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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非良驹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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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丁天刚确立关系没多久呢,钟晴就已经替他们策划好结婚生孩子的大事了。何苗无语了,抬头看一眼丁天,他竟然摸着下巴陷入沉思,仿佛是真的在认真考虑钟晴刚才说的话。

“喂,想什么呢?”何苗用胳膊碰了丁天一下,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他。

丁天凑在何苗的耳边,笑着说道:“我在想,我们是三年抱两好呢,还是争取一次性生个双胞胎好。”

……何苗脸红了。

原本以为两个人的关系升级了,她都是他女朋友了,没想到,她还是会对他的厚脸皮指数无言以对。

吃完饭大家又去k了会儿歌,其实说是k歌,倒不如说是钟晴和杨娟娟这两麦霸的小型演唱会,她们两个抱着麦克风谁都不肯让谁。丁天跟何苗窝在沙发里说着悄悄话,可怜的梁晶晶一个人跟零食作伴。

大家都知道丁天是情歌小王子,新生校园歌手大赛的时候,他一首《洋葱》不知道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当时他根本不想参赛的,对他来说,除非是篮球赛,其他一切抛头露面的活动他都不想参加,奈何多事的何苗非要给他报名,非要让他上台,他才勉为其难地唱了一首歌。

钟晴跟杨娟娟唱得很是过瘾,过完瘾才意识到今晚的两位主角还没给大家献唱,于是纷纷把麦克风塞到何苗跟丁天手里。何苗扭扭捏捏不肯接,因为她唱歌水平实在差劲,不想拖丁天后腿。

丁天洒脱地接过麦克风,将何苗自然地搂进怀里,低头跟她商量:“要不我们唱你最喜欢的《小情歌》好不好?”

何苗知道舍友们的脾气,她要是不唱,她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反正是在自家人面前丢脸,她也就豁出去了。不过,这首歌,她虽然最喜欢,却总是唱不好。而一直以来,她都希望有人专门唱给她听。所以在唱的过程中,她只是张张嘴,并没有发出声音。丁天就这样揽着她的肩膀唱完了整首歌,全程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仿佛全世界他的眼里只有她。

他看着她的眼神,那么深情,那么温柔,甚至比这首情歌还要醉人。

那一刻,何苗才真切体会到,原来爱情竟然可以这么甜蜜。

吃完饭唱完歌,何苗寝室里那三只才算尽兴。尤其是钟晴,拍着丁天的肩膀已然哥俩好上了,“哎呀,何小苗啊,姐姐我表示对新姑爷满意得很,把你交给丁大哥,我们都放心了。”

==何苗都无语凝噎了,这娘家人当得也太没节操了,吃好玩好就放心地把自家姐妹给交代出去了,她怎么觉得钟晴像是喝醉了呢,明明她也没喝酒啊!

不过,何苗也觉得今晚玩得实在是开心。青春里最后的时光,她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还有一群虽然毒舌但是真心为她好的姐妹陪伴在身边。夜色迷离,回学校的路却短得让人舍不得走到终点。

快走到寝室楼下的时候,走在前面的钟晴不由得回头喊还在后面磨磨蹭蹭的何苗:“你快一点啊,走那么慢!”

杨娟娟忍不住狠狠掐了钟晴粗壮的胳膊一下,说道:“你说你这个人,情商到底有多低。人家小情侣卿卿我我还有好多悄悄话要说呢。谁跟你似的,现在就回去洗洗睡了。”

“嗷——他们要说情话,你悄悄告诉我就行了嘛,干嘛要掐我,好痛的,这都是我的肉啊,我的肉!”

