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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权君王偏要强求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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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军旅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京中权贵纷纷以各种理由,比如守丧、患病之类的理由,把子孙从军营中弄出来,就是怕这时候真的要轮到他们上战场卖命。

“国家正要用人的时候,这些人却只想着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家国天下的胆识。换做是我,此时正是大展宏图的机会,怎么会灰溜溜往家里跑。”

沈雷言语中有气愤也有遗憾,沈书云看在眼里,却劝他:“这个当口,自然人人都怕死。沈霄虽然在军中,好在年纪小,最多也就是做个文书闲职,现在还轮不到他去上阵杀敌。不然光是母亲,也得日夜闹着把他从军中弄回来,家务宁日,父亲又要头疼了。”

沈雷闷声道:“祖父是开国元勋,一世英名,九死一生,咱们家的儿郎,无论是我还是霄哥,都不该贪生怕死。”

沈书云知道他是报国无门,生闷气,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嘱托他,每日有什么前线的消息,要及时到后院来告诉她,以便及时作出有利于全家的应对。

沈雷点点头,应允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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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被拖入战争,新帝自然心情好不到哪里去,自从蓟州举事以后,新帝一日比一日残暴,从前那个虽然多疑,但和善温厚的少年天子不复存在,稍有不满就将看不顺眼的官僚直接在朝堂上杖毙。

京中权贵们,也都变得谨小慎微起来,多高的宅门也都恪守宵禁的律令,昔日浪荡长街的纨绔也不见了踪迹,人人自危,整个京城都遍布了紧张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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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允军是有备而来,本来安王麾下的将士,就对蓟州周围的诸州十分熟悉,各府道也早被安王的内应渗透成了筛子。

不出三个月,叛军已经一路南下,势如破竹,几乎是兵不血刃地攻破了居庸关,直逼山东道。不久以后,东昌府周围已经都被扫平,平允军实力大增,增员数万。

消息传到了京城,围绕在新帝周围的权贵面色惨白,三个月前还觉得蓟州远在天边,此刻却陷入了兵临城下之险一般瑟瑟发抖。

他们料想过用兵如神的安王会在战局之初,稍占上风,但是到了近京的府道,大概就优势不再,双方会很快陷入拉锯之中。

但京师的众臣,几乎没人料到朝廷的护国军这般不中用,三个月已经失去北方府道三分之一的领土。

关键时刻,新帝也只能放手一搏。好在荣恩公生前改革了军旅的行政机构,纵然新帝是个一天战场没上过的人,也很容易提纲挈领地调配各地的亲军,不至于摸不到勺子。

在东昌府即将被叛军攻克的前夕,新帝决定启用新人,一边培养人才,一边边打边试。他亲自撰写了求贤的圣谕,希望京中官宦中有军事天分的少年毛遂自荐,尽快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将领梯队。

沈雷在按察使司的庭院前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填写了自荐的文书,差人递交了上去。这件事,连父亲沈嵩也没有告知。

倒是放了差,沈雷照例去往蓬蓬远春找沈书云告知今日的战局时,一进院子就看到了何氏坐在沈书云院中的石凳上抹眼泪,旁边是来劝她的母亲王氏与翁姨娘。

第六十二章

沈书云立在何氏身前, 面容上全是无奈,仿佛是强撑着耐心对何氏道:“母亲,霄哥的事情, 我会再劝劝父亲想想办法, 天色不早, 您先回去歇息。左右霄哥只是文职, 现如今叛军还在北境,他不会轻易就被送去战场的。”

何氏却并没有息事宁人的意思,反而对沈书云厉声道:“你妹妹如今远嫁了,我身边就只有霄哥儿。他身份不同, 是你祖父嫡亲的长孙,闪失一根头发也不行。”

