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男宜嫁(作者:七殊)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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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周毓听着母亲说起她也不太了解的往事时,虽然只有当年的一些传闻,周毓却是听得入神,听得俏丽的小脸越来越白。
原来,那位姑姑最喜欢芍药,如今芍芸殿中的芍药就是她早年种下,后来被移植过去的。
原来,那位姑姑因为生于冬天,或许是看多了皑皑白雪,最偏爱素色静雅的衣服。
原来,那位姑姑不好动,平日里只喜欢捧着书看,有时候遇见了喜欢的书,甚至连父皇也不搭理。
“父皇既然那么疼姑姑,那为什么一直没见过姑姑呢?”
记忆中母亲的面容带了几分恍然,缓缓道:“听说她喜欢上了原来大皇子府里的一个幕僚,结果却被辜负,在皇上刚登基的时候,原来的大皇子逼宫,她替皇上挡下一剑,受了重伤不治而亡了。这么多年来,你父皇心中又是痛苦又是内疚,所以,宫中鲜少有人提起,若非母妃曾服侍在圣驾前,也不会知道这些事情。不过也亏得她不在了,毓儿你才能因着与她几分相似的相貌,得到你父皇的疼宠……”
听着母亲的话,周毓却是愣住了,她抬头怔怔看着凝望着自己的母亲,不知怎的就想起多年前,在芍芸殿中初见到父皇时,父皇说的那句“是阿隅么”……
原来,她备受疼爱是这样来的。
“毓儿,母妃不想回到以前连个太监也敢苛待我们母女的日子,如今,你更不能回到以前那种日子。”
周毓懵懵的,看着母妃紧紧握着她的手,严肃而慎重地道:“毓儿,如今你也懂事了。你要记住,只有你像周隅,你现在的一切才不会失去。”
可是,越长大周毓跟周隅就越不像。
有时候看着父皇怀念而后又失望的模样,她就惴惴不安,她不相信,她才是父皇这么多年来捧在手心中疼爱的人,她不相信一个已经不在了的姑姑会比自己这个女儿还重要。
周毓叛逆,像是被不安束缚,急切的想要证明自己的担心不过是多余。
直到那一日,她故意穿了一件亮丽的衣服梳了一个从没梳过的头发,站在父皇面前扔了那些与芍药有关的东西,扔了那些书,说她不喜欢,说她想要出去骑马,说她厌倦了芍芸殿了的芍药,想要全部换成牡丹。
时隔多年后,周毓依旧不敢回想当时父皇冷沉的脸,那样淡漠疏远,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一连着好几天,周毓再没见到原本每天都能见到的父皇。
看着服侍着自己的宫人不经意看向自己时的别样眼神,周毓心中的害怕再也忍不住,她终于哭了,终于承认了——她这个亲生的女儿的确比不过那个早就不在了的姑姑。
已经习惯了的宠爱如果失去,周毓觉得那一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甚至不敢去多想。
从那之后,她告诉自己,她最爱的是芍药,她喜欢素色淡雅的颜色,喜欢安静呆在宫殿里看书,周隅姑姑喜欢什么,她也会喜欢什么。
果然,父皇再见到她时,比以往和善了不少。
而母亲那,当周毓从她那得到几本周隅姑姑的手札后,她才明白,三岁时母亲要送自己的是什么礼物,她的母亲早就为今日做好了准备。
她仔细看着周隅姑姑的手札,想象着她的存在,她仰望着不知母亲如何得来的画像,看着画中的周隅姑姑,然后模仿着她的神态和一切。
可是渐渐的她却越来越不敢看父皇了,她心里知道,就算模仿得再像她始终扮不来周隅。所以她住到了芍芸殿去,每当要去见父皇的时候,她总要在芍芸殿的密室中翻看着姑姑那几本早已烂熟于心的手札和画像,才敢出现在父皇面前。
世人眼中她始终是最受父皇宠爱的公主,可却无人知道为此她所承受的一切。
这是周毓小心怀揣着的秘密,不能被任何人察觉,可偏偏事与愿违。
白锦瑜知道了,李若安知道了。
甚至……
洛凰也知道了。
无上的荣耀,世人的尊崇,谁也不能让她失去!