伴随着钟晴的哀嚎,寝室里充当家眷的那三只先后进了宿舍楼。

☆、第65章

只剩下她和他的二人世界了,何苗抬起头来偷瞄了丁天一眼。虽然谈恋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但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尤其是在其他人心知肚明的情况下跟他幽会,何苗总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但是淡定如丁天,他没有任何异样。像是惯犯一般,牵着她的手走到不会被人注意到的黑暗角落。

今晚的他特别温柔,招待她的室友吃饭,陪着她们唱k,因为喜欢她,所以对她的朋友也特别周到,何苗有种被呵护在掌心的感觉。

尤其是,他一句话不说,唇瓣轻轻碰上她的时,何苗的心都要融化了。他的气息炙热又充满了诱|惑,他不止是在她的唇畔浅尝辄止,而是更进一步地将自己的舌头伸进她的口中,攫取更多。

何苗觉得自己就要窒息了,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都是她最先眩晕,她只能紧紧搂着丁天的腰才能支撑住自己快要软倒的身体。

好在,他还是在她真正眩晕之前放开了她,唇瓣擦着她的,细细亲吻。何苗想要平复一下自己紊乱的气息,却发现根本不受自己掌控。

他贴着她的唇角浅笑道:“还是没有长进,没亲几下就不行了。”

“哪有像你这么亲的?!”何苗不服气地反驳。

“哦?那该怎么亲,你教教我。”丁天虚心求教。

何苗踮起脚尖,迅速在他的脸颊上啵了一下,然后义正言辞地说道:“就这样!”

“哈哈哈……”丁天笑着把何苗搂进怀里,说道,“当我是小学生呢!”

唉……在何苗眼里,她家天天不就是个纯洁的小学生嘛,没想到,她现在总是被他抱在怀里湿吻。

“丁天,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何苗问,这是每个女生最喜欢问的问题了,而且百问不厌。

“让我想想,嗯……我也不知道,反正,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

“到底是什么时候嘛?”

“我不记得了,反正比你要早。”

“你怎么知道比我早?”何苗皱着眉头反驳他,“我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发现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你的。”

“……”何苗听着由丁天胸腔里发出来的笑声,知道自己栽跟头了。哼,套她话就套吧,反正,她也很想告诉他的。

“那我怎么感觉不出来你喜欢我?”

“因为我觉得你眼光太高了,我完全达不到那个标准,所以喜欢了两个小时就放弃了。”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年幼无知得可爱啊!

“……你倒是挺拿得起放得下啊,小混蛋儿。”丁天听她说得这么云淡风轻,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哼,不然呢?”何苗为自己辩解,“你还想着我暗恋你十多年呐?!想得倒是挺美的。”

“不过那个时候我好天真,从你书里发现了一张神仙姐姐的明信片,就觉得你以后肯定会跟那么漂亮的美女在一起,我这样的一定没戏,还不如趁早死心,不给自己添堵呢。”

“哎,丁天,你现在还喜欢神仙姐姐吗?”

“什么神仙姐姐?”也不知道何苗到底是在解释给他听,还是在自言自语,丁天听得有点莫名其妙。书,明信片,神仙姐姐?他是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这么快连神仙姐姐大美女都不记得了,何苗真不知道自己该鄙视他呢还是鄙视他呢?“就是那个在我们上小学的时候红起来的女明星啊,我在借的你的书里翻出了她的明信片,别告诉我你真的不记得她是谁了!”

丁天一脸无辜地为自己伸冤:“我不是不记得了,我是压根对她没什么印象啊!”再说了,都小学时候的明星,现在估计早过气了。他当小学生的时候虽然经常调皮捣蛋,倒是真的对追星没多大兴趣。

“你在哪本书里翻出来的?”丁天接着问道。

何苗老实地回答了,因为当时她觉得那本连环画比较好看,所以对那本书的名字还有些印象。

“唉……小糊涂啊!”丁天不由得叹息一声,说道,“那是我同桌的书,他非要跟我换着看的,我觉得还不错,就拿回了家里。估计那张明信片是他的吧,我从小到大可从来没买过印着人的明信片,这一次你是真的冤枉我了啊!”

而且一冤枉就是十年呐!

何苗也有些震惊,没想到自己当年的自我臆测竟然都是错的。也许那个时候她潜意识里对自己不够自信,所以抓住任何一个外界刺激就会把它无限放大,到最后明明是自己不敢向他表露心迹,反倒紧紧抓着明信片这件事将自己说服了。

不过,幸好,在这十年的光阴里,他们仍旧相互陪伴着彼此,一同成长,不管是以哪种感情的形式。更重要的是,他们现在在一起了,并且学会了珍惜。

何苗不好意思地依偎进丁天的怀里,重新回到原来的问题上,“现在我都说了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了,你快点实话实说,到底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我真的不记得了,就是不知不觉喜欢上的。就好像,从我一出生,你在我的心里就已经占据了一个没有人能够替代的位置。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是我唯一的小公主,我陪着你长大,爱护你,宠着你,所有的一切不需要说出口,我们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这好像是丁天第一次说情话给她听,何苗听得那叫一个陶醉啊,整颗心都不自觉地沦陷了。

