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反打劫全靠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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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喜宝睁开眼,看到熟悉的床幔,她梦到自己参加一场宴会,还掉到水里。
然而小桃子红红的眼圈告诉她,她的梦是事实。
“小姐,你吓到奴婢。你晓不晓得,大少爷抱着你回来的时候,你的脸上一丁点儿血色也没有。”
赵喜宝转了转脑袋,“你说,大哥?”
小桃子一脸暧昧不明的神色,“其实是太子救的,我的小姐哟,您的桃花一朵朵呀!”
赵喜宝预备开口削小桃子,赵恒德已经推开门进来了,“宝儿,怎么样?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儿?”
“大哥,怎么回事?昨晚我明明和。”
她本想说自己和九王爷在一起,但大哥一定会训斥自己不顾礼数,夜晚独身跟男子相处。于是,索性跳过那一段。
赵恒远端着燕窝走进来,回答道:“昨夜你掉入水里,那时宴席刚散,沁园里到处是人,九王爷通知侍卫寻找御医,动静搞得颇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外敌入侵呢。”
赵喜宝一口叼住送进嘴的汤勺,秀眉一挑。
赵恒德摸摸她的脑袋,说道:“我在侧西门许久未等到人,也不知你为何会跟在宁王身后,担心你闯出祸端,于是委托太子派人寻你。万一你遇到什么事情,有太子在,能护你三分。”
赵喜宝吞下燕窝,心满意足的打个饱嗝儿,说道:“大哥,你只考虑可爱妹妹的安全问题,那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家妹子的清誉,太子和九王爷这么一闹,得嘞,您家小妹的清誉要成渣渣了。”
赵恒远笑道:“清者自清,况且京城谁人不知赵家护短,谁敢质疑我家可爱又贪吃的妹妹,我让他家短米少炊,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一向清冷自持的大哥,无奈地打趣道:“你重的就像一只小猪,大哥手都快断了。”顿了顿,似乎在回忆那晚的情形。
那晚,等到他赶到湖畔,只看到宁王怀里抱着一个人,全身被披风裹着。
宁王向他点点头,表示人无大碍,只是陷入昏迷,并叮嘱他早些带她回府换下湿透的衣裙。
他准备接过宁王怀里的人,却发现自家小妹硬生生拽着宁王的衣衫不撒手。若继续纠缠,只会让她伤寒入体。
幸而披风够大,幸而夜黑视线不好。宁王只能抱着她,悄悄坐上赵府的马车离开。
宁王把她送到赵府以后,悄悄离开。
作为赵喜宝的贴心小帮手,小桃子只关心此事传出去,会不会让她家小姐的风韵谈资又添上一笔。
小桃子这几日提心吊胆,都未曾开心进食。她探听许久,京城的话本子依旧是围绕吏部侍郎他家如花似宝的女儿。
于是乎,当晚小桃子一个人干掉了两碗红烧肉,颇为满足。
说起这位吏部侍郎千金,不得不夸耀一句,人如其名,娇娇。
据话本子里介绍,此女是貌美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作的画可引来百米外的蝴蝶,弹的琴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传闻及笄礼的一曲折腰舞倾倒众生。
如果说赵喜宝是京城不守规矩的楷模,那么林氏娇娇就是京城中人人称赞学习的典范。
吊儿郎当的赵喜宝,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是个女子。还没安安分分的住几天,就留封书信,偷偷装扮成他二哥的模样,从家里离开了,准备去京郊的庄子里视察。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她,赵喜宝京城一霸,终于深刻体会到山外有山,霸外有霸的道理。
