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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高级特工芬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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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们有必要搞这么神秘吗。”

一个蒙着黑丝布的套头青年左右环视四周,这里是一间小黑屋,各种意义上的。

里面的老人清咳一声,这芬格尔,越来越不像话了,我是不是该换掉他……

“这次又想听什么消息。”

套头的芬格尔挤眉弄眼的整理着他的“装备”,卡住脸了,有点难受。

下次换纸袋会好一点的吧,肯德基外袋就挺不错的,芬格尔想。

“有关路明非啊,等等,我该从哪讲呢。”

“我想知道他近期的计划,你应该了解。”

“近期的事啊,”芬格尔挠着头发,语气渐渐有了正式感。

“狮心会楚子航亲自来和他谈过,新生联谊会那群人也找到了他,话说他们这群人都真敢开条件,直接认老大可还行。”

芬格尔一脸羡慕和怀念,老人用咳声打断他,真怕这不要脸的家伙开始忆往昔峥嵘岁月。

“那他答应了?”

“要我我就答应,”芬格尔翘起二郎腿,“可我不是s级,他的想法我怎么会知道。”

“你知道的。”老人的话有些意味深长,他看着这个曾经卡塞尔最优秀的学生,没有之一,现在却摆烂到了如此程度。

真令人……同情。

“是,我知道,”芬格尔看着老人的目光有些皱眉,他换了一种随意的语气。

“不会同意的,狮心会会长虽然很好,但学院已经不是那个一家独大的卡塞尔了,优秀的学员已经被分成了两波,加入狮心会就意味着和拥有另一波精英学员的学生会对立。”

芬格尔听到老人清微的叹气声,嗤笑着。

“今晚学生会的凯撒已经发来了邀请,在安珀馆会有一场以交谊舞会为借口的招揽。”

“路明非不会去的。”

“不,他会去,但他不会同意凯撒的招揽。”

芬格尔突然转移话题,问。

“看过我发表在守夜人论坛的那封帖子了吗,没看过也没关系,我认为他不会加入任何社团组织。”

“s级的心很大,如果你听过他对奇兰那些人演讲,你就会明白,他将统领的,不是几个精英社员。”

“而是整个卡塞尔,年轻一代!”

谈话结束,屋子里又恢复的死寂的安宁,如同从未有人来过。

阿嚏!

路明非揉了揉鼻子,晚上竟然有点冷,看来要租一件厚点的西服。

他这个人没什么野心的,完全不像某些看起来窝囊内地里满肚子阴谋论的金发败犬想的那样。

拒绝奇兰?那就是一堆崇拜强者的小孩组建的小帮派,如果你真加入了,那群“熊孩子”不定趾高气昂的惹出什么事,但也不能不管,他承诺的就是当这些孩子的“监护人”。

混帮派不可取,解散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多好,单独的个体反而又惹不出什么来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至于楚师兄直接让自己当会长,emm……

又累又要板着脸的,是打游戏它不香还是新番它不好看了,为什么要折磨自己啊喂。

虽然分析过程差了亿点点,但结果意外的没错,只能说,脑补真可怕。(路明非:我也没开引擎?)

路明非整理好领带,晚上混饭的行头就准备好了,最近手头是真的紧,还要养只宠物狗(芬格尔:报名字吧),奖学金都快不够用了。

凯撒兄不愧是大款,听说包场了整个安柏馆,主题是龙虾派对,一个字,豪!

路明非打定主意,一点要和这样的人交朋友,不为什么,就是单纯感觉他们气质独特。

“准备好了吗,老芬,蹭饭去喽!”

两个人模狗样的“精英”就着夜幕来临,踏上了迎战土豪的道路。

安珀馆亮起的灯光绚烂又华丽,这是一座哥特式的别墅,屋顶铺着深红色的瓦片,巨型的落地玻璃窗砸下,尽显主人的奢华。

“所以资本家就该被吊死在路灯下啊,太嫉妒了。”

路明非和芬格尔插科打诨,芬格尔提醒,“你不是也有个诺顿馆吗,那里可比这安柏馆豪华多了。”

“豪华也得有钱才行,家具采暖费地税哪个不要钱,就靠我这几个奖学金,能养活自己都不错了。”

芬格尔很意外,“你很懂哦?”

路明非微笑,那可不,当年他有钱了,也想去体验一下豪华别墅的感觉,结果买到手才知道那各种花钱的门道,吓得“贫穷”的他当周就转卖出去,虽然那以后认识他的朋友都嘲笑他土鳖加守财奴。

“开玩笑,我超懂的好吗。”

一辆皮卡开到了正门口,然后路明非就看到一堆记者或者说“狗仔”们围了过去,镁光灯咔咔的闪耀不停,路明非看着身边的金毛犬吐槽,芬师兄在某些领域也是个“大人物”。

看见那些专业的“工作人员”了吗,都是这位“狗仔之王”的马仔们。

用作遮挡的雨布被学生会那些人猛地揭开,如梦幻般的红色席卷而来,一滴滴露水流下,都是标准形状的玫瑰,把黑漆的夜幕染上炫美的亮红色。

芬格尔深叹一口气,“师弟你排场可真大,没想到凯撒会长这么看重你。”

路明非勤着标准的微笑,“我可不这么认为,玫瑰的花语是爱情,难道这位凯撒会长有什么男言之隐?”

“那就是为他女朋友准备的。”芬格尔做出恍然的样子。

“话说这位第一土豪的女票是谁啊,魅力这么大能迷的土豪哥下如此血本。”

路明非很有兴趣的向狗仔部部长打听。

“一个华裔,陈墨瞳,也叫诺诺。学院里顶级的a级混血种。”

路明非想起来了,这不是绑架他那个红巫女吗,后来摩尼亚赫号回航时,曼斯教授也和他聊过,卡塞尔最有名的“钥匙”,也是来自华夏陈家的,按辈分来讲,应该是陈墨瞳的弟弟。

那是个十几年都长不大的娃娃,他的养母给小家伙起名叫gates(盖茨),那个女人说她也是陈墨瞳的养母。

她们的关系并不好,别人的家事,路明非也不便去打听。

哒,哒,哒。

一个清脆的高跟鞋声从馆内传荡,向这里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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