“如果非得要说一个具体的日期,那估计是从幼儿园就开始了吧。那个时候你穿着白裙子表演白雪公主,我牵着你的手站在你的身旁。当时我就想:我可不可以就像现在这样永远牵着何苗的手。”

情种早已深埋,本以为所有的一切都会按着他们心中所想的轨迹走下去。却不料,两个人拿到的是不一样的剧本,所以才会有一个接一个的意外。到最后,他们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原来,有些爱还是要说出口,因为倘若对方不知道,ta就没有办法做出同样的回应。

虽然说“错过”了那么多年,但是何苗却觉得感恩大过遗憾。因为倘若他们在懵懂无知的时候就在一起了,那个时候的感情既不清晰又不成熟,不见得可以走得长远,说不定现在也早已像好多对情侣一样分道扬镳了。她感激的是,他们在最适合的年纪重新找回了彼此,给予彼此的不仅是最初的爱情,还有难能可贵的珍惜。

爱情里,最难得的是懂得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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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最后的几堂课终于在半学期的时候结束了,他们现在已经是毕业生了,找工作的继续找工作,备战考研的继续备战考研,实习的也已经走马上任。何苗跟丁天打道回府去家乡所在的城市实习时,看着熟悉的校园,回想起自己第一天到这里时的场景。时间过得真快啊,尤其是青春的脚步,仿佛长了翅膀,一飞而过。她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嫩苗呢,如今却要成为“国家栋梁”了,真是不可思议。

丁天揽着何苗的肩膀,调笑道:“国家栋梁这样的差事还是放着我来吧,你就继续大糊涂小迷糊地过自己的小日子。我负责赚钱养家,你就负责貌美如花吃零食。”

切,还看不起她?!何苗噘嘴,不过她却无力反驳。因为从小到大,她是真的没什么远大抱负,就想着以后慢悠悠地享受滋润的小日子。有个特别疼她还特别会赚钱的老公,她只要撒撒娇抱抱大腿就好了。

没想到,她的小愿望最后竟然真的实现了,老天爷真是对她不薄。

“回家之后我们还是暂时瞒着我爸妈还有你爸妈,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在一起。”

“为什么?”丁天一脸不情愿。

“因为会很别扭啊!”何苗循循善诱地给他分析利弊,“我爸妈一直都拿你当他们的半个亲儿子,把你当我哥的,我们这样贸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会接受无能的,多像乱|伦。”

→_→丁天无语地看了何苗一眼,“半个亲儿子就是女婿的意思好不好?我们这不叫乱|伦,我们这叫水到渠成,顺应天意。”

“你爸妈那关肯定也不好过啊,他们不是一直对你要求挺高的嘛,希望你以后找个既漂亮又聪明,既孝顺又能干的女朋友回去。要是看到你拎回家的是个废柴,还是个湿了水不管怎么晒都没有救的湿柴,肯定会失望的!”

→_→丁天再一次无语地看了一眼何苗,“他们早已经在你的腐文化传播下战战兢兢了,现在我只要随便拎一个还能喘气的女的回去,他们都会欢喜得不得了。”

何苗瞪了丁天一眼,道:“你怎么能这样呢?我们自己好歹是有追求的!要是每个小有成就的事业,我才不好意思告诉四老我在谈恋爱呢!”

小样儿,紧张就紧张,心虚就心虚嘛。都上升到这么高的人生境界了,丁天将何苗往自己怀里一搂,咬着她的耳朵说道:“好,都听你的。不过,我们这样好像早恋的中学生啊,背着父母搞地下情。你可得早点给我扶正,我还等着娶媳妇生儿子呢!”

