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涨薪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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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是一名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其后还跟着十数骑,都是些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别看中年男人其貌不扬,保养得却是极好,极尽富态,他的衣着也十分的华丽,而且胯下也骑着一匹骏马,看那马高大的个头和发亮的鬃毛,不用说就知道是马中的极品,王小北的那两匹租来的矮小挽马根本就没法跟他的马相比,单单看马的价值也知道这人肯定身价不菲,因为寻常的江湖人根本就骑不起这样的宝马。
古有燕昭王千金买马骨,较之燕昭王,江湖人更爱马,而且为马一掷千金的大有人在。
识人先识马。
如果说文人的脸面是一方名贵的端砚,那么江湖武人的脸面便是胯下骑的马。
“掌门人!”王小北惊喜道。
一旁的张梁看到王小北“惊喜”的表情,他翻了个白眼,对于王小北的无耻又有了新的认知。
来的人正是听雨派的掌门人马运,他是苏州府著名的商贾,传闻家里有很多钱,至于有多少钱,江湖上没有人知道。
马运的年龄近六十来岁,这在江湖里算是高龄了,江湖上真正的高手年龄一般都不超过五十岁,极少有像是怪异老者这般,六十上下了,武功竟然还如此之高。
一般来说,江湖人超过四十岁之后,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的各项机能都会下降得很明显,特别是江湖人修炼了半生,引以为傲的功法,也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逐渐的消退。
只是,这种消散速度因人而异,但是,趋势不可阻挡。
庆幸的是,怪异老者不再年轻,毕竟是上了岁数了,如果怪异老者再年轻个十几二十岁,王小北肯定是等不到听雨派的掌门,他的那番豪言壮语,也肯定等不到听众了。
虽然听雨派只是江湖上一个默默无闻的末流门派,在江湖门派排行榜上也只排名最末的第九十七位,但是整个江湖都知道,他们有一个好掌门,一个有钱的好掌门。
马运关心的问道:“小北,你有没有受伤?”
“咳咳...”见掌门人关心,王小北立刻又吐了一口血道,他痛心疾首道:“身上的伤倒是次要的,我还能撑住,主要是我的长衫撑不住,破了,掌门人,你看啊,这可是我唯一的一件像样的衣服啊。”
马运一愣,似他这般精明的商人,立马就明白了王小北的意思。
马运笑骂道:“臭小子,上月你说你长大了,要存钱娶媳妇,才给你涨的薪水,还不够你买两件像样的衣服吗!”
一旁的唐怡闻言,顿时俏脸微红,她害羞的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暗道:师兄是想存钱娶我么?想必是的...吧?
王小北没发现唐怡害羞的神态,他现在满脑子里想的都是钱。
江湖人也是人,是人就有衣食住行的需求,特别是行走江湖的年轻人,压力更大,上有老下有小的,江湖人既不事耕桑耘梓,又不经商贩货,想要养活一家老小,唯一依靠的便是门派内的那点微薄的薪水。
有了钱,就可以买一匹好马,就不用花钱租滴滴门的马,师妹也就不用跟着自己这么辛苦的在大太阳地下赶路。
于是,王小北不满道:“才涨一千文而已,掌门人,你看我为门派出生入死,时时刻刻牢记门派使命的份上,一千文是不是少了点?”
马运气笑道:“一千文还嫌少?那可是普通门派的门徒一个月的花销!”
王小北撇撇嘴:“掌门人,你都说了,那是普通门派,咱听雨派那是普通门派吗?不说功法了,就比财力,他们想跟咱听雨派比,他们有那个实力吗?也不怕咱用银子把他们砸死!”
马运恨铁不成钢道:“小北,你要知道,年轻人想要高薪水,那就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要把门派当着自己的家一般,把同门师兄弟当着你自己的亲兄弟,每天睁开眼就要想着,怎么做才能为门派好,才能将门派发扬光大,你还年轻,多的是涨薪水的机会,练功要勤奋,要九九六,加强自己的功法,提高自己的武功,要知道,九九六才是你们的福报啊。”
王小北不屑掌门人的毒鸡汤,他道:“要我九九六,也不是不可以,薪水要再涨一千文!”
