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多癖 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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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明月和谢平澜觉着告别的时光好生短暂,可在外头等候的高亮、巫晓元等人都无聊到不行。
巫晓元这些日子和铃铛处得熟了,逗她道:“去瞧瞧你家小姐,怎么老不出来,可是哪里不妥当?”
铃铛翻了个白眼:“看把你操心的,一辈子伺候人的命!”
巫晓元被骂了也不恼,嘿嘿笑道:“可不是嘛,我连你都伺候。”
到将铃铛闹了个大红脸。
前些日子她生那场病,除了多亏明月照顾,也没少麻烦巫晓元等人。
她顿觉不该这么同巫晓元说话,连忙道:“巫大哥,是我不对说错了话,要不你那里有什么活儿,我帮你做了吧。”
她伺候回来不就两抵了嘛。
巫晓元到是不客气:“我有件衣裳破了个口子,料子不错没舍得扔,要不你帮我补补?”
铃铛心说这不小意思吗,正待答应,听巫晓元又得寸进尺道:“能补得跟原先一样不?”
铃铛:“……”
等明月出来,众人热热闹闹要走,正遇上副将谭封带着亲兵赶来帮忙,谢平澜介绍高亮几个和谭封认识,拜托谭封日后多关照。
谭封听说这是前往密州的商队,当即派人护送他们通过关卡,进入密州。
接下来果如谢平澜预计的那样,沿途官吏大开方便之门,密州之行异常顺利,五日之后,金汤寨众人到达了宋家所在的丰陵县。
高亮提议:“咱们还是稳妥些,去几个人打声招呼,先同宋家接触下吧。”
此次明月特意挑选了些之前去过宋家的寨丁随行,便由高亮带着他们前去宋家登门拜访,余人护着明月、铃铛和汪家的老掌柜找了处茶舍暂时歇息乘凉。
上次三当家于泽过来谈合作,据说宋家人态度便十分殷勤,开出的条件也优厚。
这次若无意外,接下来就没什么可操心的了,无外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者是以货易货,大家稍作停留就可以往回走了,是以全都异常轻松。
等了小半天,高亮几个引着宋家人匆匆而来。
宋家出面来迎明月的是宋四爷,四十来岁,长得胖乎乎的憨态可掬,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
看穿戴却是异常低调,穿一件青灰色的布衫,浑身上下除了腰带上的玉饰,只手上拿了个镶银的灰色烟斗。
两下相见,宋四爷对明月这位金汤寨的大小姐亲自造访表示了欢迎,言语间客气异常,邀请大伙到家中做客。
寒暄半晌,明月才搞明白了,宋家人丁兴旺,宋老太爷共有七子,这位宋四爷是宋安如的亲叔叔。
说起侄女宋安如,宋四爷神色一黯:“按说大小姐亲至,安如怎么都该前来迎接,不过家里正给她准备婚事,密州这边的规矩,姑娘家出嫁前几天不能出门,还望大小姐见谅。”
第93章 美少年
宋安如要成亲了?
明月不由大为惊讶。
宋安如是正月下旬离开的金汤寨, 眼下也不过才六月份, 就不算路上耽误的时间,也还不足半年, 怎么这么快就定下了亲事,并且连婚礼都近在眼前了?
