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生个娃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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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城,天上皇大酒店,正在举行着一场盛大的成.人礼,今天是陆家千金孟芷瑶满18岁的成.人礼,全城的名门贵族近乎都来了。
“不愧是梧城第一千金,孟芷瑶可真漂亮,而且她还是个才女,上个月的全国钢琴大赛,她还拿了奖呢。孟家养女孟锦笙跟她一比,就连给她提鞋都不配。”
“可不是吗?孟锦笙又胖又丑又有病,那满脸的黑痘哪怕擦了十层粉都遮不住,据说这些年一直在乡下养病。要我说孟芷瑶可真善良,听说她特意从乡下将孟锦笙接回来,参加她的成.人礼的呢。”
两者对比,云泥之别。
坐在角落里的孟锦笙仿佛没有听到这些话,只是漫不经心的喝着杯里的酒,一杯酒下肚,她头似乎有些晕了。
孟锦笙站起来,揉了揉晕胀的太阳穴,脑袋有些昏沉的走向洗手间。
众星捧月中的孟芷瑶看到她离开,唇角轻轻的勾了勾,突朝某处示意了一下,隐约可见一个中年男人放下了酒杯,也朝某个方向走去。
十分钟后……
孟锦笙只感觉身上一沉,隐约觉得有一双鹰隼般锐利的眼在盯着她,他带着灼热温度的双手,让她止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她想反抗,却浑身使不上一点儿力气。
孟锦笙不断的在心里叫骂着,越来越不受控制的身体,她只能跟着一起沉沦。
半昏半沉之际,她听到男人附在她耳侧,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负责?她不需要!
结束后,孟锦笙完全清醒过来,在男人捏着她下巴询问名字的时候,她一掌劈晕了男人,落荒而逃。
另一边,孟芷瑶正接着一个电话,也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就见她脸色一变,大声指责了起来。
“你说什么?那死胖子昨天没出现?废物,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
孟锦笙分明喝下了她加了料的酒,她能跑哪里去了?
挂了电话,孟芷瑶气得大摔东西,孟夫人丁佳怡进来差点被砸了个正,见她在发脾气,连忙哄了起来。
“我滴小祖宗啊,这是谁把你给惹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孟芷瑶火冒三丈,“还能有谁啊,还不是那乡下来的死胖子吗?我们孟家白养她这么多年,她也是时候报答我们了,本来想让这死胖子、丑八怪跟野男人鬼混,以衬托我的高贵圣洁、一尘不染,结果这贱人竟失踪了!我连查监控都查不到!”
丁佳怡安抚,“别着急,这贱人中了药,没有男人肯定不行,监控没有就没有了,等一个月过后,这贱人怀孕了,那就更能体现你的冰清玉洁了。放心吧,那药效很强,而且能助孕,只要死贱人身体没毛病,准能怀上。”
孟芷瑶撇嘴,“那就只能等她怀孕了。”
而母女俩的期待,在一个月后还真的实现了。
一个月后,孟锦笙果然怀上了陌生男人的孩子,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也记不清孩子父亲的长相。
她成了梧城的笑话,也给孟家蒙了羞。
孟安韬大发雷霆,逼着孟锦笙去打胎,但孟锦笙却不知道什么原因,死活不肯打掉孩子。
为此,孟安韬一怒之下,不顾孟芷瑶母女俩假腥腥的劝阻,将孟锦笙打回原形,丢回乡下自生自灭……
同年12,怀胎十个月的孟锦笙在乡下的一间卫生所里生产。
没有好的医疗设备,没有好的医生,没有好的药材……孟锦笙凭着自己超强的意志力生下了孩子。
生完孩子,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孟锦笙非常的虚弱,她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隐约之间,她仿佛听到,“……老天真是不公平,我天天给人接生孩子,自己却没得生,可这女人竟一胎生了两个?什么神仙运气啊?”
孟锦笙努力想睁开眼睛看看孩子,但身上的力气耗尽了,她最终没能抵挡住困意,睡了过去。
当她醒来,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一场梦:原来,她不是生了两个,而是一个,一个皱巴巴的女娃儿……
……
五年后,国际机场。
一个气质非凡的女子,手里牵着一个精雕玉琢的女娃娃,女娃娃装扮有些古怪,衣服好像是几块破布拼接的,两人从出口处走了出来。
“妈咪,这里就是你说过的梧城啊?好热闹。”
女子容颜清尘绝美,她低低笑了声:“当然,确实……会很热闹。”
这里的人,都好吗?
