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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南旧事随风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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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炮医生的这句话,如同一道闪电在我胸膛里炸开。

我一瞬间鼻尖就酸了,眼角不争气的滚出了泪珠。

胡少他们几个应该是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也没对三炮的话有多大反应,而且他们几个平时也跟老黄没什么接触,自然不会像哥们一样有那种复杂和难过的心情。

他们听着我的抽泣声,一个个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我,只是轻轻的拍拭着我的肩膀。

大学这几年,他们几个应该是第一次见我哭。

“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更要好好的活下去才是。”

三炮医生毕竟是成家立业的人了,经历的东西自然也比我们这几个小屁孩要多得多,在我那几个好哥们都不知该怎么安慰我的时候,他倒是开始开导起我了。

“赵飞将,你现在的麻烦,除了要养伤之外,还有要面对黄老头你俩离奇坠楼这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风波。但你只要记住,不管怎样,问心无愧就好。”

当时我整个人完全沉浸在老黄死亡的那种气氛中,对于三炮医生的话一句也没听进去,许久以后每每回想起他的这些话,我总是会感到十分温暖,问心无愧。这也是我后来走上那条不归路后始终不曾改变的初衷。

我醒来后,三炮医生这边就已经联系了市医院的救护车,然后我便被送去了市医院住院疗养。

当时我听胡少说起,早在市医院的救护车来之前,老黄就已经死得透透的了,而三炮医生则早已经带着人把我转送到了校医院,做了一些紧急的救护措施,并坚决不同意在我清醒之前转到市医院。

三炮医生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决定?带着这一个疑问,我在市医院呆了足足四天时间才被允许出院,而在这四天里,除了一些同学和杨泰青,以及我家隔壁的邻居一家来看望过我之外,我就几乎没有听到过其他人的声音,而也几乎是在快出院的前一天,我的喉咙才像之前一样恢复了能正常说话的功能。也就是在这一天,我意外得知了又一个令我至今仍在耿耿于怀的消息——老黄的死因并非坠楼!

这个在我意料之外却又给我一种情理之中感觉的消息,是来自市警察局的两个警察在对我补录口供时告诉我的。

这两个警察,一个叫廖大同,是个标志俊朗的高个子男警官,以他的言谈举止给人的印象,就是那种大公无私,嫉恶如仇的铁面将军。在和我的一番交谈中也尽是一些十分书面化的言语,好几次我都被他那种不近人情、寻根问底的审问方式弄得十分恼怒,甚至要不是另一名警察同志在一旁活跃着气氛,我估计早就朝他劈头盖脸的骂过去了。

相比之下,另一名叫汤晴的女警,那情商和智商就明显就要比大同高多了。所以在补口供的后半段过程中,哥们基本上都是和她交流的,对于廖大同,我直接都不带搭理他的。

而当时听汤晴说,学校报警之后,秉着救人为先的原则,市医院那边以最快的速度派出了救护车,结果到现场后,只拉回了那个老头的尸体,而我却因为校方和校医的坚持暂时被留在了校医院。

“你知道吗,我们和救护车赶到现场后,都下意识地认定是坠楼事件致人死伤。可当救护车把死者运走,我们仔细查看了留在地上的血液,发现血液居然在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急剧的蒸发变干,而且血液上蒸发出的,竟然是一道道肉眼可见的,散发着腥臭气味的黑气!”

说到这儿,汤晴似乎是为了表达她当时那种恐惧的心情,居然双手环抱自己发出一阵轻微的颤抖,配合着她超高的表演天赋和灵动秀气的脸蛋,真的让人感觉那情景十分的恐怖。

可我此时的注意力却不在她的表演上,而是无耻的在她的胸口处来回流连。

也许是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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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色迷迷的眼光太过刺人,汤晴一下子便发现了我那种赤裸裸耍流氓的行为,她怒哼一声,有点不自然的整理了一下衣角,不料这一整理又把哥们眼睛都看直了,这妞儿难道就是那些文献中提到过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美女?

你们可别说哥们没见识,我见过的美女那还是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的!许灵玉就是我平生所见级别很高的美女了,这汤晴居然也是比之不差分毫。

汤晴见我居然越发的“嚣张”了,一张俏脸烙上了恼羞成怒的表情,朝哥们骂道:“再看把你眼珠子抠出来!小流氓!”

我一听不乐意了,这都什么时代了,我就看两眼就成流氓了?况且你又不是光着身子让我看的。“切,你以为我乐意看呐?像你这种胸大无脑的女......”

啪,哥们话还没说完,她忽然一个跳步就抢身到了我面前,我一下子来不及反应,便被她狠狠的踩在了脚上!

“嗷——”

这两天忽然发现哥们居然还有学狼叫的天赋。

她估计是觉得这样还不解恨,伸出一只手便揪住了哥们耳朵,也不知她哪里来那么大力气,我感觉耳朵都要被她给揪下来了似的,我这1米83的个头此时居然被一个丫头片子给治得服服帖帖的,这脸简直丢到姥爷家了!

好在这里现在只有那个廖大同和我们俩,我于是红着脸一边跟她道歉,一边跟着她的步伐转悠着,心里这个憋屈啊!

“哼!小流氓,别以为你是病号姑奶奶我就没法子治你,以后见到姑奶奶可得放尊重点知道吗?”

我一咬牙,可别把小爷揪成了聋子!“那个,姑奶奶,我错了,以后我见着你都主动绕道走好吗?快放手吧,还是说你想跟我过一辈子?”

