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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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过几次。”李沉彧言简意赅的回了一句,似乎料到了严知知心里的想法,问道,“现在天色还早,要不要再到处逛一逛?晚上还要宿在这里,正好可以买些需要用的东西。”
不说别的,两人在外面奔波了好几天,身上的衣服也是要换的。
提起这个,李沉彧似乎想到了什么,目光留在严知知身上的衣服看了半天,不禁蹙了蹙眉头道:“你身上的衣服......”
被绑架的时候,严知知是不可能穿着这身衣服,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得来的。
而且,一身衣服看起来很干净,还有鞋子......一点也不像是在山里徘徊了几天的样子。
严知知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在唇边,李沉彧他......还真是像个雷达一样,时时刻刻都在监视着周边的异样。
心里暗暗叫着苦,严知知张了张嘴,只道:“这是......我在路上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跟里面的一个老婆婆换来的。”
说完,用余光看了李沉彧一眼,生怕他再继续追问下去。
不知道李沉彧到底有没有信了她的话,但他确实也没有再继续询问了。
李沉彧沉吟片刻,只道:“我带你去买两身新衣服。”
严知知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他不多问就是最好的结果了,便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两人直接找到成衣铺子,严知知的衣服,从里到外要了一身新的,她还帮李沉彧也挑了一身。
严知知的脸被帷帽遮着,店里的伙计一时看不出她的真实年纪,还以为他们俩是一对小夫妻,便朝着两个人笑了笑,道:“两位客官,我们店铺里,凡是夫妻俩买两身衣服的,都可以便宜一成。”
严知知闻言,略有些不自在的轻咳了两声,不过没多久,还是指着刚才挑好的两身衣服,扯了扯嗓子,支支吾吾的道:“我们就......就是夫妻,这两身衣服,麻烦你给我们包起来吧。”
没想到这个时候的人也挺会做生意的嘛,就算是便宜一成,那也是好几百文钱呢,不要白不要。
反正这里也没有人认识他们,就算她凭空捏造,别人也不会知道,更传不出闲话来。
所以,严知知对此不是很在意。
李沉彧挑了挑眉,深深地凝视了严知知一眼,到底也没说出什么反驳的话来,只掏出腰包付了钱。
买好了衣服,两人又在集市上逛了一圈,不过,严知知没再买其他的东西了。
滏阳州虽然异常繁华,但物价,也跟外面一样,涨高了许多,严知知就不怎么舍得花钱了。
即便......一路上花的都不是她的钱。
天黑之前,两人抵达了客栈。
一座三层高的大房子,里面装修得雅致秀气,古色古香,很是干净,李沉彧选了两个连在一起的房间。
到房间没多久,就有杂役送来了一桶热水。
虽然是大冬天,但屋子里炭火烧得很足,严知知也感受不到冷意,便脱下衣服,就着热水,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热水澡。这几天,她每天都会在空间里把自己收拾干净,所以,身上倒也不脏。
想着也不用再出去了,严知知洗完澡后,只穿了一身单薄的衣裳,没有套上厚厚的袄子。
衣服是刚刚在成衣铺子里买的,一条淡黄色的长裙,系上一条同色的带子收腰。
她刚穿好衣服,便听到了门外有人在敲门。
”知知,是我。”
是李沉彧的声音。
严知知上前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李沉彧同样收拾干净利索了,手上还端着一个托盘,放着两碗白粥,几个馒头,还有两小碟青菜。
李沉彧抬眸,便看到了一身轻装的严知知,眼眸不由深了几分。
她身高本就比同龄人要高许多,没了厚重衣裳的遮掩,便显现出了精巧窈窕的身段,还有盈盈一握的纤腰。
想到白天里无意间搂着的那不堪一握的细腰,李沉彧不动声色的撇开眼睛,眉头皱的好像能夹死苍蝇似的,
“二哥,进来吧。”严知知见他不说话,侧身让了一条路。
李沉彧进门,想了想,还是没忍住问道:“你外衣呢?”
严知知一边把托盘里的清粥小菜端出来,一边漫不经心的回道:“在床上放着呢,怎么了?”
李沉彧开口便道:“把衣服穿上,小心着凉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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