久违了!
孟锦笙突然摘下头顶的太阳镜,戴在她小小的脸蛋上,瞬间为遮住了她大半张脸。
孟锦笙交代道,“豆豆,你先站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取一下行李,记住别乱跑,还有……别乱认爹。”
孟豆豆推了推脸上比她脸还要大的太阳镜,“我知道啦,妈你就放心吧,我不会乱认爹的……长得帅的除外。”
孟锦笙无语,转身去取行李。
孟豆豆很乖很听话的站在那里等,可当看到一个英俊不凡、气场强大的男子从机场走出来时,她的眼睛瞬间一亮。
哇!好帅!好眼熟!
像极了爹地的样子!
于是,孟豆豆留着口水,小身子猛地就蹿了上前,一头撞进那男子的怀中。
孟豆豆昂着小脸,“叔叔,你缺闺女吗?”
傅九寒低眸瞅了眼戴着夸张墨镜的小女娃,薄唇冰冷的吐出,“不缺!”
他向来不喜欢小孩,可五年前却有人硬塞给他一个,竟还是他的种,真烦!
这不伦不类的小孩子,一看就是个烦人精,不要!
孟豆豆撇了撇嘴,“我很聪明的……”
“聪明的更加不要!”
孟豆豆睁大了眼睛,“那你喜欢怎么样的?”
傅九寒,“像木头一样的。”
孟豆豆,“……”
傅九寒见小奶娃委屈的模样,心情突然大好,但也忍住了继续逗她的冲动,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孟豆豆盯着他的背影,郁闷得很。
过了一会,孟锦笙取行李回来了,她重新取下孟豆豆脸上的太阳镜,放回包里。
孟锦笙拍拍行李,“走吧,我们先回去找地方吃饭。”
孟豆豆眼睛一亮,“我要吃红烧猪蹄!”
“行!”
母女俩走出机场,回头率那是高达百分之百的,更有人还拿出手机拍照,认为她们是哪对明星美女呢。
机场外,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站在一辆豪车前一边朝着站内张望,一边打着电话。
“……我知道的,就孟锦笙又胖又丑,加上满脸黑痘的模样,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五年过去了,她只会比五年后更丑!好……你放心,我一会见到她,一定会好好的羞辱……”
说还未说完,皮管家就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疑惑的回过头去,只见眼前站着一个惊为天人的美女,他瞬间眼睛都直了。
这、这也太美了吧?
比他在电视上见过的电影明星,还要美。
皮管家发现自己竟不会跟人交流了:“这位小、小姐,有什么事吗?”
孟锦笙笑了笑:“没人告诉你,光天化日之下说人坏话,会老得很快吗?”
皮管家愣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人早就走远了。
电话里头,不断的传来恼怒的声音:“喂,皮管家你在听吗?你到底有没有在听?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皮管家这才一惊,连忙换上谄媚的口吻:“大小姐,对不起,刚才遇到个问路的,没事了。大小姐请放心,等见到孟锦笙这个丑八怪后,我定会让她难堪的。”
电话那头:“最好是这样!”
“啪”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然而,皮管家在站外一等就是几个小时,这几个小时里,他伸得脖子都酸了,愣是没有见到一个符合他心目中孟锦笙模样的人,倒是看到好几个令人想入非非的美女。
难道,那丑八怪自己打车先回去了?
皮管家终于意识到不对劲,想了想,从兜里拿出了一个记录的号码,对照着打了过去。
电话响了很久,一个漫不经心的声音响起:“喂,谁啊?”
皮管家愣了愣:“孟锦笙?”
她的声音有这么好听?
孟锦笙这会儿正在酒店里,她刚洗浴完,正披着大浴巾半躺在沙上接电话,勾唇:“是我。”
皮管家又愣了一下,心里蹿出一连串的疑惑,随后想到自己等了好几个小时,十分的生气。
“二小姐!你在哪?”
