”的人,我偶尔做些洗钱的勾当,数目不菲,我把这些酒吧房子变成了一个“让人看不透的魔法盒”。

仅有一次,我以为被人盯上了,后来才发现,我不过是被人看成了一位手段低劣的假酒贩子。

他点了同一种威士忌,接着从腋下拿出五瓶不知来处的酒样,他抬起手臂,用一根刚硬的食指顶着我的胸口,尽力瞪着眼睛,看着那个杯子说,其它酒的味道几乎一模一样,只有它,孤零零的,像是一只阿沙瓦犬。

我将他热乎乎的嘴巴推离开我,没好气地朝他吐气,翻白眼。

用杀死一条狗的能耐将他赶了出去,并对他说,他是一个吃惯了狗肉罐子的人,但看起来还没吃到过狗肉。

大家都叫他乔。他看起来很生气,在对待酒这件事上,他是一个纯粹的酒鬼。

夜色浓烈,酒吧里的顾客越来越多。

旋转的镭射灯球和四处吵闹的谈笑声钻进我的大脑,和那些过去不久的遭遇扰乱着我的情绪,幸亏曼妮轻巧地来到我的身旁。

她个子高挑,五官清秀,具有东北女人特有的粗犷性格,和白嫩的皮肤一样,都能在嘈杂的空气中为我带来清新的呼吸。

她穿束胸吊带,低腰麻布灯笼裤,嘴唇上抹了哑光红色口红。

她支着脖子,一枚五星形状的金色耳坠在发丛中闪烁光亮,她正用一双兴高采烈的眼睛从灰褐色刘海里望着我,

“然而今晚,你得开车送我回家。”她说。

我将她面前的酒杯拉到我的一侧。

“看起来你还在为中午的老头儿感到心烦。”她耸了耸鼻子。

“是的,如果他能听我的,压上最后50块就好了。但看上去他没有,不然他一定会给我打来电话,像庆祝人生中最后一个生日那样高兴。”

“你大概喝多了。我都不知道你说的谁,我以为你只是在电话里和我开个玩笑。”曼妮伸出手拍了拍我的手背,将那杯酒重新握在手里,她挑眉望着我。“今天是我的生日。”

“毛瑟去哪里了?”

“在书房里喝酒,整理读不完的文件,有时对着电话里的某个客户发火。他今天心情不太好,正为某些事有些恼火。是不是和你有关?”曼妮皱了皱眉头,低下眼睛望着酒杯,她大概和我一样,看着酒吧的镭射灯光投影在我俩酒杯的中央,不停地打着转。

我举起酒杯和她碰在一起。为过去,也为明天干杯,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低低地说。她深深地望了我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我们开始不停地喝酒,和一群陌生人跳舞,踩着旋律扭动身体,用充满烟煴的目光注视着迷离的灯光。

我在偶然的一瞬似乎看到音乐也带着蓝色的波纹朝着四周扩散,一波一波,将我和曼妮淹没其中。

不知过去多少时候,她突然伏低在我的耳旁。似乎是酒精的麻醉起了些坏作用,她开始在我的肩头哭泣。

“伤心大概是为了什么?”就算我刻意保持彼此间的距离,女人特有的香水味道依然浸润着我的鼻孔,我被她的异常举动挑起了一丝担心和慌张。

“为了无法离开。”

“留住自己才需要理由。”

“这才是个伤心的理由。”

“你不会离开毛瑟的,对吗?”

“我想毛瑟并不需要我。”

“毛瑟是个出色的律师,我承认他有些呆板,但生活下面埋藏着值得你去隐忍的东西,例如爱情。”

“都是骗人的把戏。爱情只能给一个开始,但绝不能成为继续生活的理由,有时还会成为背叛的借口。”

“你应该回到他的身边去,这样对你更好些,特别是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我及时制止曼妮说下去,我能感觉到她在酝酿着什么,每个醉酒的女人都会这样,尤其是在她正为一些琐事苦恼的时候。

我搂着她的腰慢慢地走出舞池,走向门口。

“能借宿一晚吗?”