她问宋四爷:“我们今天刚到,宋四叔不说还不知道, 一点准备都没有, 请问男方是……”
宋四爷淡淡笑道:“是一位千总,姓何。他带着兵丁就驻扎在我们丰陵城外。”
明月看他笑容勉强,似是有难言之隐, 点了点头,识趣地不再多问。
宋家老太爷当年为了做生意方便,把家安在丰陵。丰陵县城虽然不大,但交通便利, 同样的,杜昭起兵占领密州之后,也把它做为了一处要地, 常驻千余人马。
眼下宋家老太爷年纪大了,生意全都交给儿子们打理。
明月一行人上门, 就是由宋四爷全程陪着,宋安如的父亲宋二爷赶来参加了众人的洗尘宴, 感谢明月之前对他女儿的关照。
趁着席上气氛正好,高亮把三当家于泽背叛山寨私吞钱款的事情说了,又道于泽虽然已经被抓了起来, 但金汤寨同宋家之前谈好的生意不受影响,大当家甚至想要更进一步合作,加上大小姐惦记着宋姑娘这个朋友,这次才叫大小姐跟了来,亲自跑这一遭。
这话说着其实有些亏心,明月扪心自问,先前还真未把宋安如当朋友看。
总不能说,自家穷得揭不开锅了,急等着做成这笔买卖,好拿银子回去买米买粮。
不过看宋家人的样子是相信了。
宋二爷叹了口气,感慨道:“世道一乱,最先遭殃的就是穷苦百姓和我们这些生意人啊。小女能得大小姐视作朋友是她的荣幸,没白叫她这些年跟着商队跑来跑去的,唉。”
这话说的,明月听在耳中越发觉着宋家气氛不对,宋安如的亲事另有隐情。
宋四爷开口转移了话题:“开州一打仗,我们还当这条商路断了,没想到竟是劳诸位亲自送了货来。”
他和汪家的老掌柜聊起这批茶叶,一个有心示好,一个无意抬价,很快就在众人的见证下敲定了价钱。
前段时间山寨里查账,明月也跟着学到了不少东西,此时略一估算,这趟能赚多少银子心中已大致有了数,暗自松了口气:回程若是能再捎些货,一年下来不用多,跑个两三趟就够维持山寨的花销了。
就算后头的货物没有这趟茶叶利大,严四叔在家正训练的商队还有好几支呢。
说不定赚的银子除了供山寨众人吃喝花用,还能做点别的。
这年月,招兵买马,军需战备哪样不要钱?
在做生意上头高亮、巫晓元等人无一不是生手,索性一事不烦二主,拜托老掌柜把回程要带的货也一起谈妥了。
马匹太惹眼,天热皮子不好卖,就定了药材和一些山珍。
因为要的量比较大,需得从别处调货,宋氏兄弟就请众人在宋家暂住等候。
宋二爷道:“正好诸位可以等吃过了小女的出阁喜酒再走。”
等安顿下来,明月开始琢磨宋安如这突如其来的婚事。
宋安如回到家中之后还托人给自己送过礼物,眼下她都登门了,宋安如就算再忙,怎么也该露个面,到现在还避而不见实在反常。
“小姐,你说会不会是那位姓何的千总有什么问题?我猜不是身有残疾,便是家中有老婆,娶她做小。”铃铛猜测完还轻哼了一声。
明月明白她的意思,冲着千总的名头儿,若非对方条件太过不堪,照宋安如的性子,怕是痛痛快快就把自己嫁了。毕竟她连隋凤的主意都打过。
正因这点,叫明月待她始终亲近不起来。
“算了,又不是抢亲,咱们在旁边看着就好。”
他们一行在密州这边人单势孤,明月不想给谢平澜招惹麻烦,很快就拿定了主意,决定置身事外。
“咦,铃铛,你这给谁补衣裳呢?”
明月向来不穿补过的衣裳,铃铛知道她的癖好,更何况这分明是件男人衣衫。
铃铛脸上一红,往旁边避了避:“巫晓元说这衣裳料子不错,丢了可惜,央我帮忙补补,这不是先前欠了他人情嘛。”
明月点了点头,虽未当一回事,可谁叫她眼里不揉沙子呢,只是多扫两眼便嘻嘻笑了起来,坐到铃铛身边,下巴抵在她肩膀上,伸两指捻了捻那衣襟,对被她笑糊涂了的铃铛道:“他骗你呢,这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蓝梭布,洗过好几水了,不信你问问老掌柜。”
铃铛先前未注意,叫明月一说也觉着是这样,登时涨红了脸,不过这次是气的,咬牙切齿道:“臭小子,叫他戏弄我!”说话间把精心缝好的针脚全都拆了,在明月的笑声中绣了条歪歪扭扭的丑蜈蚣上去。
明月起身走到门口,扬声叫道:“巫晓元,巫大哥!”