一旁天地会的张梁和伍弘义二人,听到王小北的话,都深吸一口气,又觉郁闷不已。
人比人,当真是气死人。
伍弘义从七八岁开始便刻苦习武,几乎每周都是九九六,逢节假日无休,如此这般努力,勤奋,这才练到江湖星秀榜第二十五的高位,在天地会内,薪水算是比一般同门高出不少,即便是如此,薪水也才不过区区的三千文,张梁则更惨,每月也才不过一千五百文。
王小北这家伙,一次性就要求涨一千五百文,都抵得上我一个月的薪水了,还不满足!
张梁既羡慕又愤恨的看着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王小北,恨不得当场改换门庭,好取而代之。
一只老狐狸和一只小狐狸完全不理会其他人的羡慕和嫉妒,当着众人的面,就是不是应该涨薪水唾沫横飞的争辩起来。
王小北说得口干舌燥,见马运始终不为所动,于是,他故意在马运的眼前摆弄着身上残破的布条,就差把破衣服脱下来,当众展示给马运看了。
没办法,都是穷人志短,虽然王小北身上的这件长衫洗得发白了,可确实是他唯一的一件像样的衣服,要是马运不管他,他哪怕丢尽脸面,也要在云斗会期间,就只穿这件破衣服!
身为掌门人,有责任照顾好每一个门人,本来马运看到王小北伤势不轻的样子,还有些同情,可是,见王小北摆弄个破衣服,顿时黑了脸。
马运黑着脸道:“人没事就好,涨薪水的事以后再说!”
以后再说?王小北如何能干?
掌门人这种奸商最会的一招就是讨价还价,只要没有当场说定,扭过头来就能不算数。
以后?以后还不知道要多久。
立刻,王小北转而可怜兮兮的道:“别啊,掌门人,我丢人没什么,但是不能丢听雨派的脸面,再说了,我可是来参加云斗会受的伤,这可算是工伤啊,你可不能不管我啊。”
马运看着王小北,半晌无语。
最后,马运道:“看你确实是因公受伤的份上,一口价,每月薪水再涨五百文。“
蚊子再小也是肉,涨薪五百文也比不涨得好,王小北又道:“掌门人,你看我这衣服...”
”你那破衣服,等进了武林城,你去红心尔可的店里挑一件,穿着这样的破衣服招摇过市,我听雨派丢不起这人!”
“红心尔可啊...”王小北不免有些失望。
有一次,师妹唐怡十七岁生日,王小北带着师妹唐怡去过一次红心尔可,本想送唐怡一双鞋作为生日礼物,他都做好了被痛宰的准备,进了店,他豪气干云的说,要整座店内最名贵的鞋子,那店员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豪横的顾客,一进店不问最好的,只要最贵的,他生怕把这个神豪没服务好,得罪了这个大主顾,于是,战战兢兢的拿出一双淡黄色的鞋子。那双鞋子很好看,也很符合师妹的气质,王小北打定主意,即便是倾家荡产,也要买来送给唐怡,一问价格,王小北差点没被吓得一口唾液淹死自己,那双全店内最奢侈的镇店之宝,也是全店最名贵的鞋子,才值五百文铜钱!
王小北当场豪气干云的大手一挥,在店员无比错愕的眼神中,他豪横的买走了那件镇店之宝。
那位店员看着王小北潇洒离去的身影,也愣愣的出神,他也是第一次见着这样豪横的顾客,楞是把五百文花出了五千文,五万文的气势。
最为关键的是,那双被誉为镇店之宝的鞋子,只是双在柜台上展示的非卖品!
王小北心想道:日子过得真快啊,貌似下月就是师妹的十八岁生日了吧。
一旁的唐怡眨这一双可爱的眸子,满是希翼的问道:“掌门人,那我呢?”
马运看着如同自己亲生女儿一般的唐怡,豪爽道:“花伦天奴顺便挑!”
“掌门人真好!”唐怡高兴得差点儿跳起来。
看到唐怡高兴的样子,王小北不禁有些黯然:似唐怡这样的江湖美女,是无数青年才俊追逐的对象才对,她本该锦衣玉食,一生无忧,可是她却无怨无悔的跟着自己餐风饮雪,自己连一件好看的名牌服饰都不曾送她过。
唐怡见王小北有些黯然,她亲昵的挽着王小北的手臂,笑道:“师兄是天底下最好的!”
王小北笑了,笑自己不该妄自菲薄。
年少不必有为,你若无怨无悔,我便至死守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