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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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鉴让我“委屈委屈”,我想着应该不会委屈太久,怎么着他也得给我放个水,却不料我还真的就这样一直委屈到了祭典的前一天晚上。
在那一团布从我嘴里拿掉的时候,我几乎都不知道要怎么合上嘴了。
什么,问我腮帮子酸不酸?
呵呵,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一准让你都不懂酸是怎么样一种感觉!
虽然大家都知道,我就是个祭品,但是在上台开杀之前,我这个祭品,美其名曰被称呼为“圣女”。
我苦中作乐,心道,万幸不是“圣母”。
大概因为地处沙漠的原因,雍城的百姓穿的都很挡风,且服装主色调以白色这种反光的颜色为主,有些类似阿拉伯人。但不知怎么,到了我这个圣女这儿,就换成了大红色的裙装,皆是纱制,端的是一个衣袂飘飘,中看不中用。
我被一群男祭司强行拉过去化了一个妆,因为没有镜子,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被化成了什么鬼模样,只知道化完妆,他们给我头上挂一块红布,就和新娘子的红盖子一样,然后大功告成,把我往步撵你面一按,抬着就出去了。
雍城的祭典三年一度,颇为隆重,又因为祭典上会有祭司传药,所以下面的围观群众可以说是人山人海,许多人都看了不止一场祭典,对流程都有一定的熟悉了,此时不见抬上三牲,却是抬了一个人上来,他们都有些懵。
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和猪牛羊相提并论了,我不禁有点心塞。
那些祭司将步撵放到祭台中央,把我扶了下来,让我就地跪坐,然后他们便开始围着我跳舞,只是不知,这祭祀的舞蹈是一个什么意思。
等到这些祭司跳啊跳,跳了半天终于跳完了之后,又有一个祭司站出来发表演讲了。
我感觉我在不通风的红盖头下面被太阳晒得快要闷死过去了。
别人看见的都是一个端坐着的红衣女子,只有我自己晓得这么坐着有多么挥汗如雨。
气的想打人,说的大概就是我现在的状况。
那个祭司洋洋洒洒先是一番称颂,称颂完了才开始进入正文。这个正文同样非常的拽文。我顶着我那发昏的脑袋,勉强总结了一下,大意就是:几千年的时间过去,城主就要回来了。因为日子卡的准,所以这一场祭典注定不是一个寻常的祭典,所以也不能用寻常的祭品,最终他们选出了一位伟大的女祭司,甘愿成为圣女,为引导城主大人的回归,以及雍城百姓光明的明天,而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呵呵,这剧情可真是催人泪下。我什么时候这么无私奉献了,我怎么不知道?
然而,祭台下的百姓才不管这些是真是假,又或者即使是假的,只要他们想要这一切是真的,那么这些事情对于他们就是真的。
雍城的百姓被困的太久了,从他们的祖先开始,他们就从来没有停歇过对自由的向往与渴望。而现在,他们忽然有了一个自由的机会,那被偶像化崇拜了几千年的城主终于要回来了,他们很快就可以解脱了,在这样大的诱惑之下,牺牲个把人的生命,对于他们来说,就变得那样的理所当然。
我想,他们想的应该是:反正死的不是自己,而身为祭司,本来就应该为了雍城献身。
这就是人类自私的本性。
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应该是,如果真的要从那些祭司里面推选出来一个活祭的话,想必那个人真的会如同那老头所说的一样,感觉到无上荣幸。
但凡是神庙里的祭司,从婴儿开始,就在神庙中与世隔绝的生活着,他们的信仰,就是那个几千年前自焚的城主。
经年累月的精神洗礼,能够叫一个人为之疯狂到那一种地步,无法预估。但是至少可以确定的是,这里所有的祭司,都是那老头的死士。只要那个老头一声令下,他们可以去做任何事情。不论是杀死别人,还是杀死自己。
如果可以,我想问问,我现在后悔想跑还来得及吗?
然而,我终究是没这个机会了,在祭台下一片热切的呼唤声中,我被绑上了木架,架到了一堆木柴上,前后左右各站着一名祭司,手持火炬,就等着命令下来往那干柴上一掷。
我原本还想着,那老头那么能躲,想必不会出现,却没想到,他居然还真的亲自出现了。
老头拄着拐杖,慢悠悠的踱步过来,拿那长拐杖将我头上的红纱挑去,得意笑道:“你应该感激我还来送你。你看,你一直指望着城主来救你,可是你都这样了,城主还是没有动作。这就说明,他根本就不喜欢你。”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能不能问问你,你到底是从哪里看出来,他喜欢我或者我喜欢他又或者我们两个相互喜欢?”