“你不能这样,我们只是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和毛瑟也是。”

她还想对我说些什么,因为我的沉默,我们之间的对话再也没有继续下去。我牵着她的手走出酒吧。

沉闷的夜风从车窗里吹了进来,吹动着曼妮的长发。她仰躺在福特轿车的座位上,头靠着我的肩膀睡着了。

我小心驱车驶上一条笔直的街道,路过一个又一个灯火亮丽的街口。照在她脸上的灯光,在我的余光里不停地闪没。

等我将她扶进坐落在香蜜湖畔的居所时,已是九点时分。我刚刚站到门前,毛瑟正站在房门的光影中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俩。

我苦笑着朝他点了点头,轻轻地扶着曼妮在沙发上躺下。我蹑手蹑脚地跟随他走入书房。成堆成堆的书籍和案宗散落在书桌的四周,这让书房里本就昏暗的灯光更显黯淡。我闻着空气中浓烈的烟酒味一阵头疼。

“我想我们得谈谈。”我说。

“那只巴西獒犬是我的最爱。”他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牛皮质地的沙发,就像抚摸着另外一只巴西獒犬。另一只手递给我一杯酒。

他宽大的下巴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大概有十来厘米,疤痕光滑,像被太阳蒸得发青光的水泥小道,直达下颚的软皮底部。额头的川字纹很深,动怒的时候和撅起的上嘴唇一样令人印象深刻,会让你突然想到一只突然撅起的泼猴屁股。

他穿着一套律师惯有的铁灰色睡衣,扣子扣得很整齐,眼里闪着谨慎的光芒。他在业界是出了名的强横得不得了的家伙,所以我们叫他“毛瑟”。

“我说毛瑟,生命就是一阵剧痛而已。”我将杯中的酒倒进烟灰缸里,重新斟上满满的凉白开,借着房间阴暗的灯光点燃一支香烟。

我望着一只从他袖子里钻了出来的蝴蝶刺青。

“它是一条凶猛的狗。”

“再凶猛的狗也不过是一条狗。”我点了点头,随手拿起书桌旁一本名字叫作《朗读者》的书翻了起来。

白色的硬质封皮上赫然写着德国作家哈德.施林克的名字。

我看着密密麻麻的印刷字体就像一群苍蝇叮着一块腐肉,毫无兴致地将它放回原处。

办公桌旁边摆满了法律文书和一摞一摞杂乱的废纸,上面还随意地摆放着几只红屁股印章。

一盒血块一样的印泥敞开着,发着刺鼻的蓖麻油脂味。

一盆有小男孩脑袋大小的仙人球被搬到离桌子很远的角落,就在他的置衣架旁边。

我略微转过身子,翘起一条腿坐着,朝着那个方向出神。

“你送的仙人球粗鲁地扎中了曼妮的屁股,就在这桌子上,全是血。”他朝角落欠了欠身子,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好将粘着的酒液收拾得一干二净。

“我们他妈的被警察盯上了。你却跟我提针扎屁股的游戏。信鸽被杀,钱庄被洗,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到的事。说不定明天就是我俩的死期。”

“我们要格外小心些,但小心并不能代替我们完成每一件事情,你更小心的目的只是为了付出更小的代价。你出生在道上,你比任何人都懂得这个道理。”

“那么,还有哪些更值得小心的东西?除了我应该做的每一件事,抛开我身上的持有物,金钱,勇气,运气,或许还包括兴趣。”

“人。敌人,也许说是道上的对手更确切,连同女人都要涵盖在内,也包括我。在你没有弄清楚他们到底需要什么的时候,你说不上真正了解一个人。”

