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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找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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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最近新得了一只镯子,是周罄若给她的,据说是他什么劳什子传家宝,她仔细端详着手里金灿灿的镯子,微微蹙眉,这年头还有谁戴金镯子?

她那些个徒弟整日里戴的都是玉镯子,可稀罕漂亮了。

手里的狐狸似乎对她的镯子很感兴趣,爪子拍了两下那镯子,苏雪见它喜欢,就将镯子丢去给狐狸玩了。

前几日皇家查封了魏家的斗兽场,魏恙身受重伤修为退到天武境,这段时日,魏家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夹着尾巴做人。

魏家有位长老在学院任职,是丹院的一个老师,名唤魏生,魏生此人极为嫉恶如仇,护犊子那种,在得知魏家是因为学院一个小弟子才遭遇这些不幸。

他便有些沉不住气。

想他魏家也算是北周世家之一,如何咽的下这口气?

魏生决定在院门比试,给这个弟子小鞋子穿。

某个即将被穿小鞋子的弟子正在整理药园,就跟打理菜地一样。

吴平凡很是得心应手的将药园打理的干干净净,路过得药院弟子一瞧,就跟看到了什么稀罕宝贝一样。

苏若是苏雪的大弟子,她人生的俏丽漂亮,性格和苏雪一样温婉。

见一年幼小师弟正殚心竭虑的伺候药园,她便上前,送了点灵露过去,这灵露乃是春分时候,采集的雨露而成,对于修炼之人,是大补之物。

“小师弟,这瓶灵露能增长修为……”苏若说到一半,猛的发现这小师弟就是个凡人,哪里来的修为?

“很好喝,谢谢。”吴平凡接过,喝了一口。

跟师父用来泡茶的山泉水很像。

苏若扯了扯嘴角,他就这么喝了?

这可是灵露,要是没有修为的人喝了,会闹肚子的!

她有些紧张的看着吴平凡,“小师弟,你有没有什么不适?”

吴平凡摇头,继续闷着头干活。

苏若瞧了好一会儿,心中舒了口气,更多的是纳闷,为何他喝了灵露,却半点事都没有?

魏生有个儿子名叫魏不举,是个器修,也是个急脾气的器修,一听到自家叔父被人摁在地上揍成猪头,他就气的将自己爹骂了一遍。

他爹小心过头,就连个没有修为的人都不敢动。

他可不一样,他如今乃是纳灵境的修士,天赋异禀,短短五十年就达到了这个境界,对付一个普通人还不是信手捏来?

魏不举美滋滋的想着,结果就看到令他心碎得一幕,他最喜欢的苏若小师姐正一脸殷勤得对着一个臭小子笑,那小子看上去比苏若还要矮上几分。

难不成苏若喜欢矮的?

魏不举看了眼自己的身材,高高胖胖,跟个佗秤一样,是器修的标准身材。

他急忙将底下能增高的靴子脱掉,然后赤着脚走到苏若面前。

“苏若师姐,我找他有事。”

魏不举满脸赘肉,雄赳赳气昂昂的说。

苏若眼神落到他光着的脚丫上,捂着脸大骂道:“魏不举,你个老流氓,混蛋!”

在古代,女子赤脚看不得,男子赤脚也是一样的,尤其苏若这种传统的女人,最是受不的这样。

她有些恼羞成怒的离开。

留下魏不举呆呆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扬长而去。

她不是喜欢矮的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乖顺得吴平凡站在一侧,打量着这个新来的师兄。

师兄满脸写着绝望,像是被人抛弃了一般。

魏不举很快回神,脸上的赘肉颤了颤,“你就是吴平凡?”

他盯着面前这个自己一只脚就能踩死的小子,咬咬牙。

“就你,还能将我的师叔揍城猪头?绝对不可能!”

“肯定是我爹又老眼昏花了。”

魏不举断定道。

“我不欺负你,苏若不喜欢我欺负人,我和你比炼器,你要是赢了我,我认你当爹!”

“魏不举,你这还不是欺负人?”去而又返的苏若将一双靴子丢到魏不举脚边,“他一个符修,你有本事跟他比制符!”

魏不举抱着那鞋子,眼珠子咕噜转了两下,“那成我找个符修和他比试,我随便找一个,我就不信他一个普通人,制出来的符能用不成?”

“能用。”吴平凡从怀里取出一张符,递给魏不举。

“撕开就能……”他还没说完,魏不举将那符抢到手里,当着吴平凡的面将那符撕成碎片,他心里还在洋洋得意,这种刺激人的方式肯定能好好打击一下这个臭小子的自尊心!

结果那符突然化作浓浓火焰,将他整个人包裹。

“撕开就能用。”吴平凡慢悠悠说完,将一旁桶里的水浇到魏不举身上。

魏不举已经被烧成了一个黑炭,一口黑气从他嘴里冒出,而原本他那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被烧成了渣渣。

周围传来各种低笑声,其中苏若的最为厉害。

“叫你瞧不起人!这小师弟可是楚师长的关门弟子!”

“他的符是出了名的不用灵力就能催动,整个学院都知道,你却不知道,你个乡巴佬。”

苏若轻蔑的扫了一眼魏不举,接着格外亲昵的走到吴平凡面前,甜甜唤了声,“师弟,你的火焰符能多给我几张吗?”

药院弟子一向战斗力拖后腿,所以好的符纸对她们而言就是一件自保和取胜的利器。

当然苏若肯定是会付灵石买的。

吴平凡抱着一药篓的灵石回去,身上的符纸被洗劫一空。

魏不举变成一个秃子的事,同样在学院广为流传。

尊享酒楼。

一黑一白两位公子相携着走近,两位公子都生的月白华清,丰神俊朗,举止之间流露出一种大人物的不凡来。

李大刀经常接待这样的客人,早就熟能生巧,他将吴小兄弟留下来的秘方加以精进,如今他的水平能模仿的有七八成像了。

白衣男子就是皇朝,黑衣男子自然就是霸权。

他们俩打算亲自出门去找小师弟,正好听闻尊享酒楼是为了他们两个开的,一时间有些情不自禁,便走了进来。

在吃到那只猪肘子时,皇朝莫名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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