你们城主变成原形的时候他尾巴我都倒提过那么多次,你能指望我去喜欢一个亲眼见证他从毛球变成小孩再变成成年人的家伙?
我又不是变态……
做人不能太重口啊!
老头笑道:“你现在后悔也迟了。”
我道:“不,你说错了,我一直都在后悔,而且,现在应该也不算很迟。不相信,你回头看啊!”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八月十五号要和老爸出去旅游,所以我这两天只能苦逼的存稿了/(ㄒoㄒ)/~~
放心,我尽量不拉下更新啦……
如果实在是做不到日更的话……总之不会掉榜单哒!绝对不上黑名单!
不过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坚持日更2333~
码字去啦,宝贝们明天见!
今天匪大贼帅!大风太温柔了,唉……
☆、第133章 所谓新生
说话不能太得意,做人不能太忘形。
老头听见我这样说, 第一反应就是我要诈他, 于是根本都没想回头,结果可好, 被浮荒一击击穿,钉在了地面上, 多尴尬。
本来我修为被压制, 不论做什么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召唤浮荒攻击也只有一次机会, 若是真被那老头躲过了,不知道下一次还能不能成功。说到底, 若不是那老头太过自大,我也不会这样顺利。
见老头被一下钉在地上, 生死不明, 周围的祭司全都从宽大的袍子底下抽出长剑,随时准备将我斩杀,我道:“拿剑的别手抖, 拿火炬的手更加不要抖, 若是我出了个什么好歹, 你们连给他收尸都别想,我一准让他死无全尸!”
老头被钉在地上, 动弹不得,但却还可以说话,只听他中气尚足的喊道:“别听她的!杀了她, 杀了她便无法以灵力御剑!”
我冷哼了一声,笑道:“好啊,你尽管叫他们动手。我倒要看看,是我先咽气,还是你先被分尸!”
老头闻言,忽然狂笑起来,说道:“哼,分尸又如何!我有圣药与圣水,只要我一魂尚存,便不会死!”
我冷声道:“笑话,你也太小看仙器了!你以为浮荒剑下,还能给你留一息残魂吗!你若是不信,要不要亲身一试,看看我究竟有没有说大话?”
如此一般,那些原本又握紧了手中刀剑的祭司们便又开始游移不定起来。
老头素来惜命,虽然已经活了那么多年,但明显活的不是他想过的日子,眼瞧着自己想过的日子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再这个当口用自己的性命来赌?
可是,总是这样僵持也不是个办法,先机已经被抢掉,总不见得到最后还要被人挟持吧?
老头有些不甘心。
然而,他还没有不甘心完,就见一个带着面具的白袍祭司,抱起那个装着圣水的大瓮,就狠狠地往地上砸去,众人还来不及阻止,就听“哗啦”一声,大瓮是被砸了个稀巴烂,里面的圣泉水却没有一滴溅落地面,全都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给托了起来,慢慢的凝聚,越聚越小,最后居然化作了一颗米粒大小的血珠,悬浮在半空,阳光照在上面,居然红的叫人觉得刺目。
那祭司抬手,一把抽掉自己脸上的面具,露出来一张青年的脸,正是斐鉴。
瞧见那一张脸,这周围所有的祭司却都懵了,许久,方才有一人打破这死寂,怯怯的喊了一声:“……城主?”
斐鉴点点头,说:“我是。”
他这一声我是话音还未落,这祭台上的祭司便全都跪下了,局面变的简直不要太快。
说真的,我都有点心疼老头了,他培养了一辈子,没能培养出自己的死忠粉,倒是培养出了一群城主的死忠粉,还天天叫那群死忠粉对着城主的雕像膜拜,这不,见到了真人,也都一秒钟膜拜了。谁来管你这个导师是不是还被苦逼的钉在地上?
斐鉴没有去管那群跪了的祭司,也没有在意底下那些早已经石化的城民,他只是托着那颗血珠,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到老头的面前,脸上带着笑,说道:“这么多年你还是不肯安分。当初教你逃了,本君之所以封了雍城就是因为你,没想到……你就这么不甘寂寞?”
我刚想说,斐鉴你出现了就先把我从这堆柴火上面放下来,便听见了他这一番话,险些没崩住自己的表情,就他刚刚说的这台词,怎么听起来那么霸道总裁?
老头看见斐鉴走过来,激动地就连声音都在发颤,他说道:“城主大人……你终于回来了,树下等了你几千年!”
斐鉴听见这一句话,不由得冷笑了一声,说道:“哦?这么忠心?”
老头赶紧道:“属下对您的忠心,天地可鉴,日月可表!”
