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我就偶尔盗墓 > 狗都不吃

狗都不吃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我就偶尔盗墓!

我们俩的弹弓说起来那可有年头了,是瘸子爷爷给我俩做的,大概**岁的时候做的,老爷子特意做大了几号,所以我们现在用起来也是十分趁手。

弹弓是木制的,黑咕隆咚的,不知道是什么木木料,握手里跟铁坨一样,丢水里都不能完全浮起来,会下沉一段距离,摸着还有些凉,三伏天丢太阳底下晒都晒不热。

始终微凉的弹弓,杜绝了手汗导致的手感不佳,所以我俩弹弓的水平还是挺高的,二十米内打瓶盖,十发九中,四十米打塑料瓶,十发能有八发中。

我们俩不住同一个村,但挨的比较近,只隔着一条小河,过肖家桥之后直走不到百米就到陈集村。

他爷爷住的也是那种青砖红瓦的小平房,他自己随身携带钥匙,直接开门进屋去他的小房间里找东西。

弹弓被放在一个小铁盒里,有些生锈了,弓身附带着一股铁锈味,有点难闻。

为了保证这种木制弹弓的寿命,每次用完皮筋都需要拆下,而且只能用扁皮的,这样接触面大,在保证最大拉力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他断裂的可能。

当时这种想法其实很可笑,后来我知道这玩意压根就不是木头,是某种动物的骨头,至于是什么我就不清楚了。

换上新皮筋之后,我俩便在村子里开启了扫荡模式,回来之前我在同学家的轴承厂里买了十斤次品钢珠,对他们来说是次品,拿来当子弹真的可以极大的增加命中率,比石子要强太多。

我们本打算在田埂两侧和小水渠边上给那些鳝鱼洞做记号的,刚弯腰在一处洞上方插上一支树枝,林淼突然拍了拍我,指着我们刚经过的一个长了一小片杂草的地方。

“你看那儿,瞅着像什么?”

绿油油的杂草长势比地里的稻子还好,都齐腰高了,在那杂草从的一侧突兀的多出一块泥巴,明显要比四周块状的泥土要有规则。

刚经过那地方的时候我也注意到了那坨泥巴,过的时候几乎是贴着走过去的,没觉得那东西有什么特别的。

我问他:“像什么?牛粪?”我是脱口而出的,别说还真就特别像一坨干牛粪。

他眯起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坨泥巴,压根没搭理我,就见他左手摸向腰间吸着钢珠的磁铁,抓下两颗,递给我一颗。

一边调整皮筋一边说:“就按你说的,照着那坨牛屎粑粑打。”

我随没瞧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处于信任还是拉开了皮筋等他信号。

我们俩在朱家台附近打的野兔野鸡比较多,打发默契还是有的,第一种是小声倒数,这种要求齐发,一般拿来打鸟,因为大部分情况机会只有一次,这样可以减少容错率。

第二种就是没时间解释谁发现了什么东西,只来得及指出方向或需要注意的地方,然后跟随第一发现人击打的方向做出快速反应,用来打比较机敏的一类动物,常常弹弓一松就会窜出去很远,分先后击打,首打静态,后打动态,对动态视力和预判由一定要求。

嗖!

林淼的钢珠直直的飞向那坨牛屎,我是一直盯着的在他松皮筋前,那东西窜出一个尖嘴脑袋,侧着看了我一眼,那居然是只野鸡。

野鸡扑棱着翅膀垂直飞了起来,到达一定高度后,滑翔着飞进了田里,大部分野鸡都是这么飞的,在有树杈的地方直接就能站在树上。

在野鸡探头时我就知道这家伙要起飞,但我还是打了一空,

不过也不要紧,过不了一会儿野鸡就会死在田里。

确认了一眼野鸡落入的田地,我们走向了那片杂草丛,都特好奇这家伙为什么不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飞走,非得挨上一下再跑路。

走进一看,那里有个鸡窝,怪不得这野鸡舍不得离开,里面有五颗比鹌鹑蛋大一点的野鸡蛋,但比鹌鹑蛋要圆一点,鸡蛋尖就一点,不仔细看真容易看成一个球,灰褐色,和那野鸡的羽色差不多。

一炮双响中了奖,我下田找野鸡,让陈林淼回家叫上他爷爷来我姥爷家吃饭,陈哥功劳大,今天就让你尝尝你磊子哥的手艺。

我回去的时候,正应了陈林淼的那句话,这么藏还不如给我姥爷直接喝了,我推开门就看见我姥爷抓着酒瓶往嘴里灌,那叫一豪迈,愣神的功夫又灌下去一口。

我手上的鸡都忘了扔,冲上去就抢了酒瓶,破口大骂道:“你自己多大岁数了啊?你数的过来吗?还这么喝,这么喝迟早喝死。”

透过玻璃瓶,五百毫升的酒已经灌下去半瓶了,这老家伙抽烟还知道节制,喝酒完全就没个度。

我姥爷不喝酒的时候是一个很和蔼可亲,有点老顽童性格的小老头,一喝酒就转性,总是神神叨叨说些有的没的,我的名字就是他当时灌下去半碗马尿之后起的。

哪儿会像现在这样,拍着桌子要酒喝,我赶紧跑回房间查看剩余的几瓶酒,还好着老头急着喝,没把酒藏起来。

我把白酒全部装回包里,打算之后让陈林淼带到他家去,给姥爷倒了杯水,又拍了拍他,揉了揉肩锤了捶背。

再怎么说,也是我的长辈,刚才那样说话,他可能只顾着喝没听见,但我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老头一大早估计是去谁家串门去了,提回来的框里装着三五个小西瓜。

这小西瓜皮薄,我一手刀下去劈出一条裂缝,双手一掰,西瓜被我分成两半,我和姥爷一人一半。

我拿着西瓜边吃边去屋外的厨房做饭,是那种土灶台上两口大铁锅的灶,添柴口只有一个,一个锅离着火口近,用来炒菜,另一个稍远一点,用来煮饭蒸饭。

乡下人家都是自己种菜自己吃,只不过最近太阳毒,许多菜都晒蔫了,没法吃,只有从瓦缸里抓了颗腌酸菜,就着野鸡蛋炒了。

不知这野鸡肉就该如此有劲,还是我烧的太柴了,佐料调的味道还可以,实在是难以下咽,嚼不动,全喂给了皮皮。

皮皮是我姥爷养的一条中华田园犬,橙黄橙黄的毛发,个头不算大,耳朵总是耷拉着,特喜人,是个人见了都想上去摸一把。

不过这家伙可不是好惹的的,对不熟的人脾气特大,不咬人,但是凶,呲牙,低吼,抖身。

谁知这家伙闻了闻野味,摇摇头走了向厨房,我还以为他是瞧不起我的手艺,打算自己露一手让我尝尝,我跟着它进了厨房。

皮皮从厨房角落叼出来几根禽类的爪骨,丢到我面前,见我没反应,还用鼻子往前推了推。

它好像在说:“哥们,那野鸡给狗,狗都不吃,来尝尝这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