“我在哪,当然在地球啊,难不成还在火星?”
皮管家气急败坏:“我是问你,你现在在哪里?我还在高铁站外等着你呢!”
孟锦笙:“哦,那倒不必,我已经在酒店了,你回去吧。”
皮管家沉着脸,怒得直跺脚:“你怎么自己去酒店了?你不知道我在高铁站外等你吗?我们大小姐分明是通知过你的!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还把大小姐放在眼里吗?”
孟锦笙冷笑一声:“皮管家,自己眼瞎还怪我没给你点灯,你这倒打一耙的本事,我实在是佩服!我在高铁站外等了这么久没等来人接,难道我还要像傻子一样等下去?万一你放我鸽子呢?毕竟皮管家你不是没做过这脂缺德的事!”
当年,她怀孕被重新送回乡下的时候,孟家安排了皮管家送她,但皮管家半路把她扔下了,并扔给她十块钱让她坐拖拉机回去。
这个耻辱,她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皮管家想不到孟锦笙一个唯唯喏喏的养女,竟然敢直接跟他叫板,气得头顶都冒烟了,正要回嘴两句,但孟锦笙这边已经挂电话了。
这边,孟锦笙不屑的挂了电话之后,将手机一扔,拿起风筒吹头发。
孟豆豆软呼呼的小手捏上她的肩膀,奶声奶气的哄道:“妈咪,是不是哪个人渣惹妈咪不开心了?别生气,孟豆豆给你捏捏,捏捏捏。”
孟锦笙心头一软,将肉嘟嘟的小奶娃搂了过来,大大的亲了一口:“妈咪的大宝贝,可爱死妈咪了。”
吹干了头发,孟锦笙换了一身衣裳,交代了孟豆豆几句就出门了。
酒店门口,一个高大挺拔的冷酷男子正边走边打着电话,立体的五官、入鬓的剑眉、犀利的双眼,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近。
男子拿着手机,剑眉死死拧成一道结:“……于老神医不愿意出关?说他的百草在梧城?我知道了……”
孟锦笙与男子擦肩而过,而在男子说到百草的时候,脚步顿一顿,一不小心就与他碰撞了一下。
第3章:
傅九寒手机一时没拿稳,从地上掉了下来,他冰冷的眸子扫了孟锦笙一眼。
瞬间,孟锦笙盯着那双眸子,有种熟悉感。
傅九寒隐约闻到一股熟悉的气味,很淡很浅,仿佛在哪里闻过一样。
在孟锦笙出神的时候,傅九寒嘲讽的声音响起:“用这方法引起我注意?”
孟锦笙愣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巧笑倩兮。
孟锦笙媚眼如丝:“是,用这种方法勾引你,那你被勾引到了吗?”
那股熟悉的气味越来越浓,傅九寒一时竟有些恍惚,意味不明的低眸瞥了她一眼:“你说呢?”
孟锦笙抬眸对上了他轻蔑的双眼,心里一闷,正要反驳几句,却见他已迈开笔直的大长腿走了。
“大庭广众之下勾引傅总,这女人以为她是谁呢?人家傅总连当红的影后都不放在眼里呢。”
“高冷、禁欲、不近女色,简直太帅了,不怪这女人想要爬床,我也想爬。”
“想勾引傅总,被笑话了吧?活该!”
孟锦笙:“……”
高冷?禁欲?不近女色?
切!这种男人说得好听一点是不近女色,实际上就是不行!
孟锦笙没理会周围的窃窃私语,走了。
而酒店外的迈巴赫上,傅九寒坐在车里,双手微微扶着额头假寐。
姜池启动了车子,从后视镜上看了傅九寒一眼:“傅总,直接回公司吗?”
傅九寒点头。
过了一会,傅九寒又道:“姜池,替我查一下于神医的徒弟百草,尽快把他的资料给我。”
姜池:“傅总,你打算让于神医的徒弟给老夫人看病吗?”
傅九寒倏地睁开了眼:“不,我还不至于把奶奶的命交到一个小徒弟的身上,但如果利用徒弟引出于神医,也不是不可以。”
姜池:“我明白了。”
……
孟家,随着一个烟灰缸被狠狠的砸在地上,怒骂声也紧随其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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