这句“身份不同”, 本来是何氏的执念, 但是话说出口却伤害了在场的翁姨娘、王氏还有沈雷。也让作为嫡长女的沈书云感到尴尬。

自从失去了家权, 何氏说话也越发没有了体统,沈书露出嫁后, 她身边无人出谋划策, 为人愚蠢自私的本性也就日益暴露。

沈霄当初因为杀了洪渊而被送去了军营,沈家本来是希望他得到历练,尽快成长成能挑起沈家门楣的嫡子,却不成想蓟州兵变, 现在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想尽办法把军中的子嗣往家里撤。

实际上, 在蓟州举事之前, 消息灵通的世家, 已经这样干了。等到沈崇这样在朝中人微言轻的人想把沈霄调出军营的时候, 已经很难了。

何氏更是后知后觉, 日前跟马舍人的姨娘吃茶的时候,才知道如今的军中,是一个何等凶险的所在,沈霄这样年少的世家后嗣,随时可能被圣人授以军衔,调配到前线。

何氏慌了神,找沈崇想办法,沈崇哪里有办法,于是就躲去了衙堂。

于是何氏只能来沈书云这里继续闹,她的盘算是沈书云虽然和她一样是个女流,但她手里应当有很多荣恩公留下的值钱的东西,疏通打点是需要钱的,她想来找沈书云要钱,然后在找马姨娘之类的熟人,去求位高权重的人,把沈霄要回来。

沈书云和她说了三五句话,已经明白了她的用意,想搪塞打发她,谁知道她来之前已经遣身边的吴妈妈去叫了东院的翁姨娘和王氏,一起来对沈书云施压。

翁姨娘和王氏到了蓬蓬远春,才知道何氏把她俩叫来是为了什么,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看着何氏对沈书云痛哭哀求的样子,又忍不住觉得有些可怜。

“我不管,你祖父生前最器重你,说你能谋善断,要不然偌大个家你父亲也不至于从我手里划给你来管。沈霄是你亲弟弟,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上战场送命,横竖得去逼一逼你老子疏通打点,要是没有了霄哥儿,我也不活了……”

沈书云皱着眉头看着何氏哭丧一样的瞎折腾,觉得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首先,军令如山,何况国家正在战时,哪里能说让沈霄回来就回来,许多位高权重的大臣、王公,也有在军中的子嗣撤不出来,更何况沈霄。其次,现在战火虽然烧得越来越旺,但是到底前线还在千里之遥的山东道,距离京师还隔着长江天险,沈霄毫无军功,就算是圣人点兵,也会先选那些能打的,一时半会也不会想起沈霄来。

翁姨娘觉得为难,她虽是长辈,却因为身份无法规劝何氏太多,只是道:“大姑娘说得是,这事就算要做,也急不得的,夫人还是先回去吧。”

何氏甩开翁姨娘,对沈书云含着怒意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盘算着什么?现而今,露娘不在我身边了,现在就剩了霄哥一个指望,你们一个一个乌眼鸡一样盯着我们母子,横竖盼着我没了依托,你们好霸了这个家去。也是,你们有男有女,有嫡有庶,有长有幼,缺了我们也不显山露水,正好是和和美美一家人。”

这番话可是一下子打了所有在场人的脸,几乎无人幸免。就连刚刚赶到的沈雷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从前,何氏虽然贪财、无知,但是却还大体上维持了一个世家儿媳的体面,荣恩公死后,何氏却没有如愿拿回家权,她万万没想到支持沈书云的会是沈崇。如今,又看着沈书云在沈家上下备受尊重,远远超过她这个正牌夫人,心里如何能不嫉妒。

于是现在干脆破罐子破摔,借着沈霄的事情,与沈书云撕破脸皮,大闹一场。

沈书云本来还可以耐着性子看在她爱子心切的初衷上,安慰她几句,甚至已经做了准备去劝勉沈崇想想办法,这时候却已经无法抑制心中的怒火。

她刚想开口,却被沈雷抢先一步,对何氏说道:“婶母莫要如是说,您是咱们家的尊夫人,纵然祖父不在了,也不会乱了尊卑。虽说霄哥是嫡子,要承接宗祧,但如今国家正需要人,咱们家是世代簪缨的忠臣之后,绝不能做临阵脱逃的事情。莫说是霄哥还不至于上战场,就算是上,沈家的儿郎也有为国尽忠的胆魄。”