汤晴一听,撅了撅好看的嘴唇,“没大没小,姑奶奶也是你叫的?以后见着我了,只准喊姐知道吗!还有,过一辈子?嘿嘿,姐我喜欢的可是那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像你这种不成气候的小屁孩,弱不禁风的小白脸,我会......”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是说你再不放手我就要成听力残障人士了,到时候你可就得照顾我一辈子,并不是说喜欢啊,爱啊那个意思!嘶——”

汤晴轻声“啊!”了一声,紧接着飞速的松了手,我眼尖,一下子瞥见她脸颊上的绯红,知道她肯定是为自己刚才那一番“豪言壮语”感到了些许的不好意思。

这次好歹长了个心眼,没有再自讨没趣,而是开始思考起她们和我说的这些诡异的现象。

其实在我被转入市医院的第二天,有个护士就和我说起过在给我换上病号服的时候,连带着将我脖子上那已经被撕扯得快要断裂的红绳给一并取了下来。当时她们不知道哥们这红绳上可是小有来头的,虽然红绳轻轻一抽便断了,但系在上面的一小块白玉就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我记得那个小护士虽然也跟我道了歉,事后却对我那块玉给了个“满是瑕疵,又黑又丑。”的评价。

那玉可是小时候外祖父给我留的,听老妈说还是一块辟邪的宝玉,所以从我有记忆开始就一直把它带在身上,虽然也不知道这么多年它到底辟了些什么邪,但这既是一个护身符,也是一份寄托了长辈祝福和期盼的心意。而且这块玉在我这外行眼里都是那种温润无瑕的感觉,那就不用说有多高级了,可怎么一到这小护士嘴里,居然就变成了黑丑的瑕疵货了?

我想起这茬,便抖出那被我要求小护士小心的存放在一个小塑料袋里的碎玉,当着她们俩的面仔细地辨别了起来。

这玉居然真的变成了黑色!而且还是那种透着一股寒意的,诡异的黑色!

汤晴本来还在奇怪我突然像发神经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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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动,看到我手里的那一堆染着斑驳黑色的碎玉,惊讶的张大了小嘴,“这东西是什么?是你的吗?你是不是用这东西害死了黄子昌?”

估计是她看到我拿出的这东西,联想到了老黄死后留下的血液里那种同样诡异的黑色,所以一下子对哥们发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而廖大同似乎是受到她这种情绪的影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而且大有一副随时准备将哥们制服在地的架势。我见气氛一下子变得有点紧张了,转转眼珠然后从容地把手里的碎玉扔进了垃圾桶里,然后转身说道:“哎呀,我就说地摊上真的东西十不存一,你们看,我之前买的黑珍珠居然是假的!亏那老板还信誓旦旦的说‘出来混那讲的就是一个信字',他大爷的骗人都不带脸红的!幸好只花了几十块钱。”

说到骗人那两个字眼,我心虚的瞅了瞅他俩现在的神色,廖大同还好,依然是那副冷冷的样子,无非就是对哥们这种喜欢捡漏的行为表现出了些许不屑,反观汤晴,这妞儿若有所思地瞅着哥们,把我心里瞅得直冒凉气,你说她为啥就不是那种胸大无脑的主儿呢?

“看不出来你这一脸酸腐气息的小白脸,居然还会去淘那些稀罕玩意儿。”

本来还以为她会有什么“高明的见解”,哪想到整半天就被这么一句不知所谓的给打发了。

看来我得收回前言,这妞儿也是一个实打实的胸大无脑。

后来她俩问了一些诸如我最近的精神状态,老黄最近的精神状态等等之类在我看来毫无营养的问题,我有一搭没一搭的敷衍着,现在比起在这里回答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我更急着去弄清楚在老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及......那天我昏过去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也许是觉得从我身上再也得不到更有价值的线索,他俩道一声打扰后便说要回警局去。病房里只留下哥们一个人,又盯着垃圾桶发了几分钟呆后,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心里已经决定等明天出院之后一定要把老黄留给我的这些谜底一个个揭开!

我拿出手机,翻找了一下通讯录,找到杨泰青这小子的号码后打了过去......

第二天泰青早早的就来医院接我,我一边换上让他带来的衣服,一边收拾那套满是泥渍和血渍的衣服时,忽然发现上衣内兜里塞着一本被卷起来泛黄的书,随意的翻开看了看,发现这本用麻线装订起来的书,从封面到内里,居然一个文字和符号都没有,完完全全的是一本装订在一起的白纸。

我脑海里反复的思考和回忆,却完全没有关于这本书的印象,于是撇撇嘴从衣服里抽出来就给扔进了垃圾桶。

一旁的泰青看到我的举动,居然摇摇头批评起了我。

“亏你还是个读书人,对于书籍居然一点儿都不爱护。”

我摆摆手,指着那个垃圾桶说,“那上面就是一堆白纸,你还指望着能从中看出花来啊?别说我了,估计连孔夫子看了都会摇头说没用。”

谁知泰青一听我的话,便生出了份好奇心,走到垃圾桶边上瞅了瞅那本哥们口中的“无字天书”。

“这不是有字嘛,你还胡乱编个借口来骗我,真是的!”

我一听愣了一下,渍?污渍吗?

忽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连忙扔下衣服直奔垃圾桶而去,据当时泰青回忆,哥们那形象就像一条直奔着热腾腾的大便飞奔过去的狗......

我顾不上他那嫌弃的眼光,一把捡出了那本书,果然如泰青这小子所说,直到刚才还全是空白的书,此时封面上的右侧一个角落,隐约显露出了一个“秘”字!而在这个字的位置上,赫然有着一滩水渍。

难道,这本书要浸水后才能看到上面的文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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