他又咽下一口酒,将酒杯轻轻地放在桌面上,他收回手来交叉在一起,一只大拇指不安分地动了起来。

“还包括一只巴西獒犬。警察冲撞大门之前,它被它软绵绵的东西堵住了耳朵,它连哼都没有哼。所有长着软东西都令人感到费解,你以为他会坚持得很好,但就是在关键时刻开小差。这么说我得收紧我的裤裆了。”

“不是警察。”他停了下来,上身往后靠在沙发上,有些迟疑地看了我一眼,旋即抬头望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古铜色吊灯,“你知道,在警察局找人很容易,连个绿头苍蝇都登记在案,可我没有找到他们。天杀的,我在警察局里找遍了,他们像是被洪水冲进了太平洋里。”

“除了警察会是谁。我们被出卖了.......”我的心突然收紧了起来,我斜着眼睛望着毛瑟的宽下巴,在他喉咙的地方转了又转。

“只是想要拿走想要的东西而已,没有人想着要出卖你。黑道准则不像是法律,它只针对一小部分人展开行动。你被人盯上才显得你更加具有意义。”

他仰起头来,身子却没有动,脖颈处的皮肉纹理在暗光下格外显眼,一圈一圈的,像被刚刚割开的伤口。

“不。我不想成为你说的那样,不想麻烦缠身,我只是一个跑腿的小马仔。我天天都在抱怨深圳该死的热天气持续的时间太长了,容易让人心绪不宁。你大概还能为我做点什么。”

“我的义务只是把钱洗干净,像刚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一样,顺带解决一些小麻烦。你应该给七叔去个电话,但这不是我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他在说到小麻烦的时候略微加重了语气,就像在给我强调什么,或许也只是为了和他表现出的为难的表情能搭上调。

他用力地翘了翘肥厚的上嘴唇,将桌上的电话机推到我的面前,他替我提起话筒。

“他只是老头儿。他大概会嘟着嘴巴朝着话筒呼气,听我把话说完,然后尖着嗓子和我说,小伙子,你做得已经够好了。”我按住了他的手,话筒重新盖在话机上。

“交给我们自己处理。”

“如果是这样,我只能告诉你,错过的东西永远比看到的多。你得打起精神。”

他拉开抽屉,拿出一串笨重的钥匙链,上面扣着一枚金色的钥匙。钥匙个头很小,反射的金光有些晃眼睛。

他将钥匙链丢到了我手中。

“这是什么?”我有些疑惑地望着手中的金钥匙,用两根手指搓弄着它毫无温度的表面。

“如果遇到麻烦。”他干咳了一声,顿了顿,压低嗓音,“我是说那种无法解决的麻烦,记得拿着钥匙去找少校。”

“打手行的大掌柜?保管我所有契约和钱财的铁皮柜?”

“你说话真恶毒,他或许能帮你一次大忙。这只箱子不用再送出去了。里面的现金足够你生活好一阵子。”他朝我点了点头。

从背后拖出一只崭新的牛皮箱子,用脚将箱子推到我的面前。

我伸手抚摸着那口镶着金边的牛皮箱子,抬头不住地打量着他。

他的眼光有些疲惫,还带着躲闪的意味,差点被埋进暗光下的黑眼窝中。

他用夹着烟的手指朝着门外指了指。我疑惑地看着他很久,我以为他有些疲倦了。

在和我短暂的对视之后,他偏过头去。我走到窗户旁边,随手拉开窗帘,望着远处灯光璀璨的夜景发呆,然后转身,踩着自己修长的影子一步一步走出书房。

“你们是朋友的,对吗,你应该好好照顾她!”他并没有向像往常一样将我送出门外的意思,等我走出房门时说道。

沉默了大概一个呼吸,他旋即又说:“你应该少喂她喝酒。”

“你对她好点儿。说不定哪天你会再也见不到她。”我瞟了一眼睡得正香的曼妮,拍了拍手提箱,权当向毛瑟道晚安。

我轻轻地关上大门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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