简而言之,她被劫匪盯上了。
“山下,何,何人?留,留,下,买,买,买路财。”一个矮胖矮胖的身影拦住赵喜宝的马。
赵喜宝在马上环抱双臂,笑眯眯看着结巴胖子,一本正经学他说话:“我,我,是是是过路的,没钱。”
结巴胖子仿佛受到侮辱,转头看向一脸刀疤魁梧的男人:“二,二,当家,他,他,笑话我。”
刀疤男沉默寡言,直接拿长刀逼着赵喜宝下马,冷淡的说:“我们只劫财,不要命。”
赵喜宝摸摸口袋,无奈道:“我出门只带了五两银子。”
结巴胖子指着她:“骗,骗人。”
刀疤脸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既然小兄弟不说实话,只好请去山寨喝口水,等你传信给家人,拿银子买人。”
赵喜宝摆摆手:“我真的只带了五两银子”。
她这一趟,本是去庄子上视察粮食收成,准备在庄子上住一段时间,哪里会带很多的银子出门。
赵喜宝向来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见机行事,丝毫没有抵抗。细心暗中观察,大当家约三十岁左右,国字脸,额头饱满,只是因为饥饿的原因,面色发黄,精气神不足。但目中,并无贪婪急欲。看来,是一个可以交流的人。
其实在上山的路上,赵喜宝就扫视观察周围的环境。他们还是个不成型的小团体,从山脚到山腰,遇到的都是精气神不足的老弱病残。依她的的身手加上迷药,应付这些人绰绰有余。
这也是她为什么敢跟他们上来的原因。
若判断失误,她身上还有一枚信号弹预防脱身,只要是赵家伙计看见,就能通知到她的哥哥们。
在赵喜宝用掌柜看店小二的目光看大当家时,大当家也在审视堂下的少年郎。
青色的布衫,腰间悬挂一把折扇。身子笔挺,双手背后,仿佛自己是来此地巡查的主人。圆圆的眼睛里面波光流转,里面似乎有千言万语。
怪不得二当家会把他带上山,只怕这少年非富即贵。大当家心里有了判断,客气道:“请坐,拿笔墨来伺候少爷写字。”
赵喜宝丝毫不客气,衣袍一掀,大步流星上前几步。“废话不多说,我只问你们,想不想吃饱饭?愿不愿意好好活下去?”
结巴胖子愣了愣,指着她说:“废,废话,想,当然想。”
赵喜宝点点头,看向大当家,接着说:“我猜你们是初来京城,而我,赵三爷有幸成为被你们打劫的第一人。”
“哦,你为何敢如此断定?”大当家眯了眯眼,盯着赵喜宝。
赵喜宝环抱双臂,靠在椅子上,笑了笑。
“第一,你们的服饰。西北多风沙,衣料以棉布为主,斜襟领比较高。近期没有西北人来京的传闻。”
对着二当家,拿手指晃晃,比了二字:“第二,你们在天子脚下打劫,不是自求末路,就是脑袋被驴踢,或者根本不清楚京城护卫的情况。”
“你们可知,如今的京兆尹是顾家三爷,那是个说一不二的铁腕主儿,在他的治理下,没听说过有劫匪二字。第三,你们在山里,连个落脚的山寨都没有,还学别人打劫。”
赵喜宝朝外面努努嘴,“若你们只是初来乍到,想找人化缘,劫点儿银子换口粮,不如赶紧下山,趁天黑之前,从西门去施粥的暂避所,还能吃上一碗热乎粥。”
看到二当家刀疤脸沉默不语,以及特别明显的结巴胖子脸上吃惊表情。
赵喜宝就知道,自己分析的不错。至于她足不出户,也能对各地风俗了如指掌,那是因为,赵家的生意遍天下,在京城也有西北籍的掌柜。
大当家还是持着打量的态度说道:“你瞎猜。我们去了暂避所之后呢,正如你说的,我们有一顿热乎粥,下一顿呢?”
赵喜宝翘着二郎腿,随意晃悠道:“如果我说,我是赵家三少爷呢?”沉默不语的二当家开口了:“是,货通天下千里行的赵家?”
赵喜宝自豪的点点头:“是的,我说给你们活路,就是想让你们成为我赵家的伙计。”
大当家的眼睛都亮了,赵喜宝笑着说:“本来此行就是去视察庄子,预备聘用一批人,刚巧,就遇到了你们。不知,你们可否愿意?”
大当家正准备说话,忽然,门外一声急促的声音传来:“报,山下来了大批的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