只是何苗没想到,传说中的地下情并不是那么好搞的,尤其是她已经一大把年纪了,不像那些活力四射的中学生,根本经不起多少吓。偏偏父母在她面前提到丁天的时候,她都要提心吊胆地怕他们发现任何端倪。所以为了不被父母看出破绽,她竟然特别喜欢上班,因为上了班就可以不用面对让她心虚的爸妈了。难怪当年早恋的某某某跟某某某那么喜欢上学呢,其实他们并不是真的爱学习的好学生吧,估计道理跟她现在爱上班是一个样。

不过实习虽然不需要接触公司核心业务,但也有实习生的痛苦啊。各种跑腿活杂活都需要她这个廉价劳动力去做,想到那少得可怜的实习工资,最后还得交税,何苗就气得牙痒痒。

幸亏她还有丁天可以压榨,丁天虽然名义上是跟着师傅后面学经验,从基层做起,可他的师傅就是他爹啊!别说工资了,整个公司都是他的,他想给自己发多少工资就发多少好吗?!哪像她这个苦命的劳动人民。

一到周末,丁天就成了何苗的司机外加自己会走的钱包,围着他们从小长大的城市各种吃喝玩乐,小日子过得还算是理想中的滋润。

有时候她也要忍不住向丁天抱怨:“工作好累,实习好累!我觉得自己都快要累死了,丁天养我!”

丁天把她往自己怀里一带,愉快地回道:“好啊,把工作辞了吧,我养你~”

我养你~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情话啊,而且最让何苗感到幸福的是,说这话的人还有践行诺言的资本,他可不会只是给她许的空头支票啊!

听到自己爱听的情话,何苗的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同时,牢骚也一扫而光了,“那可不行,我可是新时代的新女性,要独立自强,怎么可以为了五斗米折腰,我要好好工作!才不要你养!”

丁天看着何苗,一脸崇拜:“哇塞,新时代的女性啊!何苗你是我的偶像!”

日子在她跟丁天相互恶心的吐槽中过得飞快,尤其是周末的时候,两个人还没腻歪够呢,就又到了工作周。

自从来实习后,丁天往何苗家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而且还经常拎着各种中老年营养补品,很少空着手来。何爸何妈收礼收得手都软了,一个劲儿地劝说丁天:“小天儿啊,下次来玩就来玩,别带什么礼物啊!我跟你何叔身体都好着呢,吃不了这么多补品。”

丁天笑得一脸无害,回答得更是天衣无缝:“我现在不是参加工作了嘛,自己赚钱了,就想着孝敬孝敬您二老。小时候二老可没少疼我,你们就让我尽尽心意吧。”

何爸何妈被他这么一说,直夸丁天比他们家养的闺女都懂事,别提有多高兴了。却不知道,给他们送礼的这个人一脸笑眯眯,心里打的算盘却是怎么着能把他们养到大的闺女给拐走。

何苗可没有何爸何妈那么好骗,每次丁天跟何爸何妈打过招呼,溜到她房间里来的时候,何苗都要狠狠地挖他一眼,然后说一句:“哼,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丁天笑得一脸恬不知耻,凑到何苗的跟前,在她的脸上使劲啵一下,道:“我就是不安好心了,鸡宝宝什么时候搬出去住啊,我连鸡窝都给你修好了。”

何苗真想揍他!人家别人都是金屋藏娇,他倒好,给她弄了个鸡窝。不过,说道搬出去给他一起住这件事,她是死活都不肯同意的。

于是,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乖啊,丁天宝宝,不要整天想着这些拐骗两家妇女的勾当,我在我爸妈家住的好好的,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暂时还没有搬出去的打算。”

丁天再一次失望地扑上去,将何苗压在身下,对着她的嘴巴就是狠狠一通乱亲。

“你这个混蛋,胆子也太大了,我爸妈就在外面呢,别让他们听到了。”何苗推丁天,他重得像块石头,怎么推都推不动。

“亲爱的,我想。”岿然不动的丁天手脚开始不老实,这里摸摸,那里捏捏,嘴巴也不肯闲着。

“臭流氓!”何苗被他揉捏得气喘吁吁,他身体的变化她有能感觉得到,瞬间脸颊红得像是火烧云。

“我怎么能是流氓呢!”他含着她的耳垂,含含糊糊地给自己辩解,“我摸的是自己女朋友,亲的也是自己女朋友。亲哪里摸哪里都不是流氓好不好?”

这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本能!最后他义正言辞地告诉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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