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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烽烟不弃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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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莫要置气。”不知算不算是讨好,庞统道:“为了致歉,今日我教你弹奏《凤求凰》可好?”

《凤求凰》……我为之变色,释然归笑后,抬眸认真地瞧着庞统,故作淡然,“那你便就教吧。”犹记,我学琴的初衷便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弹奏《凤求凰》给孔明听。

接手琴弦,庞统轻抚了抚,然后端坐,极为虔诚的模样,“虽说我不待见孔明,但是我知晓他必然是个值得你托付终生的男子,你和你爹倒是会选。”

我凝眸,好笑:“你为何就不待见孔明?”

“你不觉得那人极虚伪吗?”庞统蹙眉,略带嫌弃,“总是浅笑晏晏的,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值得扬笑的事?”

“或许浅笑对他来说就如同我们寻常的神情一般。”仔细想来,孔明的确总是扬着笑,淡淡的笑意,温润有礼,“而我恰喜欢他那般的笑意。”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古人诚不欺我也。”听完我的话,庞统看我更是嫌弃,“黄阿丑果然应当嫁予诸葛孔明。”

“虽说你这话多半是在骂我。”我捏了捏袖口的绣花,感受到摩搓的真实感后才道:“但看在你即使是骂我也将我同孔明归为一类的份上,我不同你计较。”

他意味深长地笑,“你怕是得意得紧,哪里会同我计较?”

再度轻咳,我捂着热脸,急道:“你不是说要教我《凤求凰》,怎么还如此多话?”

肆意朗笑,庞统的手随之缓缓地拨出五音,最后的言语也渐渐被琴音盖去,他明知故问:“你这是自欺欺人还是故欺他人?”

我含笑默答,自然是在故欺他人。我想要同孔明一辈子,想同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如此,自然不能让自己的思慕太过卑微。

……

说来,我对琴艺并非是极有天赋,但好在有所喜爱,学到如今也算是小有所成。然而,小有所成的我在学《凤求凰》时却是时时出错,宫商徵角羽五调我就没有几次是弹对过的。

反复地教了我多次无果后,庞统无奈扶额,抑郁道:“你今日可是心绪不宁?”

我亦是无奈,摇首叹息:“因今日学的是《凤求凰》,我远要比往常还专注得多,又怎么会心虚不宁呢?”

“那你倒是同我说说你如何会将变徵调弹作商调、商调弹作变羽调?”指着我的手,庞统没好气,“以往一首琴曲你不是学得很快吗?”

蹙眉,我抬起自己微有些黑的手审视着,虽说这双手长得并不白如葱管亦不是十指纤纤,但好歹也算是一双较为标致的女子的手,怎么就那么笨拙呢?

“我若是知晓就不会弹错了。”又试着拨了几个琴音,调调准确并无纰漏,可是一旦换做《凤求凰》的曲谱,我的手就不听使唤的弹错了音。

而往后的事实证明,我此生无论怎么学都无法学会的恰就是《凤求凰》。就算是那人在庞统之后又教授了我多遍,我依旧是错曲错调,无法改变。

“罢了罢了。”摆摆手,庞统宽慰我道:“琴艺到底不是一日之功,日后你若是真想弹奏此曲大可找孔明教你,他的琴艺可是比我好得多。”

我不解,“为何不是你明日继续教授我?”

“今日除了来教授你琴艺之外,我亦是来辞行的。”庞统解释,“前些时日突然收到南郡的诏令,命我为功曹。明日我便要离开襄阳前去上任。”

听毕,我愣了愣,然后有些怅然地道:“如此就祝士元兄一路顺畅,平步青云。”

至今,庞统教授我琴艺已有年余。从起初的淡淡之交到如今的相交甚欢,一切恍如昨日。可惜如今便就是要分别了,不舍之情自是难免。

“我原本以为你还会挽留我一番。”故作失望地摇首,庞统唉声叹气,“你这姑娘忒不懂事,枉我多日以来对你的殷切教导。”

被庞统的神情言语逗笑,我反问:“那我是不是该唤你声‘老师’?”

