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卫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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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繁华的街道上,人群繁多,吵嚷声遍地。
临近晌午,香喷喷的饭香传遍整个街道。
“我跟你说,我需要豆油、苔菜粉、绵白糖、饴糖。”罗锦云拉着罗南风那躁动的手,说道。
“若你忘记了,我就一天不理你!”
罗南风一听,立马不乐意了,一天?这么久?一个时辰都不行!
“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
罗锦云这才满意地松手。
“我先去那边看看,一炷香的时间,我们在这里集合。”
罗锦云指了指一个较为隐蔽的小巷子里,罗南风往那边一探头,立马拒绝。
“不行,我不太放心,要不你还是跟在我身边好了。”
“我都多大个人了,你还不放心我?再者说我现在可是丞相府的五小姐,谁敢动我?你就放心的去玩吧,我让清雅陪着我就好啦。”
清雅木着脸,不知从哪捡来的一块木板,她只是一挥手,木板瞬间四分五裂。
罗南风:……
“那说好,一炷香的时间。”
“知道啦知道啦,快去吧四哥!”罗锦云将那难缠的罗南风赶走后,才慢悠悠地走进这个小巷子。
罗南风一心只顾着吃喝玩乐,所以没有听说过这里。
这里可是最近刚兴起的信舍。这里虽然有些偏僻,但是却很安静,四面无人,是个读书的好地方。
信舍的本名原是书舍,人们并不常来读书,但是自从可以在这里匿名留下自己的书信后,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里写信。
每个人都有些信箱,信箱上会有个属于自己的挂牌,挂牌会被挂在墙上,别人选中了你的挂牌,就可以看你留下的信,或者是给你留一封信。
当然,也可以直接点名。
罗锦云在这里的化名是喜欢吃饭,她有个一直用来书信往来的朋友,化名为糖人。
此人文采斐然,经常作诗给她,但是大多数都是赞美风景的诗句。
偶尔罗锦云看不懂时,会带着信去学府里找二哥哥。
她走到那面满是牌子的墙面前,指了指在最边缘的糖人,老板会意,直接将糖人留下的信封给取了出来。
“咦……他最近都没有来吗?”罗锦云有些郁闷,看着面前那叠与前几天一样的信封,她又将这些递给了老板。
“姑娘还要留信吗?”
“留。”
“劳烦姑娘移步二楼。”
罗锦云刚走,又来了一位气度不凡的男子。
此人穿着淡雅,清瘦的脸庞上的眼睛犹如娇娇明月,好看极了。
他侧了侧身,指尖盖过木牌,半晌,他像是发现了目标,指尖微微一挑,一个木牌刚好落在他的手中。
这人便是卫赋之,他是这里的常客。
他是京城里众多闺阁女子中所向往的最佳夫婿。
此人六岁便会题诗,家中清白,父亲也曾是个状元出身,现如今已经是四品文官。
母亲虽是富商家的女儿,但是性子也是极其沉稳,落落大方。
他还有一个妹妹,名叫卫姚清,年龄同罗锦云一般大。
“我只是来看信,看完便走。”他嗓音清冷,犹如高峰雪山上的清泉。
老板将信封取了出来,恭恭敬敬地递在他的掌心。
卫赋之接过信,迫不及待地就将信给打开,看他那猴急的模样,他身旁的小厮不由得打趣道:“也不知这喜欢吃饭的是个姑娘还是个公子。”
“定然是个姑娘。”卫赋之应道,他捏着那张薄纸,上面的字迹格外秀气,但是内容却逗人。
“我最近没管住嘴,吃了好多,我发现街的最南边那家铺子卖的桂花糕最好吃,还有他家的七彩糖,七种颜色七种味道,白色的千万不要吃,真的很臭。”
“我还抓了只猫回去,只可惜是个猫大爷,根本不领我的情,回去的路上还被他狠狠的抓了一下。”
“最近天气很好,我哥总想着出去玩,只可惜我懒得动,他竟然趁我睡着将我连我的床直接给我搬出来,美名其曰晒太阳。”
“都怪家里请的那个白胡子的教书先生,我看他就是个卧底,平日里总是怂恿我们出去玩。”
卫赋之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他还想再提笔写一首诗,只可惜身旁的小厮催促道:“大公子,再不回去我又要挨骂了!”
他无奈,只能摇了摇头将那些书信依依不舍地放回去。
等他走后,罗锦云才从二楼的阁楼里慢悠悠地出来。
她眼神满是笑意,一双杏眼此刻更显得生动灵巧,愣是看呆了一旁的清雅。
清雅感叹,五小姐真的是又美又可爱,她都已经快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