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风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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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们两人的照片还不止一张,数下大概有六七张都是他们两人的,
秦观棋走到一位工作人员的身边,好奇的问道,
“您好,我想问问那个架子上的照片是干什么的?”
“哦,你说那些照片啊,早年这家书店是一个照相馆,后来老板离世了,他的儿子继承了这家店铺,将其改成了书店,虽然变成了书店,但给情侣拍照的习惯却一直保留了下来,那些照片就是我们书店老板拍的。”
秦观棋转头看向那些照片,接着开口,
“记忆的起点,,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在情侣刚刚确认关系的时候,他们可以来我们书店拍照留念,记忆的起点,就是他们定情那一天,
而且每年的这一天,我们都会无偿给他们提供一次拍照的机会。”
“是么...”
他看着安姐排队登记的背影,口中喃喃说道,
“原来安姐你来这里,是为了找寻你们曾经的记忆吗....”
......
夜幕降临,怀市霓虹璀璨,月光洒下银辉,
河边的栈桥上,这里漆黑一片,没有灯光的照明,两道身影在并排而走,
“所以你怀疑那个家伙觉醒了神力?”
“我不清楚,当我过去的时候怪物已经不见了,而且我的计划也失败了。”
“嗯....没关系,我可以找个机会帮你试探一下他,如果他真的是我前两日看到的那个守陵人,那我也不介意直接杀了他,为我自己扫除一个障碍。”
“可以,那我也就懒得和他接触了,以免被他发现端倪。”
此人顿了顿后,接着道,
“对了,你的事情办完了吗?”
“不仅办完了,而且办的非常好!”
他说完后,从口袋中拿出一颗紫黑色的水晶,
“这个东西能够吸收夜晚的邪神之气,待我将它酝酿到一定程度,我会送给怀市一份大礼!”
此人的眼中闪过一道血芒,瞳孔之中尽是冰冷和寒意,
漆黑的栈桥之上,隐隐能够看到一抹猩红,
......
“来啦,吃饭啦!”
林秋雅一脸笑意的将最后一道菜摆在桌上,
三人纷纷落座,围在了一起,
今天晚上的菜系十分丰富,小龙虾、大闸蟹、海参鲍鱼、鱼肉排骨应有尽有,
“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我们一家人聚在一起好好的吃顿饭,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林姨端起了手中的杯子,她的眼中带着一抹泪光,
筱雨安伸出左手,抓住了对方放在桌子上的右手,笑道,
“林姨,观棋还在您身边呢,以后他会替秦殊陪着您的。”
“对啊,林姨,你还有我,还有安姐。虽然我没有哥哥那么帅,也没有他那么懂事,但我将来也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不会让您失望的。”
“好了,就你们俩会说话,今天我呀,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和你们说。”
林秋雅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带着笑意对着两人说道。
筱雨安微微一笑,道,
“是什么好消息啊?”
“昨天市政府来我们厂里招文员,我很幸运的被他们给选上了,现在我已经不用在厂里工作了,今天就是我在政府里上班的第一天。”
林秋雅的心中带着一股激动,但更多的,却是酸楚,
因为她觉得这是老天爷对她的一种补偿,
如果可以,那她宁愿不要这抹补偿,她宁愿让儿子回到她的身边。
“真的,林姨你太棒了!”
安姐心中大喜,她伸出双手,紧紧的抓住林秋雅的右手,眼中带着一股泪痕,
秦殊的离世,打击最大的莫过于林姨,如果对方接下来的生活能够好一些,幸福一些,她也为她感到高兴,
这也算是老天爷对她的补偿吧。
秦观棋淡淡一笑,这些东西他早就有了猜测,
或许加入守陵人组织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自己家人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就算将来死了,也能够死得安心一些。
数个小时后,晚饭的时间结束,
筱雨安卸下了腰上的围裙,道,
“林姨,今天太晚了,我先回去了,等下次我再来看您。”
“要不然你今晚留下来过夜吧,我把小殊的房间收拾一下。”
“不用麻烦了,谢谢您。”
安姐走到了门旁,穿着自己的鞋子准备离去,
“小安。”
林秋雅拿着抹布出来,她的眼中带着一丝温柔,接着道,
“听林姨的话,今晚留下来过夜吧,正好我也有很多话想和你说。”
“可我...”
筱雨安张了张口,低下了眉头,她的眼中带着一丝犹豫,
但其实她很想答应下来,很想在这里住一晚,
她是一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自己将自己养大,体验了这世间的凉薄和寡情,
直到她遇到了秦殊,对方提着一盏灯走进了她的世界,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和他走下去,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可以给自己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可以在灯光的照耀之下,和他一起写出他们的幸福和美满,
可突然有一天,灯光还在她的世界亮着,提灯的人却消失不见,
她的世界再次充满了迷雾,可由于那盏灯的关系,迷雾无法将她吞没,
他带着她走出了她的世界,为她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可这个世界却忽然失去了另外一个人,
林秋雅牵起了她的手,继续温柔的说着,
“留下来吧,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可以在这里苏醒,可以在这里睡觉,可以在这里生活,你没有必要一个人在外面,小安,林姨知道你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秦殊还活着的话,你也一样会成为我们家里的一份子你明白吗?”
“我...”
筱雨安的眼中带着泪花,她刚想答应下来,身后的房门突然打开,
秦观棋从外面伸出一个脑袋,疑惑的看着两人,
“你们站在门后面干嘛?”
“你个臭小子什么时候出去的?”
林秋雅微微皱眉,质问道。
“哦。我怕安姐她今晚不住着,所以我把她自行车的轮胎给卸了。”
他说完后,把自行车轮胎从门缝中拿进来,
“明天安姐可以先骑我的车去上班,等我把她车子修好之后再给她用。”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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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风雨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