斐鉴盯着他看,看了许久,方才说道:“是么?那你可比狗要忠心的多了。只不过,我要是你,一定不希望我还能回来。因为,我回来之后,最想杀的人,就是你。”
我被老头的这一番表忠心和斐鉴突如其来的变成城主“恢复记忆”给弄懵了,然而,更加叫人懵的事情还在后面。几道劲风扫过,绑住我的绳子总算全断了,我赶紧离开那一堆柴,毕竟是高危物品,能远离当然是好的。只是,我才跳下来,一回头瞧见刮那几道劲风的人,顿时就不好了,愣了半天,才憋出来一句:“……伯父?”
身形勉强算是半透明的林贤冲我点点头,喊了声:“阿瑰。”
我懵了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说道:“你这是那一半的元神……?”
当初他将一半元神拿来自爆了,还剩下一半用来护着心脏,只是不论如何,哪怕那元神是个齐全的,也不可能这样实在吧!
虽然他现在是半透明,但夏照临当元神的时候,也还是面目模糊呢,哪有他现在这么清楚的!
林贤说:“找回了一点自己的东西,现在不像之前那么虚弱了。”
我愣了愣,说道:“什么东西?”
林贤走到斐鉴身边,伸出手指触了触那滴漂浮着的血珠,那滴血珠一瞬间便融进了他的元神中,消失不见。
我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不知道。
林贤淡淡道:“三千年前的东西了,原以为找不回来了,没想到还有这个机会。”
老头一眼眼见他半透明的面孔,原本还一脸的表忠心的神色,瞬间便骇的呲目欲裂,就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你……怎么是你!你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还在?”
林贤微微一笑,说:“没死干净,你看见我,高不高兴?”
高兴个屁!
别说高兴了,老头简直就要一口气厥过去。
林贤半蹲下来,看着那老头的眼睛,认真的道:“当初的事情,你还记着吗?毕竟过了三千年,沧海桑田都变了几变。我想你应该记不大清楚了。不过没关系,我记着就好。需不需要帮你回忆回忆?
那个时候,你把我关在那间屋子里,用带利齿的手铐放干了我的血,然后你说,像我这样的人,活着就是在浪费,现在终于要死了,不如就帮帮我,让我不那么浪费。所以,你就剥掉了我的皮,剃掉了我的骨肉,来帮你延年。
你记不住那些,是因为疼不在你的身上。不过没有关系,我当时很疼,所以我可以记得很牢。你呀,知不知道,我究竟有多想杀你?”
老头在地上,拼命想要往后退,奈何被浮荒钉着,是在动弹不得,只好说道:“你的仇人不止我一个……”
林贤点点头,说:“对,不止你一个,只不过其他人都已经死了。因为报应,他们死了以后什么也不会留下。甚至不能回归大道,等待下一个轮回的新生。所以,现在还在苟延残喘的,就只剩下你一个了。把你留到最后,你高不高兴?”
老头哆哆嗦嗦,已经吓得连话都说不齐全了。有些人就是这样,杀人的时候不觉得害怕,但是若是被自己杀死的人重新出现了……
为什么人会害怕鬼?
因为但凡你做的所有事情,鬼都知道。一个活人也许很难要一个活人的命,但是如果真的有鬼,而那个鬼不巧又和你有仇,那么你的命,就好像绑了一个炸弹,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取走了。
活见鬼这种事情,不论心理素质多强悍,都能被吓个半死。
“你……你要,要做什么……”
林贤说:“吃下去的东西要你呕出来固然恶心,但是吐总得给我吐出来,还有你身上的这张皮,扒了衣服瞧一瞧,有多少都是我的呢?你留着我的脸,留了那么多年,天天都对着看,又是打算干什么呢?难不成你以为,到时候换上了,你就能变成我了?”
老头说不出话来,林贤叹了口气,说:“真是傻孩子。当初是我脾气好,还以为人人皆可度。现在看来,有些人,本身便配不上我的包容。”
翻译一下,这句话大概可以简要理解为:上辈子我要给你脸,你非不要。这辈子再想来跟我要脸?做梦去吧!
该说的都说的差不多了,林贤重新站直了身体,半透明的手指屈指一弹,便见那老头一阵抽搐,身上就好像东西蒸发一般,慢慢浮上来一层淡绯色的水汽,那层水汽一浮出来,便似能够自己找主人一般,融进了林贤的元神中去。林贤看了一眼斐鉴,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虽然并不能够真的触碰到。
他道:“我不能动手,你来吧。但凡是我的东西,不要留在别人的身上。”
哪怕是不要了,他的还是他的,什么时候轮得到别人来偷抢。
斐鉴沉默了片刻,方才道:“你……你不要看。”
林贤忍不住微微的笑了,叹了一声道:“傻孩子……”