她是邺国最尊贵的公主,只要是她想要的,就算不择手段也一定要得到!父皇的宠爱是!温叙之也一样!
与来时一样,周毓的离开依旧没有惊动任何人。
窗外往下伸展的枝桠上绿意渐浓,映着屋子里昏黄的烛火,格外的静谧。
芍药花开时,永安城中最盛,那是一番任谁看见了都忍不住驻足的美景。
三月初,春已至,恐怕今年的她是无法看见了。
好一会,洛凰才折身从柜子中取出一个木盒,里面放着一本颇有岁月的手札,扉页上是花开正好的芍药,下面秀丽小楷写着一个若泽二字。
若泽,周若泽。
若有昔日老一派的朝臣还在,便会记起那位公主,周隅的字正是若泽。
出城的事情解决了,洛凰在想,太子府里的陆远又当如何呢……
☆、第四十五章
陆远,跟随太子十多年的侍卫,虽然出身一般,可与太子的情谊却不寻常。
也正是为此,一个月前周毓才没将这个想要带白锦瑜远走高飞的男子当场诛杀了,只是,卖太子一个面子是一回事,她却也直言,日后陆远胆敢再见白锦瑜一次,就休怪她不念往日情谊,将两人的腿都废了。
这是洛凰前两日才知道的,这也难怪白锦瑜求了周佑那么多次,却始终被拒绝。
所以,洛凰虽然有办法能联系得上陆远,可却要再想办法如何在周佑的眼皮子底下,让他一个大活人离开。
虽然不过是周毓的一句话,可她们之间的协议周毓本就不想节外生枝,所以她也有条件,想要白锦瑜那她就放白锦瑜走,只是休想她插手陆远的事情。
太子哥哥最精明,被洛凰威胁已经够怄的了,再被太子哥哥发现她可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阳光下,枝桠上的绿意更盛了几分。
或许是春语觉得每次见着周佑时心中忍不住的沉闷,所以她倒是最急着离开永安城的人。
哎,人家白姑娘想要离开永安城是为了和情郎长相厮守,她却是怕自己喜欢上喜欢不起的人。
“小姐,既然陆远不出来,那我们就给他写信?”春语思忖着又道:“只要我们把他骗出来后,抢了就私奔。小姐,这个主意你觉得怎么样?”
望着春语一脸期待夸奖的模样,洛凰拍拍她的肩道:“还是先去收拾东西吧。”
从太子手里抢人,非是不行,却是个技术活。
洛凰还没来得及去深思技术如何,白锦瑜那边却出了新情况——她被周毓赶出来了。
早就知道周毓无情,没想到这么绝然。
无处可去的白锦瑜只得来投靠洛凰。
“说到底,还是我不对,当日我答应了公主会永远陪在她身边,是我食言,公主将我赶出来是对的。”
看着一脸失落的白锦瑜,洛凰只是让春语带她下去休息。
算算日子,百里熙也快到旸国了,一想到那些躲在暗处准备着算计他的人,洛凰想,自己一定要加快进度,好离开永安城早日到旸国。
再想到陆远,难道真要如春语所说,将他抢了就跑么?
答案当然是不能,不过,事情很快却有了转机。
夜色中,洛凰看着悄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黑衣侍卫,不知道是不是做隐卫不太见光的缘故,他的皮肤异常白皙。
她曾在周佑身后见过他叫做苏陌,此时他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周佑察觉到了什么吗?
“洛姑娘。”
在洛凰猜测着的时候,苏陌开口的话就让她不由吃一惊。
“我愿意将陆远带出太子府。”
心跳一下,洛凰深看着他:“这是太子的意思么?”
