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谁不爱收礼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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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已经叫了起身:“明娇是吧,上来给哀家看看。”
宣明娇大大方方地走上前,一张明媚的小脸,太后连连点头,刚要开口给赏赐的时候,就看到宣明娇手上那镯子,微微一愣。
看了一眼身旁的安平郡主,就看到梁思英坐在那里冲着太后眨了眨眼睛。
“老祖宗你可是第一次见我儿媳妇,必须给点好东西哟。”
太后笑骂道:“就你敢在我这里讨要好东西!”
但却对着一旁身边的嬷嬷道:“去把哀家那对龙凤镯拿来。”
屋子里的人都是一静,就是一旁的皇后都多看了一眼。
那对龙凤镯是当年太后的嫁妆,都知道那是太后心爱之物。
太后却不管身旁的眼神,将龙凤镯戴在了宣明娇的手上:“你这皮肤白,这东西戴在你手上更好看。”
宣明娇福了福身子:“多谢太后。”
“乖,以后和莫宇那小子好好过日子。这小子就是闷了点,但是是个好儿郎。”说罢,拍了拍两下宣明娇的手。
像是一个极宠爱外曾孙的慈祥老婆婆,但,她知道自己的儿子一直在害这个曾外孙吗?
宣明娇脸上未显,又冲着太后笑了笑,太后赏赐后,又是一圈的赏赐,宣明娇一个个拜见过来,才坐在了自家婆婆安平郡主身旁。
就听一声轻笑,带着些许嘲讽:“梁思英,带着自己媳妇一起来骗太后的东西,是不是很高兴啊。”
不用问,肯定是长公主了。
安平郡主对着长公主笑了笑:“自然是极高兴的,可惜你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谁都知道,没有儿子,是长公主心中最大的痛。越是没有什么,越故意说自己不在乎。
长公主之所以喜欢开什么赏花会,美其名曰,自己就喜欢小姑娘,就喜欢看到娇滴滴的小姑娘们在自己的园子里。
更气人的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却和她很不贴心,最喜欢的就是和自己父亲一起骑马学功夫,每每都顶撞长公主,这也是京城中一件好笑的事情了。
长公主脸色发沉,说不过安平,看向了宣明娇:“安北侯府的嫡女应该不会和你婆婆一样眼皮子浅吧。”
此刻,太后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安平郡主想要拦着,对自己阴阳怪气就算了,为难自己儿媳妇是什么意思。
哪里知道,宣明娇对着安平郡主甜甜一笑,这才对长公主笑着露出一对小梨涡:“有礼物收,自然是开心的。尤其太后这对龙凤镯,金闪闪的,很好的很。不过吧。”
宣明娇又对太后羞涩一笑。
“就是怪累的,”学着安平郡主对太后的称呼,宣明娇也喊道,“老祖宗,我们一早就被母亲带着来宫里了,我和相公还没吃东西呢,这么贵重的礼物都给了,再赏我们一口吃的呗,母亲说了,老祖宗这里的玫瑰露最好了。”
本来屋中紧张的气氛,被宣明娇这一撒娇都给冲没了。
就是一旁的皇后都噗嗤笑出声来。
长公主极其生气,但刚想再开口,那边太后已经说道:“怪不得思英喜欢你,有趣的紧,有空就陪着你母亲一起进宫来陪陪我。快把那玫瑰露拿上来,让小丫头尝尝,别给累着了,以后不肯来了。”
屋中又是一阵哄笑。
太后也没有再用哀家自称,一下子,大家的关系拉近了许多。
一旁坐着的宣明烨也舒了口气,就看自家妹妹对着她眨了眨眼睛。宣明烨浅浅一笑,很快,旁人根本察觉不到。
自家妹妹总算长大了。
而宣明娇却心酸,姐姐过得很不容易。
人人一碗玫瑰露,气氛又好了些,就是封莫宇都端着小碗吃着。
太后看着欣喜:“莫宇平日里不是最讨厌这些甜食吗?”
封莫宇放下玫瑰露,一小碗都已经吃完了,才道:“夫人说得对,饿的。早起,连口水母亲都不让喝,就赶来了。”
安平郡主狠狠瞪了一眼自家儿子。
她儿媳妇这么说是为了逗趣,这臭小子就是故意了。怎么的,现在就维护起媳妇来了?
太后却哈哈大笑:“咱们家莫宇还是个心疼媳妇的,不错。”
老人就喜欢看到子孙家庭美满,越看这小夫妻越喜欢。
“皇上这次的月老到是做的不错。”
说完,太后看了一眼宣明烨,神色淡了淡,倒也没有说什么。
皇后笑着跟着说道:“可不是,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我看莫宇大婚后,这身子骨都看着健硕许多,钱太医有没有说,身体有好转?”
封莫宇笑了笑:“多谢皇后关心,还是那样。”
皇后略带歉意地看了一眼安平郡主,安平郡主却只是笑了笑。
关系略复杂啊。
宣明娇小口小口尝着手中的玫瑰露,但是其实将所有人的互动都看在了眼里。
暄贵妃今天没有来凤安宫,按理说,定国公是暄贵妃的娘家,娘家侄子娶妻,怎么也该让暄贵妃也来。
但没来,说明太后没同意。太后看来对暄贵妃还是不喜,虽然喜欢安平郡主,但是依旧不喜欢暄贵妃这个儿媳妇。
啧啧,复杂。
皇后按理说也应该不喜欢定国公的,可是却对封莫宇很是关心,言语之间还对安平郡主有歉意。都传封莫宇当年是为了太子才受伤,然后身体越来越不好。
起因也许如此,后来就是人为了。
那么,皇家这些尊贵的人儿,是否知道皇上的心思?
如今她们对安平郡主母子好,是否也是出于这份愧疚?
重要的是太后,皇上毕竟是太后的亲儿子,又是最为尊贵的人,她到底知道多少?
反而是长公主这样,什么都表现出来的人最易看懂,而宫中这些人精最让人费心思。
“没关系咱们慢慢治,如今有了明娇,你也有人照顾了,我也能放心些。”太后一脸的关怀。
长公主那边微微一笑,开口道:“安北侯府两个姑娘都嫁到了皇室,早日给咱们皇家开枝散叶才是重要,今天都进宫了,不如让太医来给两人都看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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