沈雷向来是个不多言多语的人,因此这番话说出来,何氏竟然讶异到语塞,不知怎么反驳。

而更讶然的是王氏,她知道儿子沈雷是个有抱负的人,但是这个时候说出这番话,却让她十分意外。一方面她觉得现在首要的事情是要压制住何氏的胡搅蛮缠,另一方面她也能理解一个母亲不想让儿子至于危难的心。

“雷哥,你不要浑说,这里是后宅,长辈的事情没有你言语的地方。”王氏皱着眉头训斥沈雷,又对沈书云道:“大姑娘,你哥哥不是要给你添堵的意思。”

沈雷却没有收声,反而挺直了腰板上前一步对所有人说出了他今天做的重大决定,仿佛往油锅里浇了一勺开水,让整个沈家炸了锅。

“我已经上书自荐,要求朝廷将我调往前线,即便是上阵杀敌,也是我先去。圣人应允京中世家,留守一个嫡子免除兵役,我想圣人会看在祖父功勋卓著的份儿上,以我换回沈霄的。”

沈雷说得慷慨中,还有一丝不忍,他抬眼看了一眼母亲王氏和祖母翁姨娘,两个妇人已经被他的话吓得脸色惨白。

就连沈书云也意外到哑口无言。

沈雷,竟然在这个风口浪尖,自荐随军……

“雷儿,你在说什么?你是吓唬为娘的吧,自荐书你写了吗?是不是还没有上交朝廷?”王氏颤颤巍巍地发问,沈雷的沉默却已经说明了一切。

随后,何氏发现自己真的是时运不济,就连来跟沈书云闹事,都不顺利。沈雷的一声惊雷,让翁姨娘和王氏对沈雷的斥责和追问,取代了她准备了多时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成为了蓬蓬远春今日的主角。

等到将这闹做一团的家人都安置回了各自的院落,已经是漫天星斗的晚上了。

沈书云只觉得脑仁疼,于公,她支持沈雷忠君报国的义举,但是于私,她并不认同沈雷毛遂自荐的行为。

她是荣恩公亲自抚养长大的,自然明白七尺儿郎忠君之事,要有舍生忘死的勇气,建功立业也需要这样的胆魄。

但是她却并不认为现在弃笔从戎是什么明智之举,究竟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她凭借对荣恩公的了解,认为即便是祖父活着,恐怕也不会支持沈雷为了证明自己而匆匆做出的决定。

这或许是沈雷虽然善良上进,却也并没有得到荣恩公的垂青的原因。

他是一个正气有余,而智慧不足的人。

新帝登基以来,对荣恩公和沈家的种种,可以说得上冷血无情。如今战争露出了颓势,才想起培植羽翼,其治国之失,已经显露无疑。

沈书云心中并不认同新帝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对手是朱霁那样的人。

三个月来,她不断从沈雷那里听到前线的最新消息,心中对帝国未来命运的判断,也日渐清晰。

沈书云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朱霁的音容,分明已经分别了三个月之久,她却并未如料想的那样逐渐忘怀这个人。反而总是会因为时局,而不经意间想到他。

沈书云走到书房,拿起了案头的一个卷轴,这是朱霁留给她的那副《东山林壑》的真迹。

曹洞禅师的笔下的山水,胸襟洒脱,气象雄浑,有超然飘逸的气质,确实是传世的神作。

端砚里没有研磨,画案也被念春擦得一尘不染。

沈书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时间读书、作画了。就连曾经饲养的白色大鹦鹉,也因为无暇管理而被念春放生。

曾经充满闲情逸致的书房如今毫无生气,就如同沈书云当下的心境。

她突然觉得自己这种感受,是在思念着什么。

思念荣恩公在世时的逍遥自在,思念沈家还未曾衰颓之前的富裕从容,思念自己小小闺中女儿的优渥快乐?

