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对付匈奴的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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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太小看袁买了。
一个能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隐忍十六年。
一朝爆发,会有多么可怖。
他是见到过那百人之军的,讨董之战中,他们展现出来了无比雄厚的实力。
当袁买离开的时候。
选择前往马邑的袁买,所有人都以为。
即使有那一百士卒,袁买也会很快,就惨死在匈奴人的铁蹄之下。
连围追堵截,都只是象征性的进行。
他们都忽略了一个点。
隐忍多年,能够养出那等强兵,更有两大无双猛将的强人。
去马邑,就真的只是去送死吗?
若是说,袁买还有其他的手段呢……
鬼方。
这可是威名赫赫,比起眼前这只南匈奴人,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的北匈奴精锐。
远遁漠北的他们。
每一次出现在大汉边疆,总是会杀的尸山血海。
南匈奴就足够可怖。
辛评甚至不敢想象。
覆灭了鬼方部的袁买,现在又是多么强大。
当那狼性侵略的目光,再次凝聚在辛评的身上。
他毫不犹豫的抱拳说道。
“北方大战,只要右大将能够灭了袁买,必然在匈奴之中,拥有更高的地位。”
“会有更多的匈奴勇士,来投奔于您。”
辛评的话让冰冷的目光,化为了熔浆般的炽热。
连鬼方千人部都被杀灭。
他只要杀了袁买。
就能够一举三得。
名声,财富,勇士。
“图尔斯,去召集两千勇士,准备我们最鲜亮的铠甲。”
“去将那些违背了昆仑神旨意的两脚羊,全部进献!”
……
马邑。
正襟危坐的十几人,感受到那冰寒的目光,透体穿心。
都不敢直视。
他们不敢想象,眼前这个如此年轻的少年。
为什么身上会有如狼似虎,气吞天下的霸气。
袁买满意的一笑。
数年隐忍,一朝戎马。
袁买完全释放出来了自己的野性。
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
只要是一个汉人。
无不痛恨北方的异族。
他们带来的鲜血和灾难,无数次让这片大地,堕入永暗。
袁买更加清楚,这些匈奴的后人,演变的无数民族。
那真是永恒的悲痛。
对待异族,他的心中,不会有任何的怜悯。
他要带着绝强的霸道,将异族彻底覆灭。
一个多月的成长,这种霸道已经埋葬在袁买的身上。
即使是这些来自雁门各县的将领,都心惊肉跳。
“这威势,不知比起奉先如何?”
……
“将军,南匈奴蛰伏了数百年,这一次发难,我们已经战斗了太久。”
“将军此战,是真的要赶走所有匈奴人吗?”
他们在害怕。
荒凉的边地,渴望一个狼王的出现,已经太久。
害怕袁买的昙花一现,就要离开。
彪悍的并州人,血性刚烈。
他们同样是北方的狼族。
穿着破旧的铠甲。
流着血泪。
已经等待了太久。
他们无法再等到下一个狼王的出现。
当知道北方有一只强军,能够大败鬼方的那一刻。
雁北四县。
所有还在抵抗的狼骑,都不约而同的派遣了将领,拜见袁买。
他们要见证北方这位强者。
是否可以成为新王登基。
要请这位狼王,带他们走出血色泥潭。
袁买大笑了一声,朝着大帐外走去。
“哈哈!”
“诸位,可有兴趣随本将一起,见证一个大败匈奴人的利器。”
众将惊疑。
匈奴人的凶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
饮风宿露。
比并州狼骑,更多了几分凶残和贪婪的嗜血。
无尽的草原,就是匈奴人的主场。
匈奴以杀戮为耕作,古来唯见白骨黄沙田。
强如汉高,亦有千古之耻。
强如汉武,也是数倍,数十倍军兵,举国之战,击退匈奴。
大败匈奴人的利器?
从他们快要到达马邑开始,就是听说了袁买打败鬼方部的惨烈。
王氏堡城战死一千二百人。
袁买本军,战死亦然超过三百。
一千五百人的嗜血疯狂,换掉了一千鬼方匈奴。
马邑城外的英雄碑,让他们肃然起敬。
才会在刚才,那么的担心袁买离开。
强大,冷漠,肃杀,怜悯,仁慈。
袁买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狼王。
只是对袁买所说,这新的杀器,同样保持巨大的惊疑。
这新的狼王,不会是刻意的为了收敛他们,想出的什么歪门邪道吧?
一路上,赵云都有些愤愤不平。
“这些将领,一定会震撼的。”
他已经体验过了新武器的强大,那绝对是划时代的利器。
只要能够完正列装。
袁买官渡之战前覆灭匈奴,组建十万铁骑,绝不再只是空谈。
“是的,他们会成为本将手下的狼,跟随本将,啸动荒漠。”
袁买淡漠笑着,来到了马邑城北部。
如今的这里,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加工厂。
受限于工匠原因,很多东西原本无法制作。
在得到了王氏堡城之中,城中的四个工匠,已经给这个地方,注入了新的活力。
众将疑惑的跟着袁买,来到了城北。
在几个特殊的铺子之外,正有士卒陆续给战马的脚掌,钉上东西。
“这是在做什么?”
“伤害战马?”
众将的目光,顿时变得有些凶狠,触及袁买的时候,坚持不肯退缩。
对于狼骑来说,一只品种优良的战马,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这是他们的伙伴。
这些人,竟然在伤害伙伴。
“你们试试就知道了。”
赵云冷笑了一声,满脸得意。
郭淮几人在旁边都憋着笑。
马蹄铁刚做出来的时候,赵云第一次愤怒朝着袁买大吼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没有骑兵,会愿意见到自己的伙伴被伤害。
众将强忍着怒气,心中已经凉了半截。
如此漠然连伙伴都伤害的存在,真的是他们新的狼王?
正在惊疑之间,赵云已经上了他的宝马。
众将这才看到,赵云的那匹绝世神驹,同样是在脚掌上,钉上了那奇怪的东西。
战马的背上,同样是放着一个背套。
这就是在伤害战马。
强忍着发作,他们上了狼骑牵来的几匹上等战马。
背套上的东西,他们这才知道,有什么作用。
完全稳定在了战马的背上。
北疆将领,都是骑将。
他们很快反应过来。
若是有这种背套,能够将训练一只精锐骑兵,所用的三年,五年时间。
甚至是缩短到一年。
无需熟悉怎么在战马背上掌控身体,更不需要时刻警惕地形变化。
当战马欢快的奔驰在马邑北方。
一身凶狠,冷厉之势。
他们都意识到了,为何袁买会说,这会是一个对付匈奴的大杀器。
荒凉的大地,会带给马蹄巨大的损伤。
那钉上在马蹄上的东西,就像是他们所穿的鞋子。
背套,马蹄钉。
汉人从此,能够骑兵速成。
匈奴人所谓天生就是马背上的战士,也将失去优势。
他们瞪大了眼睛。
神色迫切。
“快,快去拜见。”
“新的狼王。”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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