“……小姐,你喊他干嘛?”铃铛已然三下五除二补完了,猛听明月喊人,不由有些心虚。
明月笑着冲她摆了摆手。
她找了巫晓元来,叫他带上几个人,陪着她和铃铛出门给宋安如买贺礼,顺便查查那位何千总的底细。
巫晓元痛快地应了,看到铃铛正帮他补衣裳,还随口感谢了两句。
他们一行五六个人上了街,明月道:“先去首饰铺看看吧。”
给宋安如买贺礼是件颇耗神的事,便宜的拿不出手,贵重的明月又囊中羞涩。
挑来看去,好不容易选了对翠色飘花的玉镯子,价格适中,算是能对付着交差,明月觉着心累得很,催促众人道:“走了走了,巫大哥联系一下衙门里的那些官吏差役,看有没有嘴碎喜欢聊天的,请他出来坐坐。”
千总何渡是个厉害角色,他的大名在丰陵一带家喻户晓,有他带着手下兵丁在此驻扎,丰陵的地方官形同虚设。
他的情况不难打听。
他们一行人借口熟悉丰陵城,自给宋安如买了贺礼就一直在外头闲逛,此时送走衙门的赵捕头,包下了一个小茶舍的二楼,不许闲杂人打扰,关了门商议事情。
“那何渡今年四十出头,听说人很勇武,手上有几下子,打仗的时候悍不畏死,积累战功升的千总。前几任太太给他生了两儿一女,宋姑娘嫁过去是做续弦……”
这条件初听并不太差。
明月一下子就抓到了关键所在:“几任?他前面娶过好几位太太?”
“说是娶过四位,全都是时间不长就生病死了,活得最长的一位是原配,大约跟了他四五年的样子,生了一儿一女。”
铃铛又惊讶又好奇:“怎么会这样?”
宋安如一直拖到二十多还嫁不出去是因为守了望门寡,可与这何渡一比,根本是小巫见大巫,这才是真正的克妻煞星啊。
难怪宋家人有些不情愿,这在外人看来,同把女儿往虎口里送也没什么区别。
“那宋家为什么要答应这门亲事?”
“大约是因为这姓何的做事太过狠厉吧,赵捕头不敢细说,只含糊讲前段时间何渡和他手底下的兵为了平抑粮价,在附近的几个县抓杀了不少人。说是哄抬粮价的商贩,我估计着肯定有不少冤枉的,不过确实见效,丰陵的粮价很快就落下去了,没人敢说他的不是,听说那何渡还为此受到了上头褒奖。”
杜昭治下武将权重,摊上何渡这样的,地方官吏敢怒不敢言,这赵捕头还是看在巫晓元是谢平澜的人,才敢稍稍透露一二。
难怪宋二爷说世道乱了,先遭殃的是他们这些生意人。
明月微微蹙起眉头,听巫晓元道:“粮价一落,何渡就找了媒人向宋家提亲,只说要娶宋家未出嫁的嫡女,哪一个都行,后来宋家定下宋安如,他还特意登门相看了一次,大约是觉着满意,没说什么,只催着赶紧完婚。”
“还有呢?”
明月觉着内情肯定不止这些。
再有就是宋家人在同老掌柜谈生意时无意间透露:何千总帮他们在密州境内打通了多处关节,不然密州全境都在军队控制之下,早先的买卖往来全都被掐断,没有这层关系支持,商贾们寸步难行。做为回报,宋家把他们在北地最大的一间销货行给宋安如做了嫁妆,由她带到何家去。
明月听完不禁泛起了忧色。
这位何千总控制住宋家在北地的进出货渠道,也就扼住了他们的命脉,照这个势头下去,怕是不用多久,宋家就会变成他手中赚钱的傀儡。
自己冒着风险长途跋涉跑来密州,要的是和宋家长久的生意往来,可不是一锤子买卖。
想到这里,她心中渐生烦躁,这种事态脱离掌握的感觉……
天太热了,酸梅汤已经解不了暑,众人身穿薄衫犹自大汗淋漓。
明月也受不了这热,加上心烦,站在窗户前不停地扇扇子,盼着能有点凉风吹进来。
突然间她目光一凝,就见街角走来一行三人。
为首的是位身着白衣的年轻人,火热的太阳底下,他的脚步不疾不缓,自满街贩夫走卒间走过,衣袂飘飞,带着从容之意。
以明月这样挑剔的目光,竟觉自这陌生少年身上有些挪不开眼睛,她还从未见过有人把白色衣裳穿得如此合衬妥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