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三大英雄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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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背景故事?”
江城看完三个英雄模板给的选项后,意外的发现,上面居然还有背景介绍。
“看来这个英雄,应该是游戏中真实存在的,可能是Npc,也可能是Boss。”
江城心中一阵猜测,随后查看了起来。
“【亡灵收割者–切尔若夫】–生前是月灵国的一个普通民众,性格懦弱不堪。
“在一次和妻子前往骷髅岛的途中,被亡灵截杀,妻子为了护他意外死亡。”
“回到城市的切尔若夫被所有人嘲笑,受不了折磨的他,最终鼓起勇气,单人提剑回到骷髅岛,誓要为亡妻报仇。”
“可惜,他的实力只是普通人,不仅没能报仇,反被杀死在骷髅岛,被亡灵抽筋拔骨,生食而死。”
“死后的切尔若夫,意外获得铁血魔王的三叉戟力量灌注,吸收了一部分强大的力量。
“获得强大力量后的切尔若夫,直接将骷髅岛的三百万亡灵,屠戮至尽。”
“被亡灵一族畏惧的称呼为–亡灵收割者。”
“【亡国之殇–百战天】–生前是楼兰国的百战将领,因为他的一次失误决策,导致楼兰国被乐陵国所灭。”
“从此,百战天生活在愧疚之中,承受不住这种愧疚的的他,单枪匹马来到乐陵国,一人独战十万大军,杀死八千余人,最终战死沙场。”
“死后的他依旧愧疚,执念让他无法转生,灵魂只能存在灭亡的楼兰古国中,无法离开寸步,但凡来到楼兰古国的人,皆会被他生前紧握的双锤所杀。”
“楼兰古国因此沦为生者的禁地。”
“【龙血天灾骑–厄尔斯】–生前乃是一名正义的幻殿骑士。
“因与一头黑龙作战时不幸沾染龙血,承受不住龙血强大的力量,血肉被分解,化为死灵骑士,彻底堕落,加入天灾军团。”
“因为生前沾染了龙血,导致死后的厄尔斯拥有龙族的稀少血脉,坐骑化为龙骨马,成为了天灾军的骑士军统领。”
“三个英雄都挺倒霉的。”江城感慨了一声。
不过与他没有太大的关系,他只需要分析三大英雄的优劣性而已。
亡灵收割者,继承的是铁血魔王的三叉戟。
这个武器…一言难尽,介绍也仅仅是说吸收了一部分的力量。
字面上很难判断他的实力,而且这个切尔若夫完全是运气好,自身根本没什么实力。
Pass!
百战天,只是一名将领,就算有一人独面十万军的勇气,但十万大军那也只是普通军士而已。
而且他用的是双锤,进化后,可能会强化双锤方面的实力。
这对于江城需要全面发展的路线来说,大相径庭。
Pass!
厄尔斯,生前,幻殿骑士。
死后,天灾军团骑士统领。
拥有龙之血脉,可以将马化为龙骨马。
介绍也没有说他的武器是什么,但肯定非常强大便是了。
孰胜孰劣很清楚了。
龙血天灾骑,是最强的。
不过江城向来喜欢特立独行,也善于创造和学习,最不喜欢走别人的老路。
“有隐藏进化方向吗?”江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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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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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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