“这倒是可以。”神色顿变,他恣意地笑起,“你若是唤了我‘老师’,日后等你嫁予了孔明,那孔明便可随你唤我。这事想想就是极为佳好。”

“这般我还是不唤了,怎么说我日后都是孔明的妻子,是家人,总不能帮着你这外人吧。”庞统不过比孔明长了两岁,孔明若是真的唤了他“老师”,那他岂不是占了极大的便宜。

“你这姑娘真是越来越不讨喜了。”不满地指责我,庞统惋惜道:“初识时,你可是懂礼知趣得很,这怎么越相熟就变得越惹人厌了呢?”

“我向来都惹熟人讨厌。”知晓庞统同我说笑,我也并未较真,只是笑答。陌路、相熟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身份关系,何况我并非圣贤自然做不到表里如一,所以对待不相熟识的人,我素来装作懂礼知趣。至于相熟识的人,我无法隐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自然就是本性毕露,好的坏的皆有。

“不过你也不用担忧,能让我庞士元讨厌的人多半不是寻常人。譬如诸葛孔明,我待他就是讨厌得紧。”垂眸望了望桌案上的古琴,庞统笑着往我面前推了推,道:“这把七弦琴便就赠予你了,昔有俞伯牙为钟子期摔琴,今有我庞士元赠琴予黄月英,想必皆是一段佳话。”

我出言相驳,“人家俞伯牙可是春秋时期出名的琴师,你呢?”

“我庞士元若是有心亦可作汉代最为有名的琴师。”自信肆意,庞统挥袖,大有指挥天下之势,“可惜我还是比较喜爱谋治国安民之策。”

“这倒也是。”我赞同地颔首,想起关于他和孔明——“卧龙、凤雏得其一者可安天下”的言论,不禁慨叹:“凤雏之名你可不是白担的。”

满意地点头,他道:“此番一别,你也无须挂念,待你同孔明成婚那日,我定然会亲自前来道贺。”

“咳咳。”我面颊一热,支支吾吾地说着:“还……还早……”

“已是建安九年,怕是不早了。”不忘取笑我,他有意而为之地言:“莫不是你已将孔明忘却?如此倒是甚好。”

“我没有……”急于反驳,我夺口而出。转而有些惊慌失措的发现,如今竟已是建安九年,三年之约将满。

“还有……”庞统突然认真,“宋经华非常人,切莫轻视。”

我颔首,早就知晓宋经华并非凡夫俗子了。

……

建安九年,在善谋离去之后,庞统亦是离开襄阳出任南郡功曹。而那个人想来也是该归来了。

远归相遇定情深

时隔三载,我曾想我同他再相遇时应当是在花前月下,红烛、红帐,罗衾缱绻。然而,事实多半与想象大相径庭。

那日,芳菲已尽,骄阳似火,我身着单薄的襦裙坐于前院的石阶之上,手中捧着从老爹书房里寻得的古籍。石阶之下,一只木犬正绕着我伸长的双腿奔跑。我看看那木犬,再看看手中的古籍,不由得感叹古人的智慧过人,竟是此今已有了关于机械的记载。而那木犬便是我依着古籍上记载的法子所做,能跑能跳的,极是有趣。

伸手点了点那木犬的头部,我托腮沉思如何才能轻易地让它停下来。可惜,想着想着,我恍然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竟是又学会了机械之术。无奈地扶额,我喃喃抱怨:“无事会那么多东西又有何用处?”

“自是可以用来解决日常之难事。”倏地,温润清朗的男声携着浅浅的笑意传入我耳中,眼帘随之被一双手填满,那双手白皙修长,指节分明,触向木犬的时候指尖微微泛白。

我抬眸,一怔。待我想起要收敛情绪的时候,唇畔的笑意已是漾开,满带欢欣的话语更是脱口而出,“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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