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令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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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国公爷说了那话,国公父子俩到是挺平静的,封莫宇都没有多问,就等着父亲带着他去。
可是苦了安平郡主,每每看到国公爷总是那一副“我现在还什么都不能和你说”的表情,简直气死人了。
直到去冬猎的路上。
两家反正现在关系好,索性定国公府的马车和安北侯府的马车一起走。
两个当家人都被赶去骑马,身子有些弱的封莫宇自己一辆马车,看着空空荡荡的马车,莫名心塞。
某个没良心的小东西一早起床就和他说,母亲已经不高兴好几天了,她要陪着母亲,这是女孩子之间的情分。
封莫宇就觉得心好累,难道不是自己娶的夫人吗?他们家母亲老是来和自己自己抢夫人是几个意思?
郡主的级别高,马车足够大,安平郡主,白氏还有宣明娇如今都在马车里,一起吐槽自家男人。
安平郡主气哼哼:“真是厉害啊。原来这么多年,我还是外人了。那个老东西竟然藏着秘密这么久,啧啧!”
其实公爹并不老。
宣明娇默默缩了缩身子,减少存在感,安抚婆婆是一回事儿,一起说公公不好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可不。男人都一样。侯爷也总是和我说,这些事儿你不用管。搞得好像我们多想知道似的,咱们才不稀罕呢!”
“没错!”安平郡主立刻牵起白氏的手,相见恨晚啊,简直就像自己亲姐妹一样。
白氏也拍了拍安平郡主的手,一副我都懂的样子。
有点想她相公了,早知道就不一起了。宣明娇默默叹了口气。
大队人马行至郊外,离冬猎的围场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所有人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宣明娇第一时间跑下马车,飞奔到封莫宇身边,太过思念,都没有仔细看,一下子扑倒了封莫宇的怀里。
“相公,我好想你啊。”
周遭瞬间安静。
宣明娇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索性在封莫宇怀里装死,过了会儿才偷偷看了一眼。就见一个四十多岁,脸上白净,一身宫服的男子站在封莫宇一旁。
身上的衣服太过素净,所以宣明娇刚才没有注意到。
这人是谁?很脸生。
封莫宇压下喉间的笑意,笑声为宣明娇介绍道:“这是姑母身边的大总管,安公公。说是待会儿到了围场,姑母请咱们一家人去见见。”
完,那岂不是丢脸都丢到姑母面前去了。
罢了,反正自己也不是第一天丢脸了。
宣明娇咳嗽了一声,对着安公公笑了笑,只要她不觉得尴尬,尴尬地就是别人,谁让他这时候在这里呢。
宣明娇大大方方对着安公公笑着道:“见过安公公,给姑母问好,待会儿咱们一家一定整整齐齐去见姑母。”
安公公都跟着笑了起来,眼前少女阳光明媚,说话也讨喜。若是世子爷是一块冰山,那这姑娘就是可以融化冰山的小太阳。
安公公看着心情都跟着愉悦起来:“贵妃一定会很高兴地。那奴才也不耽误时间了,这就去和贵妃娘娘禀报去。”
说完,自觉离开了。
宣明娇再次将头埋在封莫宇怀里:“相公,我给你丢脸了。”
封莫宇笑:“没有。”
“下面的路程我都和相公一起吧。”
“怎么,不是陪着母亲们,你们女孩子的情谊么。”
“嗨,有时候相公更重要呢!”说着,宣明娇还对封莫宇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情谊也太吓人了。
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公爹和父亲那么多坏毛病了。
母亲们也不知道避避,怎么的,她也是晚辈啊。
封莫宇心情瞬间好了起来,捏了捏宣明娇的小鼻子:“都是你说的,来吧,我早上带了桂花卷,正好给你垫垫肚子。”
啊!
她相公是世上最好的相公!
小两口一起上了马车,也不管周遭的诧异的眼光。
虽然听不清两人在说什么,但是两人的亲密还是落在了不少人眼中的。很多人都诧异,没有想到定国公府的病秧子竟然和侯府的嫡幼女夫妻关系如此之好?
之前不是一直传说封莫宇冷情冷肺?还克妻克子来着?
但是,宣明娇红扑扑的小脸,一看就是被宠爱有加,哪里有克妻之说?
好多夫人看在眼中,都暗自懊悔,如今封莫宇又有了世子的头衔,实属上佳的女婿人选啊。
后悔的人,就包括永安侯府。
永安侯府这次是侯夫人闵氏,带着侯府三个女儿一起来的。永安侯府如今待字闺中的女儿一共三个,年纪最大的就是她亲生女儿,魏梨,随后是二房的魏柔,随后最小的就是三房的魏朵。
而原本侯爷就一直想要将她女儿魏梨嫁给封莫宇的,这事儿侯府的人都知道。可是被她给推掉了。
搞得现在侯爷对她有了意见,女儿都已经十九了,还没有说上亲,急的闵氏嘴里都起泡了,不然也不会这次冬猎索性将家中的女子都带了出来。
说到这事儿,闵氏也生气。
其实原本她也动摇了,尤其侯爷笃定,将来世子之位肯定还是会在封莫宇头上的。哪里知道,没几天皇上就赐婚了。
偏偏还赐了安北侯府!
她和白氏从小就不对付,这女人是她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在娘家的时候,人人都知道白家对白氏呵护有爱,嫁人后,安北侯多次为了白氏冲撞家中母亲。
如今白氏两子两女,大儿子年纪轻轻已经是少将,大女儿嫁入东宫,原本她还幸灾乐祸,让她得意,让她小女儿嫁给病秧子。
现在看来,这哪里是什么病秧子,明明就是金饽饽。
气得闵氏上了马车后脸色就难看至极。
二房的魏柔是个人精一看便知,她才不怕大伯母呢,笑着道:“真是可惜了。没有想到,定国公世子竟然对自己的夫人如此体贴。”
一旁的魏朵仿佛不知道,笑着问道:“二姐姐,这有什么可惜的?”
“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人,原本差点是咱们的大姐夫呢。”
“魏柔。”一直不吱声的魏梨终于开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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