虽然这么问,但洛凰心中已经否定了。周佑或许能顾及他和陆远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可他若是察觉到了自己和周毓的约定,是绝不会置若罔闻的。
果然,苏陌摇头:“太子并不知道。洛凰姑娘放心,此事太子不会知道的。”
“哦?不知道苏公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洛凰幽幽道:“你是太子近身侍卫,为什么无缘无故会帮我呢?”
对此,苏陌回答的也是坦然:“因为锦瑜。我喜欢她,所以想要她开心。”
他的眼睛亮亮的仿若绚烂星子,在说到白锦瑜的时候,素来沉静的脸上忍不住就浮现一抹温柔。
一个人的话不能全信,尤其他莫名的想要对谁好时,就更要谨慎。
可有些人他或许沉默,可提起他爱的人时,那种爱入深处的感情是怎样也骗不了人的。
所以,洛凰自己也都觉得奇怪,她竟丝毫不怀疑苏陌对白锦瑜的喜欢。
按照苏陌的话来说,洛凰他们的行事的确低调,只是再周密的事,当与自己心上人相关的时候,任何的蛛丝马迹都不会被错过。
“你此般行事,岂不是对太子不忠?”
烛光拉长了男子的身影,苏陌深邃的眼眸看向白锦瑜所在的屋子时,只有化不开的关心。他缓声道:“我进太子府本就是为了她,只要她好,其他都不重要。”
苏陌,出身武学世家,幼年的时候,家中长辈就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在江湖上扬名立万,再现老祖宗百年前的辉煌。苏陌的根骨不错,只是那时候他并不喜欢练武,为了避开如天罗地网般的训练设置,趁着一日家中举办宴会没人留意他,便翻了墙离家出走了。
虽然年少心性却很高,他自信就算没有家族庇护,没有利害的武功,凭借他的聪明才智,他也一样可以在江湖中混得顺风顺水。初生牛犊不怕虎,很快他就遭遇看困境,在他露财被一群乞丐围攻殴打的时候,才明白双拳难敌四腿,只有绝对的力量才能不被人欺负。
躺在泥泞的巷子里,雨水冰冷冷落在他的身上,浑身疼痛鼻青脸肿,苏陌想他那个模样就是娘亲来了也认不出他。
那时他想,他应该回家了,好好习武,成为天下第一。
然而,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那么奇怪,他才下定这个决心的时候,白锦瑜却出现了。
她撑着伞,担忧地看着苏陌。
他想她不过是同情自己来看一下自己是不是死了,呵,他才不要别人的同情。
那个时候的苏陌一身脏兮兮,白锦瑜一身的洁净:“喂。你还好么?怎么被打成这样了?”
担忧的话语,某种的关心,从来没狼狈过的苏陌莫名觉得心烦。
最让他意外的是,白锦瑜丝毫不嫌弃地背了他去医馆,当时看着被白锦瑜洁净的衣服被自己弄得脏兮兮,不知怎么他就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家以后,他一反常态地勤练武功。
然而,白锦瑜三个字,每天他都会想起很多遍,所以他每年都会往永安城里跑几次,希望能够再次遇见她。
而他也很幸运的见到了她,在太子府的门口,看见了她的身影,鬼使神差地他溜了进去,然后看见了翠绿柳树下她和陆远相视而笑的一幕。
迄今为止,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明明想要闯荡江湖做个快意侠客,却偏偏进了太子府做了侍卫。
既然他不能进宫看他,那么在她喜欢的男子身边,总能多见到她几次。
而白锦瑜虽然见过他几次,却始终没有认出来他。
有了苏陌的帮助,将陆远带出太子府的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
几日后,华灯初上,赶在城禁的最后一刻出了永安城。
“锦瑜。”
立在夕阳余晖下的陆远神情凝望着。
看见月余未见而心上人,白锦瑜顾不得马车还没停好,就已经冲了下去。
“阿远。”
两人紧紧抱在一起,洛凰看眼站在不远处的深深凝视着的苏陌,夕阳将他的身影拉的格外长,带着透骨的寂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