或者,仅仅是思念一个曾经冒然闯入了她的生活,又匆匆离去的一个身影。

朱霁日月入怀、气质郎然的身形与样貌,又浮上了沈书云的心头。

她忍不住轻轻研磨,在星斗洒落一地银辉的夜中,以泼墨的写意线条,勾勒出一个俊朗男子的模样,只是将他置身于天地山水之间,巍峨的高山、潇洒的流水,这个男子在山间矗立,遥看河山壮美。

沈书云在画的一角落下了花押,她一贯只用花押不按刻章,今天却鬼使神差地打开画案抽屉里的小漆盒,那枚光泽温润的田黄石就在其中。

她拿起刻章来,沉默无语地压在了花押旁边,仿佛是一种不愿告知旁人的仪式。

念春捧着香茶进来,看到沈书云在作画,讶异又高兴,道:“大姑娘在画画?许久未见你动笔了,还以为……”

念春想说,还以为今日发生了这么多无聊的烦心事,大姑娘会心烦,没想到竟然拿起了笔。

“这幅画取名没有?”念春问沈书云,她虽然不懂画,却知道大姑娘每一幅画都有名字。

沈书云让念春把画拿起来,对视了一番,说:“没有。”

她看着画作上,立于山水之间的那个背影,觉得自己简直返场,甚至觉得有些好笑。搞不清楚家里如今一片乌烟瘴气,自己怎么反而有了作画的情致。

难道这就是虱子多了不觉咬?

她取来火烛,要把这幅画烧了,不想面对自己在思念着朱霁的事实,却被念春拦下。

“画得挺好的,干嘛烧了呀。”念春抢过来,把画拿在手里端详,有点心疼的样子。

念春的视线落到了的这幅画上,看到了山水之间还站这个男子的背影。

“姑娘今天这画有些古怪!”念春看看沈书云又看看这幅画,脑子里飞快地在想着什么。

沈书云讨厌被念春揣测的感觉,垂下眉眼,对念春道:“天色晚了,去备些点心茶水,今晚我不用晚膳了。”

念春却并不肯走,最后凑过来,低声问沈书云:“画里这个男人,是那一位吧?”

沈书云不想被念春看穿,肃然了神色,伸手夺过来这幅画,信手一捏,团起来扔到案头,威严了语气对念春说:“让你小厨房拿些点心,你到底去不去?”

“去去去,您是主,我是奴,哪有奴才不听主子话的。”念春酸溜溜,带着一丝调笑,回过身,趁着沈书云不注意,将揉成了一团的那副画,拿在了手上,然后小跑到了书房门口。

“这幅画,大姑娘不要,我要。”说完念春冲沈书云谐谑一笑,跑去了小厨房。

不一会儿,念春回来,端着几块糕饼和香茗,见沈书云已经在书房窗前的玫瑰椅上,歪支着身子看曹管家前日送来的账本子。

“我的画呢?”沈书云视线没有从账本上离开,冷冷地问念春。

“那是我的画了,大姑娘都要烧了的东西,就不是你的了。”

沈书云知道念春是真的不打算还给她,也就只好作罢,再计较下去,反而伤了情分。何况也不过是一副一时兴起的画,若是真的强要回来,反而显得多么看重这幅画一般。

“随你。反正团成那样,墨都染黑了。”

“那我也要。姑娘,你是不知道如今你现在的画,在京中值多少钱了。我不嫌弃画污了皱了,我让曹管家手底下的福山找地方给我装裱起来,将来老了拿去售卖了,还是一笔养老钱呢。”

沈书云心里感叹家道真是中落了,念春一直在沈家是大丫鬟,吃穿用度比寻常小户的小姐还要好,如今关心钱银了。

“是吗?你都听人怎么说的,我的画如今多少钱了?”

“我听曹管家的跟班福山说,大姑娘的画,现在是五十两银子一平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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